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慧(郑州大学文学院,郑州 450001)
关汉卿是元杂剧的奠基人,是中国戏剧史和文学史上一位伟大的作家。其剧作在艺术构思、戏剧冲突、人物塑造、语言运用等方面,都为后世提供了许多宝贵的艺术经验,被后人誉为“曲圣”,置于“元曲四大家”之首。从19世纪开始,关汉卿的作品即被译为英文、法文、德文、日文等,在世界各地广泛传播。1958年,关汉卿被世界和平理事会提名为“世界文化名人”,与意大利著名画家达·芬奇同列,以纪念其戏剧活动七百年。2008北京奥运会,因为我们提倡“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有专家学者建议人文奥运打关汉卿这张文化牌,兴建纪念馆、博物馆,拍摄系列电视剧,并进行其著作的译介工作,让各国人民更多了解这位世界文化名人。人们不禁要产生疑问:究竟关汉卿取得了怎样的戏剧成就,能享有如此的盛誉?如果我们研读过他的杂剧代表作《窦娥冤》,便豁然开朗。《窦娥冤》的创作对于奠定关汉卿在中国戏剧史甚至世界戏剧史上的地位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论是思想性和艺术性都能代表关汉卿杂剧的杰出成就。
《窦娥冤》中的形象分别取材于《汉书·于定国传》、干宝《搜神记》之“东海孝妇”故事以及邹衍“五月陨霜”的故事。但是,关汉卿进行了天才的改造,细致真实地再现了善良无辜的窦娥被冤屈处死的悲剧全过程,从而广泛地真实地反映了元代社会复杂的矛盾和生活。《窦娥冤》一剧中的窦娥、窦天章与关汉卿构成微妙的镜像关系,作品里的审美理想、价值取向、生活态度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作者的气质和禀赋。正如郭沫若在《蔡文姬·序》中所说:“蔡文姬就是我。”我们完全可以说,窦娥就是关汉卿。窦娥的控诉,饱含着关汉卿的愤懑不平;窦娥的呼号,折射出关汉卿的叛逆抗争。《窦娥冤》像一束投向三棱镜的光,能够折射出许多原本被隐匿了的色彩。
首先,该剧形象地揭示了元代知识分子的悲惨境况。窦娥出生在一个贫寒书生家庭。三岁时母亲去世,父亲窦天章“幼习儒业,饱有文章”,可是,“读尽缥湘万卷书,可怜贫杀马相如”,父亲因“时运不通”——元代科举考试时行时辍,“一贫如洗”,流落异地,并欠下蔡婆婆四十两银子,无力偿还。蔡婆婆多次要求用窦娥抵债,窦天章始终没有答应。又逢春试大比之年,为了实现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窦天章有心应试,赚个好前程,却又苦于没有盘缠,无处安置女儿。蔡婆婆收养窦娥做童养媳,并送窦天章十两银子助他进京赶考。窦天章接过债据收下银两,心如刀割,凄然地别了女儿端云:“我也只为无计营生四壁贫,因此上割舍得亲儿在两处分,从今日远践洛阳尘,又不知归期定准,则落的无语暗消魂。”儒家文化为知识分子精心设计了一幅“修齐治平”的诱人入仕的理想蓝图。中国从唐代开始,历代王朝都以开科取士的办法,吸收文人参政。文人也大都以此为人生的必由之路,满怀希望地刻苦攻读,企盼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然而,元代社会却在很长时期人为地毁坏入仕之津梁。元自灭金后至元仁宗延二年,停止科考近八十载。即使是在实行的年代里,元代统治者也规定了诸多对汉族士子不利的制度。有研究者总结道“:元代前后共进行了十六次科举考试,其中有十次是在元朝末代皇帝顺帝时举行的,且每次录取的名额有限。有元一代,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还不到文官总数的3%。”(欧阳周《中国元代教育史》)当时的社会“这壁拦住贤路,那壁又挡住仕途”(马致远《荐福碑》),窦天章们的生存处境可以想见。
