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俊杰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海淀区100048)
论唐食本和宴食
陶俊杰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海淀区100048)
食利本为国家财政预算外的放贷制度,为唐政府设会料和设食料的经费来源之一。比部审计各司食本的资金流向,御史台监察,二者为交叉管理和双向监督。宴食可以议政事,可以观礼仪,可以和合同。
食本 设会料 设食料
元和九年户部奏食利本,出现两个太仆寺,殊为奇怪。后一个太仆寺,“太”字衍,应为仆寺。据此可知,本钱数最多的为京兆府,四万八千八百八十九贯二百二十四文;最少的为十王厨,二十贯文。
唐官高利贷盛行一时,从中央到地方,从长安、洛阳到全国州县,均有官高利贷。官高利贷的剥削方式如下:各个官府设有捉钱官吏,如捉钱令史等,专门经营公廨钱。捉钱官吏把公廨本钱放给富户豪民,责成他们按期交纳利钱和定期交回本钱。这些人即捉利钱户或捉钱户。捉钱户以公廨本钱为手段,设本取息,把收入所得的一部分,交予唐政府。
食利本的管理机构是比部。“比部郎中员外郎,掌勾诸司百寮俸料公廨臧赎。……凡税天下钱,以充州县官月料,皆分公廨本钱之利。……凡京司有别借食本:中书门下集贤殿院各借本一千贯,尚书省都司、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御史台、左右春坊、鸿胪寺、秘书省、国子监、四方馆、弘文馆各百贯,皆五分收利,以为食本。诸司亦有之,其数则少。……凡质举之利,收子不得踰五分。出息债过其倍,若回利充本,官不理。”(1)“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勾诸司百寮俸料、公廨……凡税天下户钱,以充州县官月料,皆分公廨本钱之利。……凡京师有别借食本,每季一申省,诸州岁终而申省,比部总勾覆之。”可知,比部郎中、员外郎的职责包括掌管诸司的俸料、公廨钱。比部掌管内外百司的全部财务经费,也包括预算外放贷经营的公廨本钱。
本钱的经营状况,诸司诸州要定时上报。虽由各司经营,比部定期勾检,但由御史台做财务监察。元和九年八月诏:“诸司食利亦准此勘会,其合征钱便充饭钱,若数少不充,以其前件除陌五文钱,量所欠,添本出放。……仍委御史台一人专知勘覆。”(2)御史台本有监察之责,若把中央帝国的运作比作一个公司的话,那御史台相当于审计师,专门审核公司负载表和现金流量表,也相当于人体的免疫机制。因为财权、人事权、军权为三项最重要的权利,对一个政府而言,无财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当本钱入各司后,本钱的具体操作由各司自行负责。元和十年正月御史台奏“其诸司食利本钱,踈理外,合征收者,请该案额为元和十年新收置公廨本钱。……勒本司据见在户名钱数,各置案历,三官通押,逐委造帐,印讫入案,仍不得侵用本钱。如人户辨纳,本利钱纵都数未足,亦勒据数与纳,召主别置案历,准前通押。”(3)本钱入各司后,必须详细制作报表,记明收支情况,以便按图索骥,了解资金流向。
御史台的专知勘覆是否各司案历如果已送御史台简勘,就无需再送财务中枢系统的领导机构——比部审计呢?比部审计是唐代制度化的措施,惟唐后期一再有御史台简勘或勾检诸色本钱的记载,这是否意味着比部的职权缩小了呢?不然,御史台的勘会和比部的勾覆,在财务审计上似无差别,但京司每季申比部,年终申御史台,在简勘的时间和次数上有时间差。应是起到交叉管理和双重监督的功效。
地方由仓曹、司仓管理。仓曹掌庖厨之事,供办宴设和公厨。食本与公厨密切相关,但地方财政的经费远不如中央财政充足,仍需科敛百姓,取之于民和从州仓拨给。“开元二十二年六月十七日敕,诸州千秋节,多有聚会,颇成糜费,自今已后,宜挺五日一回,尽其欢宴,余两日休假而已,任用当处公廨,不得别有科率。”(4)如果没有存在“别有科率”现象,敕文又岂会多次一举,明令禁止?而且“颇成糜费”显见开支极大,若不科敛百姓,恐将入不敷出也。其实中国财政更多时候是量出为入,而非量入为出。
