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壬元
我国的保险教育起步较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才设立高等院校的保险专业,开始系统的高级保险人才的培养。脱胎于传统教育模式的保险专业教学对保险人才培养普遍采用“塑造式”模式,即所有的学生都按照统一的进度、统一的内容、统一的要求、统一的方法进行“批量生产”,在教学上也多采用以教师为中心、以知识传授为目标的传统方法,这极大地束缚了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保险人才的培养。近年来,在保险业国际化、金融业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体制远远不能适应我国保险业发展对保险人才的需要。保险专业的教学问题已成为当前国内保险教育界、学术界与实业界共同关心的一大热点,构建更为合理的保险专业教育方法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业的发展,已成为保险教育界与实业界的共识。
研究性教学是指支持学生主动探究学习的教学方法、策略和模式。研究性教学是一个多层次的综合概念,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来进行解读。在宏观层次上,研究性教学是一种教学思想、教学观念,即转变“以教师为中心”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念,教学中坚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师生共同探索和共同发展的教学观念。中观层次上,研究性教学是一种教学模式,即以研究探索教学模式为主,根据教师、学生的特点、学科特点、课程内容、教学目标等教学条件的特点来结合自学模式、合作模式和传授模式的高度优化组合的教学模式。微观层次上,研究性教学是教学方法,既在教学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研究性学习为主,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特点合理结合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体验学习和反思探索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探索、求知的过程。
研究性教学法既是一种教育观念,又是一种实践;它是超越课堂、个人、教师、形式多样的教学法,强调对所学知识、技能的实际运用,注重学习的过程和学生的实践与体验。研究性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主要区别如表1所示。(表 1)
(一)培养高素质保险人才。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创新是各行各业能够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必备条件之一。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中国保险业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更加需要创新,以此达到将保险业做大做强的目标。为了加大创新力度,则需要从源头上来解决问题,即培养创新主体——高素质保险人才。
研究性教学在强调教学内容的过程性、发展性、前瞻性、研究性和综合性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以类似于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知识,增强学生自身参与知识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研究性教学特点,学会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相结合,培养形成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他们在学习过程中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也会得到不断增强。另外,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是个体与客观世界互动建构知识的过程,还是一个社会互动、人际协作能力提高的过程。这些素质都是当代保险人才所需要的。
(二)提升保险专业培养质量。保险是金融业三驾马车之一,在金融、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面对着满足国内经济需求和应对国际竞争的双重压力,保险学科建设要立足于大环境和高起点,提高保险专业培养质量,为业界输送更多适应新世纪开拓与务实并重的人才。
表1 研究性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主要区别
研究性教学不仅仅是培养学生个体的整体素质,还要求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们共同参与和协作学习,让学习者个体通过合作、协商与对话及多思维互动来增进个体对事物的洞察力和理解力,促使个体对问题的理解更加丰富和全面,从而促进学习个体与群体整体的、全面的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实现保险专业培养质量有个质的飞跃。
(三)促进保险专业教师专业化发展。现代社会对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需要的特点,给教师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研究性教学方法的主要教学目的不仅要传授现有的知识而且要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因此,教师本身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是这种教学方法有效实施的基础。没有教师的研究实践,对学生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就会成为空谈。研究性教学的内容是开放的,教师必须站在知识的前沿,用自身的发展和创新成果不断丰富和补充教学内容,把知识变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将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使自身成为研究型人才,学会研究性学习方法,对自身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教育思想、理念及时更新和改革,从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保险专业师资水平。
对保险专业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应立足于专业内各门课程的研究性教学及与之相关的教学活动。保险专业的研究性教学应分为课堂教学、实践性活动、课外研究三个环节。课堂教学环节由任课教师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完成,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将教学目的从对固有知识和现有结论的把握,转向对未知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掌握;实践性活动环节主要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完成;课外研究环节实施课题研究和创新计划,从追求探究的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转向关注探究对学习者自身发展的内在价值,并将体制外的课外学生科研活动中的合理部分移植到体制内的课堂中。在此基础上,构筑和完善研究性教学学业评价体系,强化专业教学的研究性特点,以构建师生交互主体、多维互动、同步提升的研究性教学方式。