谢枋得《送方伯载归山序》有“七匠八娼九儒十丐”之说,并叹曰:“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也!”理想与现实隔着一道深不可测的鸿沟,皓首穷经、满腹经纶的知识分子精神自然备觉苦闷,转而把精力投向杂剧创作,来泄心中之愤懑,浇胸中之块垒。著名戏曲评论家王国维先生曾说过“科举中断,杂剧大兴”,关汉卿正是其中一位绝佳的代表。元代熊梦祥《析津志》记载其“生而倜傥,博学能文,滑稽多智,蕴藉风流,为一时之冠。是时文翰晦盲,不能独振,淹于辞章者久矣”。关汉卿是当时杂剧演出和创作的中心大都(北京)玉京书会最著名的才人。其著名的散曲套数〔南吕·一枝花〕《不伏老》自谓“:通五音六律滑熟,甚闲愁到我心头!……我也会围棋,会蹴,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关汉卿博学能文,多才多艺,但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传统仕进之路被堵死了,只能生活在社会底层,放诞作达。他与下层人民之三教九流、贩夫走卒、青楼艺伎均有交往,时相切磋,“躬践排场,面敷粉墨,以为我家生活,偶倡优而不辞者。”(臧懋循《元曲选序》)比较熟悉下层人民的生活,对被压迫者的不幸遭遇感同身受,因此创作出当行本色的杂剧。
其次,关汉卿通过《窦娥冤》表达了对元朝婚姻制度、社会风俗的批判。关汉卿对元朝婚姻制度、社会风俗的批判是通过窦娥和蔡婆的冲突来实现的。窦娥“三岁母死”,七岁又与父亲别离,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蔡婆婆在窦娥生命中扮演了母亲的角色。从进入蔡家到悲剧发生的十几年间,她与蔡婆婆两相依倚,较为和睦,蔡婆婆也曾对窦天章承诺“令爱到我家,就作亲女儿一般看承她”。所以有理由相信,窦娥对蔡婆婆的情感不仅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婆媳之情,还有一种女儿对母亲的真情相依。蔡婆婆每次出门的时候都担着心、受着怕:“婆婆索钱去了,怎生这早晚不见回来?”“奶奶回来了。你吃饭么?”“为甚么泪漫漫不住点儿流?莫不是为索债与人家惹争斗?”窦娥在受审时不屈于酷刑,保持着充分的理智,但当桃杌要施刑罚于蔡婆婆的时候,窦娥几乎是条件反射似的连忙说:“住住住,休打我婆婆,情愿我招了罢。”法场一折,她“被纽枷得左侧右偏,人拥的我前合后偃”,受尽了人间的苦楚和凌辱,只为怕婆婆见到伤心,提出坚决走后街,舍近而求远。窦娥变成鬼魂以后还嘱托父亲为蔡婆婆养老送终:“俺婆婆年纪高大,无人侍养,你可收恤家中,替你孩儿尽养生送死之礼,我便九泉之下,可也瞑目。”可见,她对婆婆的多年抚养还是感恩的,有着女儿对母亲的保护和牵挂。但是当窦娥得知蔡婆婆答应张驴儿父子的威逼,要与她婆媳二人结婚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责骂婆婆,而且还骂得相当刻薄,不留情面:“怪不得女大不中留。你如今六旬左右,可不道到中年万事休。旧恩爱一笔勾,新夫妻两意投,枉把人笑破口。婆婆也,怕没的贞心儿自守,到今日招着个村老领着个半死囚。……婆婆也,你岂不知羞!……可悲,可耻!”她为什么骂婆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二人贞节价值观的冲突。促使窦娥坚决反对蔡婆婆招赘张驴儿父子的做法乃至对蔡婆婆进行责骂的原动力,是传统的“贞节”观念。在收留张驴儿父子后,窦娥恪守妇道:“婆婆也,我这寡妇人家,凡事也要避些嫌疑,怎好收留那张驴儿父子两个?非亲非眷的,一家儿同住,岂不惹外人谈议?婆婆也,你莫要背地里许了他亲事,连我也累做不清不洁的。”她还用历史上的卓文君当垆卖酒、盂光举案齐眉、孟姜女哭倒长城、浣纱女以死营救伍子胥等女德典范故事来反衬、讽刺婆婆的不贞。