公廨本钱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诸司每季、州府年终要向尚书省申报一次,并由刑部比部司对照。元和时,秘书省等三十二司食利本钱,委御史台管理,每至年终,审计核对账目。
唐官私高利贷的盛行,是宋商业社会繁盛的前提条件。纵观历史长河,社会的前进有时是以道德的退化为代价的。人性本恶,贪婪是进取,野心使人进步。高利贷虽充满了历史原罪,但浮士德不正是一部罪恶引导人和社会发展吗?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角度,恶是本我,追求快乐;善是超我,追求道德,行为要符合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
然集体无意识的强烈表现不正是战争、暴力,强凌弱,众暴寡吗?人之生而为人,远非儒家所言“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美好憧憬,实则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赤裸裸的罪恶。人既背负了原罪,又在争取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上做有害于环境和其他物种的事。还美其名曰:“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人性本恶由此可见一斑。但正如前文所言,上帝是第一原动力,恶是人类前进的原始动机。科技与创造都源自于懒惰和人性的贪婪。在华夏文化心理中,私是潜规则,是被谴责的,公跟私对立,常常被赞美。但在经济体制下,私有更能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有制反而是懒惰滋生的温床。所以中国的历史发展往往充满了悖论,真实的规则后面充满了无数像迷宫一样的潜规则,令人防不胜防。圣人有云:“民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且夫天下,民以食为天,国以民为本,本固邦宁,岂不然哉?
国有设会料和设食料。设会料指朝会时国家所提供的宴会食料。“(开元)二十二年十一月敕,诸朝集使,十日一参,朔望依常式。应须设食等,准例处分。”(5)设,指宴设。宴食中所用的食料,即设食料,这种设食料比常食料丰富。设食料与设会料是有区别的,一般的宴会食料都可称为设食料,而只有冬至、元正的大朝会燕飨,才用设会料。会是冬至、元正大朝会的专有名词。
设会料与设食料在来源上有区别。设会料由光禄寺太官署与尚食提供。“凡朝会、燕飨,九品已上,并供其膳食。”(6)“凡元正、冬至大朝会飨百官,与光禄视其品秩,分其等差而供焉。”(7)“凡四时之令节,供进及设食,得专营造,不用启闻。其六品已下官于家,元正、冬至、寒食亦供焉。”(8)太子食官署供五品以上官厨食,六品以下仅元正、冬至、寒食三节日才提供设会料,这与光禄寺食官署供九品以上官朝会膳食相同。设会料比常食料丰盛,由于元正冬至朝会是国家的盛大节日,故唐政府调拨了大量人力物力来提供设会料。
设会料绝大多数由司农寺提供。太仆寺的沙苑监和典牧署供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之畜料。良酝署供其酒料,“会期日酒酸,良酝署令杜纲添之以灰,御史弹纲,纲款:好酒例安灰,其味加美,不伏科。”可见冬至、元正大朝会时的酒料是由良酝署提供。设会料由国家度支所拨物资供给,并非置本经营。
朝会宴飨,往往连续数日大酺(这一传统可追本溯源至秦),此需加税百姓以充宴费,是谓损不足以补有余。有史为证:“先天元年正月,大酺,睿宗御安福门观百司酺宴,经月不息。右拾遗严挺之上疏曰:‘……今陛下恩已薄于众望,酺则过于往年,王公大人,各承微旨,州县坊曲,竞为课税,损万民之财,营百戏之资,臣以为四不可也。”大酺的经费由加赋百姓而出,远远超出设会料的常制了。
