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实用性探讨1)

2010-06-22 02:10许志红王瑞英郑俊峰朱瑞芳闫爱春朱晓萍
护理研究 2010年22期
关键词:责任制知晓率社区卫生

许志红,王瑞英,张 玲,侯 彦,郑俊峰,朱瑞芳,张 琦,闫爱春,朱晓萍

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实用性探讨1)

许志红,王瑞英,张 玲,侯 彦,郑俊峰,朱瑞芳,张 琦,闫爱春,朱晓萍

1)为山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编号:20100311098-6。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及健康观念的转变,人们对健康有了新的标准,不再局限于患病后的对症治疗,而是希望对自己一生的健康采取积极主动的全方位医学保护。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任。为了更好地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做好居民的健康“守门人”,太原市从2008年初开始建立并实施以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经过对太原市迎泽区开展和未开展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各540名社区居民进行为期一年半的跟踪、观察和反馈干预,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从太原市迎泽区开展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社区居民中抽取540人作为实施组,以同样方法从该区未开展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社区居民中抽取540人作为对照组。

1.2 方法

1.2.1 问卷调查法 实施前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调查

1 080名社区居民对社区医生医疗水平和服务态度的评价,并进行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调查;对开展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社区居民(实施组)进行为期一年半(2008年6月—2009年11月)的干预后再次对所有研究对象进行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的调查。

1.2.2 干预方法

1.2.2.1 实施组干预方法 实施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①服务模式:以社区医生为责任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技术依托、社区居民及其家庭的健康管理为工作内容、建立契约关系为服务形式的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模式。②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由3人~5人组成,包括对口支援的上级医院医生、社区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医生等,负责联系800户~1 000户居民。每周在工作日内到社区服务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 h。③工作机制:按照无缝对接、全方位覆盖、网格化管理的原则,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④目的:有效发挥社区医疗机构的“六位一体”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全面、连续、有针对性的全程疾病干预和家庭健康管理,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⑤具体方法: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发放责任医生服务联系卡;为社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提供免费医疗咨询;以预防保健为主,深入社区、走进家庭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1.2.2.2 对照组干预方法 采用传统的社区医生坐等病人上门的服务模式,给予常规的诊疗、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1.2.3 质量控制 调查员在研究开展前进行培训,合格后上任;课题组成员参与并复核调查表进行质量控制;所有资料由专人录入。

1.2.4 统计学方法 对实施组采用自身前后对照的方法进行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的比较,再对实施组和对照组进行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的比较。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调查答复率 本次共调查1 080人,有效卷1 080人,答复率100.00%。

2.2 被调查居民的基本情况 实施组540人,男380人,女160人;年龄24岁~80岁,平均年龄 52岁;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54人,初中216人,高中、中专162人,大专及以上108人。对照组540人,其在年龄、文化程度上与前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 社区居民对社区医生医疗水平及服务态度评价情况 社区居民对社区医生的医疗水平还不能完全认可,其中821人(76.02%)社区居民认为社区医生的医疗水平比省级医院低,认为和省级医院医疗水平差不多的有194人(17.96%),而认为比省级医院医疗水平高的只有65人(6.02%)。但有886人(82.04%)认为,社区医生的服务态度比省级医院好,认为和省级医院差不多的有108人(10.00%),认为比省级医院差的有86人(7.96%)。

2.4 实施前后实施组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情况(见表1)

表1 实施前、后实施组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比较(n=540) %

2.5 实施后实施组与对照组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情况(见表2)

表2 实施后实施组与对照组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比较 %

3 讨论

3.1 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积极作用

3.1.1 有利于国家有关社区卫生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3.1.2 扩大社区医疗服务人群,促进全民健康水平提高 在实施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过程中,通过对病人进行家庭干预、家庭咨询等方式,在有效控制和解决健康问题的同时也提高了家庭成员的自我保健意识。这样就扩大了社区医疗服务的人群,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促进了整个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使社区医疗机构和社区居民取得了“双赢”。