关汉卿生活的时代,理学尚未取得正统地位,“存天理,灭人欲”和“饿死者事小,失节者事大”的观点并没有被妇女奉为圭臬。再加上元代政府对离婚改嫁规定宽松,蒙元婚俗(主要是收继婚: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子收庶母、外甥收舅母、侄儿收继婶母,甚至长兄与小叔共同接续寡嫂成婚以及姑舅异姓小叔收继表嫂等同样盛行)的影响,人们对贞节的看法大异于前。元代名臣郑介夫《太平策》奏章曾痛心地指出当时秽风陋俗:“纵妻求淫,暗为娼妓,明收钞物……典买良妇,养为义女,三、四群聚扇诱客官,日饮夜宿,白异娼户……都城之下十室而九,各路郡邑争相仿效。”即使是女性自己,也视贞节为无物。元代妇女离婚、改嫁现象很普遍:有的丈夫尸骨未寒,便由小叔当主婚人自行成亲;有的在为亡夫孝服期间,便由媒人撮合,自行主婚成亲;有的丈夫故去,尚未安葬,便与人拜堂成亲;还有的甚至因丈夫出外经商,音信隔绝,久不返回,便自行改嫁……社会和妇女贞节观念淡薄,受过儒家教育的关汉卿是试图对此进行拨“乱”反正,把“旧恩忘却”、“新爱偏宜”、没有贞节价值观的蔡婆婆的行为同窦娥的贞烈行为相比,表达了他对当时社会风气的强烈谴责和鄙视。
最后,关汉卿通过塑造“桃杌”这一形象暗指蒙元行政长官,表达了他对元代黑暗腐败吏治的批判以及对清廉吏治和德治社会的向往和呼唤。面对穷凶极恶、反咬一口的张驴儿,窦娥一点也不害怕。她绝不私休,定要官休。她自信官府会给自己一个公正的判决,还自己清白:“大人你明如镜,清似水,照妾身肝胆虚实。只望大人高抬明镜,替小妇人做主。”可是,窦娥万万没有想到,情况会完全相反。桃杌一上场就赤裸裸地宣称:“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若是上司当刷卷,在家推病不出门。”并且向告状的人下跪,还恬不知耻地宣称:“但来告状的,就是我的衣食父母。”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贪官桃杌太守听信张驴儿的诬告,对窦娥的申诉置之不理,认为“人是贱虫,不打不招”,滥用酷刑“,一杖下,一道血,一层皮”,从而也使窦娥认识到了“衙门自古朝南开,就中无个不冤哉”的真理,明白寄希望于这样的贪官为自己主持正义、辨明冤枉,无异于与虎谋皮,缘木求鱼。张驴儿这样无恶不作、横行乡里的社会渣滓,一般被界定为“流氓无产者”,前者欺负妇女,后者霸占家产。张驴儿是社会的蠹虫,他之所以能在作恶多端后逍遥法外,是因为官府黑暗,吏治腐败,“官吏每无心正法,教百姓有口难言”。
桃杌在剧并非仅仅是贪官的代表,其中还有很强烈的民族寓意。“桃杌”是杌的谐音。关于“杌”一词,较早出现在《左传·文公十八年》:“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杌。……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混沌、穷奇、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故《虞书》数舜之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这也是关于“四凶”——混沌、穷奇、杌、饕餮最早的记载。《虞书》的记载即《尚书·舜典》所云:“(尧)流共工于幽州,放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二者资料的前后引用的性质使得人们对“四凶”和“四罪”产生某种关联。西晋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将“四凶”等同于“四罪”,“兜,浑敦不开通之貌”;穷奇,“谓共工,其行穷其好奇”;杌,“谓鲧,杌顽凶无俦匹之貌”;饕餮“,贪财为饕,贪食为餮”。对三苗和饕餮的关系则置之不论。