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兰 李彦君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五大连池风景自然保护区位于我国黑龙江省中北部,坐落于五大连池市内,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5°42′~127°37′,北纬 48°16′~ 49°12′。 风景区距哈尔滨市 350 公里,距黑河市230公里。景区内分布有14座拔地而起的呈孤峰状火山锥和多处盾火山,熔岩面积达800多平方千米,是在第四纪地质历史时期中段断续喷发形成的我国最新的两座火山和丰富的熔岩流动形迹,众多的火山以及火山喷发后所留下的地质遗迹形成了令人赞叹不已的景观效果,如火山口、地下森林、石龙台地以及火山熔洞等,火山类旅游资源共有36处。由熔岩堰塞河流形成了五个湖泊。地上有河道相连,地下有暗河矿泉相通,纵长20多公里,为我国第二大火山堰塞湖。此外还有药泉湖、月牙泡等其他地表水资源。矿泉资源是五大连池风景区又一亮点,与北高加索和法国维希的矿泉一并称为“世界三大冷泉”,口感好,医疗效果奇特,储量丰富,并含有多种矿物质,是世界罕见的冷矿泉资源。五大连池也因此得名“中国矿泉水之乡”。风景区内有南北饮泉等矿泉资源共8处。
火山区特有的地质、地形、水热条件和火山土壤生态条件中,发生、发展成今天的火山植物资源。风景区内有火山杨、白桦林等动植物类风景资源共19处,为游客提供了相当丰富的植物类风景资源。这里保存着中国最典型、最集中、最完整的火山地质现象和景观,是一座天然的“火山博物馆”、被评为“世界地质公园”。
五大连池风景自然保护区属于国家级火山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具有国际对比意义,属于世界上少有的地质遗迹,核心区基本保持完整的自然状态,其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系统且完整,内容丰富多样,在资源利用、旅游、宣教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是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和矿泉疗养胜地。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目前,通往景区内各景点之间的公路,标准低,路况差,通行能力低,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和旅游业的发展,已成为阻碍开发五大连池旅游区、丰富旅游资源的重要因素,亟需对旧路实施改造。
修建景区道路将更好地发挥该地区旅游疗养、休闲度假、科学考察功能,完善该区域旅游道路网络,是加强对火山遗迹保护的需要;加强改善通往各主要景区各级道路的路面情况及道路周边景观,增强景点的可通达性,促进五大连池地区产业经济的发展;启动石龙内部道路的整治工程和石龙栈道及观景平台的建设,既有利于保护核心区的风貌,又方便了游客的通行,从而拓宽旅游市场。完成五大连池风景区景点之间的内部道路建设,启动石龙东部新城区的主要路网建设。
根据《黑龙江省五大连池火山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有关开放旅游线路和景点的相关内容中,对核心区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科学观赏价值,满足人们观赏地貌、增长火山知识、进行科普教育的需要,在确保区内地质遗迹不受损坏的前提下,并考虑现实状况,在核心区局部开放观赏路线和景点”;对缓冲区规定:“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有组织地进行科研、教学、学术交流、资源开发、适当的旅游活动。”
总体规划的“交通发展规划”中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定:“五大连池自然保护区道路状况的改善,应以现有道路升级,提高级别档次为原则,不再新开、新建道路,以免造成对地质地貌的破坏”。“中期(2006-2010年)以沟通区内主要保护点的相互联系为主,满足增加游览区域的路线的需要。”可见,景区道路工程建设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五大连池风景化道路工程建设是本着最大程度减免对景区资源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为原则,利用现有道路改建。现有道路大部分在实验区穿行,部分路段穿越核心区和缓冲区。本项目的建设沿旧路改建,最大程度减免产生新的环境影响。该项目的路线走向是景区观光所需,符合上述规划中的相关规定,选线基本合理。但需对部分线路进行调整,提出推荐路线。
此次工程改建4条道路,道路经过核心区、缓冲区及实验区,道路建设的环境敏感性较强,既涉及地质遗迹、Ⅰ类池水水体又涉及沿线居民,在项目建设中将产生大气、水、噪声污染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尤为重要,在施工时应注意控制施工期机械噪声、施工粉尘;保护评价区声环境和空气环境;控制运营期道路噪声;保护评价区生态环境及水环境。
图1 五大连池风景区道路分布示意图
项目的建设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针对工程和环境的特点,本着“保护第一、严格管理、科学适度开发及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除在大气、水、声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采取常规的污染防治措施之外,最主要的措施是为避免、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对项目可研中设计的穿越东、西龙门山所在核心区的线路进行改线,所改线路经过实验区,依然利用原有砂石旧路,道路所占用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和草地,对地质遗迹无破坏影响。
2.对道路改建严禁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施工场地应占用现有道路,分段施工、分段填筑,严禁破坏周围土地,避免对地质遗迹造成破坏。施工人员安置在附近村屯等现有居民点。砂石料冲洗、混泥土拌合均设置在景区之外。筑路用料直接运至施工场地进行填筑,最大程度减免对周围环境产生水污染。
3.对景区道路所必须经过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路段,禁止改建修筑,维持现有路面状况,保护石龙台地,避免对该段保护范围产生新的环境影响;所经实验区路段,应最大限度减小对工程沿线现有植被的铲除和破坏,最大程度进行保护。对跨越保护区池水、河流的桥梁,不进行改建,利用现有旧桥,以避免对池水水质产生污染,影响水环境质量。
4.工程施工所需土方、砂石料全部外购,景区内禁止设置取、弃土场。工程应合理调配土方,按分段填筑工程量运输建筑材料。现场堆置的建筑用料,施工时尽量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5.对运行期道路两侧噪声超标较大的居民集中的敏感点设置通风式隔声窗,噪声超标较小的敏感点临路一侧可安装双层玻璃。
6.加大工程建设中的生物工程和生态恢复力度,对可绿化路段认真设计、实施绿化林带建设,选择适宜树种合理搭配,使其不仅起到护堤、防止水土流失等作用,保持生态平衡,而且增加绿化覆盖率、美化环境、提高沿线景观观赏点。
7.在高填方、桥头引道及陡坡等地段设防撞护栏,采用波形钢板护栏。路面两侧设开敞时排水管,用以收集路面径流,雨季可将地面径流引入公路排水边沟,使地面径流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使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运行。
2.在运营期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定期监测水、气、声,做好环保资料统计保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解决问题。
3.风景区管委会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政策,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负责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五大连池风景区道路建设所采取的上述针对性保护措施,遵循“保护第一、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确定了以地质遗迹保护为核心,坚持以保护为主,以开发促进保护的指导思想,同时也重视其他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对发挥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保护区保护、科研、宣教、旅游等方面的多种功能。有利于火山地质遗迹的有效保护,有利于恢复生态平衡,有利于区内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