(一)研究性课堂教学。课堂是研究性教学的重要场所。课堂教学不仅提供了学习基本知识的过程,也是学生了解科学研究,学习科学研究思路与方法的过程。研究性的课堂教学,强调基于学科原理形成过程和师生互动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所以保险专业教学应从创设问题情境出发,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探究激情,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和体验知识的发生过程,通过师生互动、双向交流的形式,鼓励质疑批判和发表独立见解,培养保险专业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1、在课程体系的总体设计上,应把握基础性、前瞻性与综合性。在组织和设计课程内容的过程中,应坚持理论教学与实际运用相结合的原则,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动态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内容精简与知识背景广博相结合的原则。保险专业课程具有较强的开放性特点,现行教材的版本很多,由于各学者研究的视角或重点的不同,因此反映在具体的教科书上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体系,各有特色,也有其局限性。为了使课程内容既具有基础性,又有前瞻性,应对多种版本的教材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和提炼,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教学内容体系。在新的课程内容体系中,一部分内容主要是反映各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概念和原理,一部分内容则是一些研讨性、不确定性课题和学生实际操作的内容。具体反映在不同课程中,这几者的比例不完全相同,重心放在研讨性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操作和运用上。在这个环节中,教师以科研带动教学,用科研成果指导教学过程和丰富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去分析和探索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在研讨课题的设计上,应注重迁移性、生长性和应用性。研究性教学与传统教学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在于教学过程经常会以课题、案例或来源于理论界或实践中的问题为教学的重心。在这些课题或问题的选择中我们应注重其迁移性、生长性和应用性。在每个主题的课堂教学中,我们重点抓住学科的核心和基础知识点,在学科基本理论和观点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提炼,选择那些最具有迁移价值的学科基本原理进行阐述。任课教师树立“授课而非授书(教材)”的新观念,教师从课程的整体性、扩张性、动态性安排课程内容、讲授课程,引导学生批判性阅读,摆脱书本的束缚,将课程学习与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培养素质和能力。同时,任课教师反复给学生传达这样一种理念:记清知识点并不是唯一的学习方法;关键要学会运用相关知识查阅、积累、梳理资料,在查阅、积累、梳理资料中消化、理解知识,并与相关学科的知识点融会贯通,运用各种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保险专业教师在教学中将教学课件发给学生,使他们不用花太多的时间记笔记,只是在必要的知识点上作注释,学生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听课上,跟着教师的引导思考问题。讲授内容少而精,给学生留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和思维空间进行自学研究,对重点、难点讲深讲透,引导学生多角度、深层次地理解基本原理,而对事实性知识点,则少讲或不讲;讲授内容宽而新,以学科的发展为大背景,增加有效教学信息量,强调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的结合。
3、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应注重研究性、互动性和多样性。教学方法的选择对于教学内容的确立和教学目标的实现会产生直接影响。在教学过程中,我们积极推行以“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生思维”为主要特征的启发式教学,综合运用讨论法、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灵活多样而且具有创新性的方法,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现课堂教学由教师单向传授式的方法向师生互动式的研究主导性教学方法转变,使学生在学习中不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而是成为探究知识的主体;不仅掌握学科知识的基本观点,同时也理解知识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学会分析思考问题的方法,这样就真正实现了师生和生生之间的互动。如在《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课程的教学中,对于每一种险种,教师都应配合具体案例来引导学生进行分析,既增加了其对相关知识的感性认识,也培养了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保险经营管理》课程的教学中,新险种开发环节,教师在完成对险种要素的理论分析之后,可要求学生结合身边问题,设计开发出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校方责任险等险种及保单,从需求调查、条款推敲到保单制作等由学生自己操作完成;针对美国AIG被接管事件,组织学生展开辩论,这就使学生不仅能够发现平时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更能培养他们的实际动手能力,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研究性实践教学。实验、实习等实践性课程在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实现理论教学与实际的结合以及学生研究性课题活动与实践的结合,是研究性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在学习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同时,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可按照“授课-模拟-调查”的实践性教学的设计思想组织教学实践环节。结合本专业课程设计现场教学,通过实验操作、社会调查、现场观察等方法,让学生取得第一手实际资料,完成从理论到实践、调查到总结、提高到完整的过程。这个环节一方面可以验证在课堂中论证的结论的正确性,加深对理论的认识;另一方面能使学生在研究工作中锻炼独立的动手和思考能力,训练学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培养多学科交叉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特别是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激发创新精神。
(三)研究性课外教学和研究与创新活动。针对保险专业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断增强的特点,增加课外自主学习的量与质。保险专业教师力图跳出课堂和课本的限制,将课内外融为一体,通过网络建立课程自主学习的支持系统,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阅读一系列的参考书和参考文献,撰写读书报告或文献综述,完成必要的作业。特别是适当安排“无标准答案”的开放式作业,要求学生公开讨论其解答及观点,通过“头脑风暴”撞击“思想火花”,培养其创新意识。教师对学生课外自主学习的指导,拓展网上学习与交流、网上答题与讨论、网上作业与批改的新途径。
大学生参与研究与创新活动是研究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具有无限的研究与创新潜力,开发这种潜力是研究性教学的最终目标。保险专业教师可积极鼓励学生开展研究性课题活动,教师以问题、专题、项目为出发点,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发现、认识问题,通过调研、查询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策略;在讨论、辩论中对实施方案进行比较;最后,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措施解决问题或完成课题。其基本步骤为选题→研究→总结→交流四阶段。在研究性课题的基础上鼓励学生进一步自主提出课题项目的论证报告,向学校或校外有关机构申请立项资助,科研成果鼓励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四)研究性教学学业评价。学生学业评价是研究性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保险专业应改变传统的学生学业评价中“一考定全局”终结性评价模式,实行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全程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构成多元化,将各种形式的平时考查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成为课程总成绩,特别重视与评价学生的创见和研究与创新能力及其成果。在开课时公布其考核评价方案,并引导学生参与方案的制订过程,配合课堂教学改革内容,将学生平时讨论、习题、展示的表现纳入其成绩体系,评分指标包括选题、创新性、多媒体制作、演讲水平、问题回答状况等,具体分数由学生组成评分小组讨论决定。学生主动参与评价的结果,是使其及时了解其在自我建构知识体系的过程中取得的进展和成功,又能真实地知晓其所缺和不足,找到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使考核评价成为一个继续学习的过程,充分体现学生在自主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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