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合力 推进船员健康发展
Making public effort together to boost seafarers’healthy development
针对船员综合素质不高、队伍结构不合理、流失严重等制约船员队伍发展的问题,提出创新培养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创新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能力等解决措施。
Aiming at seafarers’ weak quality, unreasonable team structure, outflow of seafarers, etc. The paper bring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innovating training model, improving teaching quality, perfecting management and promoting service ability.
目前,我国航运业担负着国内45.8%的货物周转量和93%的对外贸易运输任务。船员作为航运业的中坚力量,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保障公共安全和扩大对外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从船员总量上来看,我国虽可称得上船员大国,但还不是船员强国,存在高级船员严重短缺且综合素质不高、船员队伍结构不合理、船员流失严重等制约船员队伍发展的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航海教育培训机构、航运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共同努力,齐头并进、形成合力,才能实现船员健康发展,适应当前乃至未来的航运发展需要。
航运技术的现代化、船舶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要求现代船员应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航海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高素质船员的“摇篮”,必须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提高航海教育培训质量。一是培养模式从学历教育向职业技能教育转变,探索建立根据船员职级进行分段教育培训的“三明治”(学习—海上实习—学习)式培养模式。在扩大船员培养规模的同时,注重提高质量。二是船员教育培训应以国际公约为标准,以培养适应航海运输企事业单位第一线需要的中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主线,突出航海职业教育的特征,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三是加强与航运企业的合作,积极探索更符合航海专业特点和用人单位要求的教学思路,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课堂灌输轻实操训练”的突出问题。四是针对国际船东要求和船员在英语能力、服务意识及安全意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增设通用英语、专业英语和船员德育教育等科目,并尝试采用全英文教学,创造良好的英语环境,提高学员的英语能力,改变中国船员英语交流能力较差的局面。
作为航运企业,要努力创新船员管理体制,要变留住高素质船员资源为吸引高素质船员人才。一是要把船员视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和战略储备,而不是人力资本和赢利工具。航运企业应围绕“留住船员、吸引船员、培养船员”目标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策略,并坚持贯彻执行。要加大船员情感投资,切实关心船员的家庭、工作、学习和生活,针对不同类型的船员制定不同的关心关爱船员的政策和措施,如建立年轻优秀船员送入高等学府或留学深造制度,建立船员低息或无息房贷制度,建立优秀船员优先竞聘机关岗位制度,评选“优秀船员”、“先进船员”等,真正营造尊重船员、关心关爱船员的企业文化,不断增强船员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忠诚心。二是要落实《船员条例》中关于船员健康保障、社会保险福利、带薪年休假、劳动安全防护等船员职业保障方面的规定,将其具体化并实现可操作,如合理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缩短在船工作时间、增加船员与家人团聚时间和晋升机会。三是加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邀请行业专家或院校老师定期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应积极引导,大兴岗位练兵、业务比武之风,激发船员业务知识的求知欲,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主动局面,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总之,航运企业要真正做到以事业吸引人、待遇吸引人、关爱文化吸引人、培训机制吸引人,促使中国船员健康发展。
政府主管部门作为船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法监督的实施者,要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履行好船员管理工作的各种职能,努力创造船员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航海良好氛围。社会对船员职业的认同与支持直接影响人们对该职业的选择,因此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航海、支持航海的良好氛围是吸引优秀人才进入航运业的第一步。政府主管机关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权威报道,广泛宣传船员的生活现状,充分肯定其在航运业发展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让船员真切地感受到自身地位和价值,提高船员的社会地位和层次。值得庆幸的是,在航运界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国务院批准每年的7月11日为我国的“航海日”,成为广大船员的共同节日;从2006年起,还评选“诚信船长”,宣传船员诚信文化;2007年又在《中国水运报》开辟“我的船员生活”专栏;2009年被誉为“中国环球航海第一人”翟墨的事迹报道等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
完善船员法制建设,创造健康法治环境。我国应借鉴国际上船员职业立法保障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从更高层次为船员职业的发展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虽然我国已出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但针对全体劳动者的基本立法难以顾及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如劳动时间的非固定性,劳动手段、劳动对象的复杂性等,这样也就难以对船员职业进行有效保障。现已出台并实施的《船员条例》和《船员服务管理规定》在立法层次及实施效果上还有相当的局限性,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船员发展的问题。因此,应以推动我国尽早批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为契机,着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法及其配套实施法规,从立法上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增强船员职业的吸引力。另外,尽早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比如船员减免税收政策、简化船员入户沿海大城市政策、房贷优惠政策和子女教育优惠政策,从政策上引导和鼓励人们从事航海职业。
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保证船员健康发展。坚持把船员工作定位于航运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严格履行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到建立船员发展的公共秩序、维护公正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上,营造良好的船员发展社会环境。首先,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为契机,加强教育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工作,强化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动态监督管理,将船员培训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其次,加强对船员服务机构的管理,督促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严格履行船员安全保障和福利保障的义务,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落实船员带薪休假和其他社会保障措施,整治船员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坑害船员利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再次,加强船员注册的源头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船员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从严把好船员服务簿的签发管理并在签发时进行电子注册登记,对其水上服务动态跟踪管理,实现船员信息共享,提高船员管理水平。
船员,作为水上交通运输的最终实现者和水上交通安全的最终保障者,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和促进航运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现我国船员队伍健康发展是一项系统的长期任务,只有航海教育培训机构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航运企业秉承“以人为本”和保障船员“体面工作、体面生活” 的管理理念,政府部门提供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才能实质性扭转船员发展的严峻局面,才能实现船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毛志强
2004年毕业于集美大学航海技术专业,有过3年海上工作经历,任二副;2007年从事船员劳务调派工作;2008年起,在宁德海事局从事海事管理工作。现为大连海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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