3.1.3 促进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制良性发展 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是在社区医生与社区居民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以一种契约方式建立的一种固定联系。它将责任落实到每名社区医生,使医生由被动变为主动,深入家庭进行服务,从而使病人享受到持续优质的医疗服务[1]。通过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实施,使社区居民认识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基本能解决老百姓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治疗,一旦生病,大多数人会选择离家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种方式使社区居民不仅不用去拥挤的大医院排队挂号,而且急诊病人也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对于老人、妇女、儿童及慢性病病人尤为方便,所以它有利于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制的良性发展,同时有82.04%的社区居民认为社区医生的服务态度要比省级医院好。看来这种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优质诊疗服务并接受个性化保健指导的新型就医模式已得到居民的认可。

3.1.4 有效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 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实施使社区居民能够得到有效的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指导,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满意度与未进行干预前比较有所提高(P<0.05),与对照组比较亦有所提高(P<0.05)。这种医疗服务模式保持了连贯性、持续性、有效性,体现了精细化和人性化,它全面照顾到病人的生理、心理的医疗保健需要,每名病人由一位固定的社区医生长期负责,该医生可以全面掌握病人的病情并做出长期规划,这样不仅有利于控制病人的病情,还可以预防并发症的发生。由于责任到人、服务到位,不但使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更加信任,而且也调动了家庭医生的工作责任性[2],从而促进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3.2 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实施中应反思的问题

3.2.1 社区医生医疗水平有待提高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民中有76.02%的人认为社区医生的医疗水平不如省级医院高,这表明社区居民对社区医生的医疗水平还不满意,所以应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水平全科医生的数量,同时加强现有全科医生的岗位培训。

3.2.2 社区医疗服务团队的数量有待增加 据资料显示,一名家庭医生的服务对象范围,一般以300人为宜[3]。研究实施后实施组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83.87%,这表明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因此,应适当增加服务团队的数量,减少每个家庭服务团队联系的居民数,从而保证服务质量。

3.2.3 社区医生传统服务理念有待转变 为了更好地实施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应转变医务人员传统的“求医问诊”的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深入社区、走进家庭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卫生服务[4],以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和认可。

总之,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是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的创新和发展,它进一步优化了卫生资源配置,使社区卫生服务深入每一个家庭和个人,体现了以居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服务理念,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它符合我国的国情[5],是可行并值得推广的。随着全科医生的不断充实,社区医生队伍的不断更新,他将日趋成熟,力争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重病当亲人、康复当助手,做社区居民的贴心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为社区居民将来拥有自己的私人家庭医生奠定基础,为构建和谐社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 杜雪平,董建琴,钱宁.北京市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责任制实施效果评价[J].中国全科医学,2008,11(10A):1811-1812.

[2] 李惠娟,季正明.家庭医生责任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作用的评价[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0,14(2):24-25.

[3] 温利平.社区健康教育的实践与探讨[J].临床医药实践,2004,13(9):707.

[4] 王家瑜,朱永寿,杨惠勤,等.家庭医生责任制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0,14(1):35.

[5] 吴升平.社区医生卫生服务中的方法与对策[J].中国社区医师,2003,19(7):2-3.

(本文编辑 孙玉梅)

Probe into practicality of community medical family health responsibility system

Xu Zhihong,Wang Ruiying,Zhang Ling,et al
(Second Hospital of Shanxi Medical University,Shanxi 030001 China)

[目的]探讨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实用性。[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调查1 080名社区居民对社区医生医疗水平及服务态度的评价,比较实施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与未实施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社区居民(各540人)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结果]82.04%的社区居民认为社区医生的服务态度比省级医院好;实施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后,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与未实施社区居民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的实施,可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满意度。

社区医生;家庭健康责任制;实用性

R473.2

C

10.3969/j.issn.1009-6493.2010.22.048

1009-6493(2010)8A-2058-02

许志红(1960—),女,山西省运城人,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本科,从事社区管理和预防保健研究,工作单位:030001,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王瑞英、张琦工作单位:030001,山西医科大学;张玲、朱瑞芳工作单位:030001,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侯彦、闫爱春工作单位:030001,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俊峰、朱晓萍工作单位:030001,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敦化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0-05-17;

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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