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心忠
(西北师范大学 文史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在我国古代很早就注意到了文学创作中语言和音乐的关系。袁行霈在他编写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中谈到,在先秦时期存在“诗、乐、舞”一体化的现象。自文字产生之后,原始先民为了祈祷、祭祀、在一些大型场合无不用到歌辞和音乐,为了表现音乐的节奏,也要求语言之美。《论语为政》中有“《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之说,其中也包含了语言的中和之美。可以说商周时代虽无发现语言的声律规律,但却客观地遵循了这种规律。而在齐梁时期,声律的研究被直接引进了诗歌的写作中,并且制定了种种清规戒律,使诗歌创作走向了形式主义的道路。但是,对于我国文字声律的认识及规律的研究,以及声律对文学艺术的表现作用,是应该予以充分肯定的,尤其是四声说的提出,使人们在文学创作中开始自觉运用语言规律,并探索它的美学意义。
从中国古代文学史中,我们发现,汉语音韵,自身固有,然而作为一门学问去探究却非自古就有。在齐梁时期,随着佛教地传播及发展,在翻译佛经中,由梵语的语言规律,发现了汉语自身的规律,由此提出了“四声说”。锺嵘在《诗品序》中说:“昔曹,刘殆文章之圣,陆谢为体贰之才,锐金研思,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辩,四声之论。”,的确,在汉代之前,尚无音韵之学,三国孙炎作《尔雅音义》是以宫商角執羽分韵,尚无四声之论。直到齐梁之际,沈约等才明确提出了“四声”之说,一般认为起于齐永明年间,盛于梁陈。据《南史.沈约传》记载“约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悟,而独得胸襟,穷其妙旨,自谓入神之作。”由此可知,齐梁之际,四声说风靡一时。同时在当时也是新产生的一种学问,故沈约才非常自负的认为“独得胸襟”。当然这并非是个人的偶然发现,而是汉语言长期发展的结果,也是人们对语言音韵知识不断积累总结的结果。宋代沈括在《梦溪笔谈》中也说道“音韵之学,自沈约为四声,及天竺梵学入中国,其术渐密。”充分说明四声说产生于齐梁之际,在这之前,只讲自然的音韵,而这时才有了真正的“声律说”。四声的发现及声律说的产生对我国诗歌地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在诗歌创作中,古人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经验。很早,古人就开始注意诗歌与音乐、舞蹈的关系。早在先秦时期,已逐渐形成了儒家的诗教传统。《诗经》是一个四言诗发展的时代,而后有了楚辞并产生了乐府诗,稍后又有五言甚至七言诗。但四声说的发现,直接促使了唐代律诗的产生。才使诗歌创作者开始自觉的遵循汉语的声律规律,它可以有不同的音韵和音调科学的组合,产生抑扬顿挫,轻重缓急的旋律,从而产生了一种音韵美的效果。《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说“夫五色相宣,八因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晋殊;两句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指,始可言文。”沈约在其中所说的“宫羽相变”实际上就是四声上的交替,他说的浮生、切响和低昂、轻重,就是四声相间(即后来的平仄相间以及双声叠韵)所构成的节奏和旋律。同时,我们知道,一首好诗,除了要求内容深刻,语言形象生动外,还要读起来音调铿锵,旋律优美,富有音乐美。要做到这点,就得自觉的运用我国文字音韵的特点,按照特定的规律,使平仄相间,押韵合辙,运用语言的变化去表现各种不同的感情。刘勰在《文心雕龙.声律》中也有较有详细的论述。首先要求声有飞尘。即要根据文字发音的轻重、高低、强弱去组织安排诗句。一般来说,四声中的平声属宫商,发音比较轻而清,故曰飞;上去入属角徵羽,发音比较重而浊,故曰沉。刘勰说的“声有飞尘”就是后来所说的平仄。诗句如果全是仄声句,读起来就觉得“响发而断”,急促而低沉,接不上气。如果全是平声,声音青扬清浮,读气来就觉得飞扬难收。这样的诗句,没有抑扬轻重,缺乏节奏感,当然也就不会产生音乐美,但有了声律规律的掌握,我们便可自觉运用于诗歌创作中。其次是响有双迭,就是双声叠韵,这是汉语言文字独具的特点。在古汉语中,汉字以单音节词为主,声母相同为“双声”,韵母相同为“叠韵”。我们写诗作文,不仅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充实,而且要求文字悦耳动听,读来琅琅上口。如果将双声叠韵运用得当,那就可以增强诗歌的艺术感染力。而事实上双声叠韵组成的词,具有特殊地表现力。所以,在我国古代诗文中,很早就开始使用。在六朝诗文中,则更是被作家自觉地运用了。《诗经》首篇《关雎》中就有许多双声叠韵字,如:雎鸠、参差、辗转就是双声字,窈窕就是叠韵字。在屈原作品《山鬼》中也有许多双声叠韵字。在汉魏六朝诗文中其妙处已被作家认识,从而使文学作品的节奏性逐步增强。唐人则大量创作律诗,这些都足以说明四声对诗歌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再则是和韵,刘勰说:“声画妍蚩,寄在吟咏;吟咏滋味,流于字句;字句气力,群于和韵”(《文心雕龙.声律》。这就是我们说的诗歌要和谐押韵。所以,诗歌论平仄,讲押韵,不仅是艺术性的需要,也是为了更好的表达思想内容的需要。当然,如果脱离思想内容片面追求平仄押韵,甚至为了追求平仄押韵而束缚了思想内容的表达,那就会变成形式主义了。
马克斯说过:“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沈约发现四声说之前,古人在诗歌创作中遵循了汉语言的规律,同时也经过了艰苦地探索。但在发现四声说之后,文人士子在创作中自觉运用了这个规律,并推动了创作的发展,同时也使我国诗歌地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律诗地产生正是得益于此,也表现出了独特的美学内涵。这种内涵首先表现在对文字的自觉运用和对丰富的社会生活内容的抒写上,创作者可以将文字的美与深刻的思想内容达成一种契合,形成文字、思想和创作者之间的一体性状态,从而达到一种和谐之美。所以,陈子昂才可以在幽州台慨叹古人,李白可以在梦游中驰骋思想,杜甫可以在飘泊的人生中真实再现那个时代的历史。其二,表现在自觉追求语言文字的音乐性上。在这之前,人们一方面要求靠乐谱而获得音乐美,另一方面要求诗歌的语言要适合音乐的要求,这在《诗经》中可以体现出来。但发现四声说后,作家可以自由运用四声,任意抒写自己的个人情志,在音乐美中达到一体性状态的境界。特别是到了后代,诗歌与音乐逐渐分离而各自独立之时,有些诗还保留了乐府曲调之名,而实际上这时已不再配乐,诗歌本身的音乐美能和创作者、读者之间达到一种心灵的最佳结合。其三,表现在诗歌的形式美上。当然,在发现四声说之前,有些诗歌也具有形式美。如《诗经》《离骚》都有各自独特的形式。但四声的发现,诗人可以根据思想情感的需要自由选择,如在诗中运用对仗工整的对偶句。当然诗律地产生更使诗歌形式有了独特的美感,它要求韵律和谐,字数、句数都相同,使诗人自觉的以一种美的形式去展现丰富的生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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