张钦祥 田洪玲
1.吉林省东辽县食品安全办公室;2.吉林省东辽县人民医院;吉林 东辽 136200
学校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初探
张钦祥1田洪玲2
1.吉林省东辽县食品安全办公室;2.吉林省东辽县人民医院;吉林 东辽 136200
目的:加强学校周边“小饭桌”的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就餐安全。方法: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提高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小饭桌”经营者的准入管理,加强对“小饭桌”的的经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结论:通过对学校周边“小饭桌”的监督管理,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近年来,学校周边“小饭桌”数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出现很多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学校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势在必行。目前,我县对学校周边“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
不得力,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会给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为了给广大在校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减少食源性疾病,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作者针对本县学校周边“小饭桌”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开展“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一粗浅探讨。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本县有“小饭桌”175家,近70%卫生情况和基础设施达不到《食品安全法》的标准要求,多数规模趋似于家庭厨房,75%的在“小饭桌”无消毒设施,即使有消毒设施也很少使用,餐具基本不消毒,更谈不上达到消毒标准了,甚至还有无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就营业的情况,是食品安全一大隐患。
一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效益,不关心他人身体健康;二是经营者自身经济基础较差,致使“小饭桌”条件简陋,重要设施购置困难,存在应付监管的心理;三是就餐学生家长工作繁忙,图省事、方便,而对孩子的午餐问题不太重视;四是“小饭桌”数量多、分布广,监管部门人员少、经费不足,导致对在“小饭桌”监管方面存在不及时和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3.1 加强宣传教育,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机学生家长自我保护能力,对无证经营者、消毒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差的“小饭桌”坚决抵制,不去就餐。
3.2 各监管部门把好“小饭桌”的准入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执行许可证审批发放制度,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批准发放,并对无证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
3.3 各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杜绝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现象。同时要扩大监管覆盖面,增强监管频次,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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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8517(2010)20-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