设食料的供给则不然。除朝集使礼见、乡贡、制举人设施或赐宴会由国家有司(光禄寺)提供外,其余诸司宴会均有宴设田和宴设本钱设本自营。京司宴设本钱有一部分由官员自筹。“故事,自三省得宰相,有光署钱,留为宴资,学士院未始有,至扆,送光院钱五十万,以荣近司。”(9)光署钱充宴资,由此可知,也是官员宴设本钱的来源之一。来源之二是国家赐钱充费。“开元十八年正月二十九日敕……因下制曰:春末以来,每至假日,百司及朝集使,任追游赏,至十九年二月八日敕,至春末以来,每至假日,宜准去年正月二十九日敕,赐钱造食,任逐游赏。”(10)君王所赐当时宴设本钱,诸司以此放贷经营,充本单位的设食料,不知道这是否为商品经济发达的一个表现?“大中三年正月三日敕节文,三公仆射,每至上时,须有聚会,宜令度支户部,准开贡例句当局席,取京兆府本色钱,不得令府司差派百姓。”(11)仆射上时聚会有本色钱,可证设食本之普遍性与广泛性。
此外,设食料与设会料的供给标准不同,设会料据本品而设,设食料据职事品而给。“常宴朝堂,二张列卿三品,璟阶六品,居下坐。”(12)宋璟时为凤阁舍人,正五品;张昌宗时为春官侍郎,正四品下,然二张坐三品之位而宋璟居六品坐,这说明朝会宴赐,是按本品而设,设会料也按本品给之。设食料则由于是诸司自营充宴设费,宴设也在诸司内部进行,故按职事品分高下。其实现在也是如此,主要权利部门的下品官员要比边缘部门的上品官员话语权要高得多。此亦为设食料与设会料之最重要的区别也。但其实很多争论皆为名词之争,无非是在争论鸡蛋是从大头吃起好,还是小头吃起好。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宴会的功能有利于王朝的统治。皇帝赐宴,在施恩百官,但不许百官结党营私,威胁到帝国的统治。帝国以农立国,农业需要人口基数庞大,以愚民治之,然亦需要一批技术化的官僚,但皇帝虽名义上是文官的首长,但在无法实行数目字管理的国情下,不得不用道德代替法律,以人情取代法治。(13)
官员宴会的功能之一是议政事,之二是观礼仪,即通过宴会的礼节来教化百官,并通过百官教化天下万民,达到以身指臂,以臂指手的目的。之三是和合同,上下同欲者胜。总之,升降坐起,以班先后,始正位秩之叙;礼仪笑语、讲义往复,始会政事之要;筵席肃庄,笾豆静嘉,燔炮烹饪,益以酒醴,始获僚友之乐。
我们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古代中国曾三次征服东方,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饮食,第三次以儒教。中国食料享誉世界,说明我们在农业文明时期曾取得过突出的成就。然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固步自封决不能实现复兴,推陈出新才能引领未来。
注释:
(1)《唐六典》卷6《比部郎中员外郎》,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94-195页.
(2)《册府元龟》卷507《邦计部·俸禄三》,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6085页.
(3)《册府元龟》卷507《邦计部·俸禄三》,第6086页.
(4)《唐会要》卷82《休假门》,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518页.
(5)《唐会要》卷24《诸侯入朝门》,第460页.
(6)《唐六典》卷15《光禄寺太官署》,第446页.
(7)《唐六典》卷11《殿中省尚食局》,第324页.
(8)《唐六典》卷27《太子家令寺》,第698页.
(9)《新唐书》卷183《陆扆传》,第5380页.
(10)《唐会要》卷29《追赏门》,第540页.
(11)《唐会要》卷57《仆射门》,第995页.
(12)《新唐书》卷124《宋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387页.
(13)参见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37页.
陶俊杰(1985—),男,现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隋唐五代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