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卷一就认为混沌即兜、穷奇即共工、杌即鲧、而饕餮亦即三苗。并云“:凶顽不可训,不从诏令,故谓之杌。按:言无畴匹,言自纵恣也。……鲧性似,故号之。”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辩四族》:“夫左氏所谓傲狠者,则屈原所谓刚直也,意屈原取此耳。杌即鲧也。”鲧因反对尧舜禅让及不支持征讨苗蛮集团,被华夏一系排斥,先秦典籍中亦承华夏一系的“排蛮”观念而将鲧(杌)列入“四凶”(饕餮、穷奇、混沌、杌)之一。
历代政权皆以中原汉文化为本位,把周围四方称为“蛮夷”。元代作为一个蒙古族入主中国的政权,在重华夷之辨的关汉卿的观念上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关汉卿就以“桃杌”来影射蒙元行政官员。在《窦娥冤》中,桃杌不问青红皂白,对窦娥施以酷刑,充分暴露了他的“傲狠”——凶残暴虐。《元史·刑法志》明令禁止使用法外的“惨酷之刑”,官府审案应该“正其心,和其气,感之以诚,动之以情,推之以礼”。而桃杌的刑讯逼供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不可教训,不从诏令”的行为。蒙元行政长官昏聩、愚昧、野蛮、残忍,对汉人的财产生命毫不关心,审起官司来视同儿戏,也才有了窦娥的千古奇冤。
据考证,《窦娥冤》大约作于元成宗大德年间(即1297—1307年)。这个时期,元代政治黑暗,吏治的腐败已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一方面,到处都是贪赃枉法的官吏,到处都是冤狱。据《元史·成宗本纪》记载,仅仅大德七年(1303年)一年,犯赃污的官吏近两万人,审理冤狱五千多件。窦娥有名的两支唱曲【端正好】:“没来由犯王法,不提防遭刑宪”和【滚绣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涂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也普遍地反映了劳苦众生的呼喊和怒号。另一个方面元代官吏多没有文化,不认识汉字,也听不懂汉语,所以审案如同儿戏,开口便是索贿要钱。因为元朝很多的地方长官只任命官职而不给俸禄,那么这些官员们及其家属靠什么生活?“真是明白放令吃人肚皮,椎剥百姓”(程钜夫《雪楼集》),这就是为什么桃杌太守会当众说出那些赤裸裸的为政宣言。
元代刑法明确规定:“诸妄撰词曲,诬人以犯上恶言者,处死。”(《元史·刑法志三》)那么关汉卿用“桃杌”来指代蒙元行政长官,即能巧妙地躲避文网,又能隐蔽地表达自己对异族行政长官的憎恨。作品第四折在窦天章即将宣布为张驴儿、桃杌等人定罪时,窦娥的冤魂唱道:“从今后把金牌势剑从头摆,将滥官污吏都杀坏。”表明关汉卿对荒蛮异族滥官污吏的极度憎恨。作品最后的题目正名为“秉鉴持衡廉访法,感天动地窦娥冤”,也可以看出来关汉卿对清廉吏治和德治社会的向往和呼唤。
关汉卿以窦娥悲剧作为一个切入点,对元代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都予以鲜活的反映,作品那种理想色彩的现实主义精神、鲜明的爱憎感情、卓越的艺术技巧以及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精神,为后来更多的戏剧家所继承和发扬。关汉卿虽然生前潦倒终身,但是却因为《窦娥冤》而名载史册,正应了法国启蒙思想家和哲学家达兰贝尔的一句话“文学殿堂里住满了死去的人,他们在身前并不曾住在这里;这殿堂里面也有几位生存者,但他们一旦死去,他们就几乎全部被抛出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