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凤 李会英 王琼丽
四川省人民医院草堂分院外科(610071)
大多数终末期癌症患者即将面临生命的终结,目前,对于治疗的意义和价值,存在很多争议,而家属和患者的就医动机也各不一样,有时医务人员很无奈,不光涉及临床医疗问题,还涉及社会、伦理、道德、风俗、法律法规等问题,近年来四川省人民医院草堂分院外科收治所有癌症患者就有部分家属和患者对终末期治疗存在很多争议,主动放弃积极治疗,为此我们对部分患者及家属作了沟通、交流,并寻找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及护理对策。
调查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四川省人民医院草堂分院外科收治的其中21例终末期癌症患者,家属对积极治疗存在的争议,对延长患者生命的治疗也持怀疑态度,通过调查,了解他们的动机和想法。
选取调查对象中比较典型的21例终末期癌症患者和家属进行调查,对入院评估进行详细地讯问,再提出自己设计的问题,采用统一的指导用语向调查对象及家属讲解所有的问题,面对面交谈,大部分问题当场提问,当场回答。1.3 调查结果,见表1~4。
表1显示患者的一般情况,表2显示患者住院的动机,当知道自己所患疾病治疗无效时,都希望放弃治疗,并且希望舒服地离开人世,对安乐死都有一种期待。表3显示家人对患者的支持情况,共同的地方都是尊重患者的想法,都明确希望患者能尽量减少痛苦,而家庭情况相对较差的家属则相对感到经济负担过重,不管家属文化程度及收入不同对患者的最后愿望都非常尊重,表4显示大多没有学过有关死亡的知识,对待死亡都很无奈,但还是有一些心理准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统计的样本偏少,有些结果可能有一定的局限性。
宪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老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力。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力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表1 21例患者的一般资料构成
表2 患者住院治疗的目的
表3 家人对患者的支持情况
表4 患者对死亡的认识
民法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执业医师法第三条 医师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患者应当积极抢救。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当及时转诊。
珍惜生命,善待生命是每个公民的行为准则,医务人员更是义不容辞,放弃积极抢救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放弃生命,但对终末期癌症患者来说,治疗的作用越来越差,疾病的痛苦越来越大,生存的希望越来越小,是让患者痛苦地活下去,还是相对舒服地死去,这涉及到医学、法律、伦理、道德、社会、宗教等很多方面,一直以来争议很大。有部分正在忍受疾病折磨的患者和家属希望能实现安乐死,以达到减轻痛苦、早日解脱的目的。但目前,我国及世界很多国家对终末期癌症患者的治疗争议很大。
根据联合国人权公约及相关法理,不管任何形式的安乐死都不符合生命权的基本概念,国家只能为提高人的寿命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国家在道义上有义务保证公民在生病时得到技术上可以达到的医疗服务。如果公民因贫穷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国家应当提供援助,此乃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终末期大多数患者生存非常痛苦,很多都有生不如死的感觉,目前很多医院多采取姑息治疗的方法缓解患者的躯体痛苦和心理负担,为患者提供临终关怀治疗以减轻患者和家属的心理负担。针对终末期癌症患者,还有一种服务方式——宁养服务,越来越多地让大家熟悉,现在全国已有好几十家宁养院,它主要为患者提供镇痛药物,护理照顾、心里抚慰、为患者和家属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宁养服务也是一种死亡教育。死亡教育可使人们能够正视死亡,客观地面对死亡[1]。
目前,在大多数医院都没有对患者进行正确的死亡的教育。医务人员在与患者及家属交流、沟通时大多采取暗示、启发、举例等手段进行引导。很多癌症患者对生死有一定的认识,有的表现理性,有的表现恐惧,大多数对“死亡”两个字很敏感。死亡教育在国外发展已相对成熟,很多国家的学校都开设了死亡教育课程,在一些发达国家,死亡教育在国民教育序列的不同梯次中都有体现,这一学科在中国,目前仅是“理论界的呼吁,学术上的广泛关注,医学院校临床关怀学的课程实施”而已[2]。
癌症是一种身心疾病[3],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发病率和病死率都呈上升趋势。癌症不但对于患者的身体、心理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强的应激[4],同时也给整个家庭带来很大的影响,在生病的过程中,虽然配偶的心理应激没有癌症患者大,但是其心理社会的承受的压力与患者是相似的,也将经历与癌症患者同样的应对过程[5]。
对晚期癌症患者来说,大多经历了漫长的疾病过程,有研究显示,癌症患者的文化程度越高,压力越小,压力应对能力以及肯定、接受度越好,有宗教信仰的患者优于无信仰者[5],在患病的过程中大多数患者都经历了否认、愤怒、协议、抑郁、接受事实等各种心态,入院时,很多心情也是复杂的,护士应多与患者和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社会等各种需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①倾听、安抚及时地和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②尊重患者,给他们提供一个相对舒适的环境,或播放他们喜欢的音乐。③鼓励家属多陪伴、照顾患者,给予家属精神上的关心和支持。
5.2.1 病情的观察
严密监测生命体征,晚期癌症患者生命体征逐渐出现异常,当患者和家属对治疗失去信心时,有的要求放弃对生命体征的监测,应采用正确的解释和沟通,观察生命体征是很重要的,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患者疾病的信息,也是对患者和家属的尊重和关心。
5.2.2 尽量减轻患者的痛苦
遵照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合理地使用止痛药,采取舒适的体位,让患者尽量多地处于安静状态,增加休息睡眠。
5.2.3 抢救的准备
统计中的几例患者家属在患者临终时,都不同程度的放弃积极抢救,护士从职业道德和对生命的尊重方面,应备齐各种抢救的药品,抢救设施,及时准确的使用各种抢救药,观察用药的反应,维持基本的生命支持。
终末期癌症患者不仅身体和精神遭受巨大的痛苦,很多要面临巨额的经济负担,现在在国家支付有限的情况下,社会支持是很重要的。社会支持是指建立在社会网络机构上的各种社会关系对个体的主观和客观的影响力[6]。社会支持从性质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客观的、可见的或实际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直接援助和社会网络、团体关系的存在和参与,另一类是主观的、体验的或情感上的支持,同时,社会支持还包括一个维度,即个体对支持的利用情况,即调动网络,利用他人支持和帮助的程度[7]。社会支持可以对应激状态下的个体提供保护,也对应激起缓冲作用,良好的社会支持可以减轻患者的心身症状,影响其生存时间[8]。在我国,人们更原意把社会支持理解为来自社会各方面包括家庭、亲属、朋友、同事、党团、工会等个人或组织所给予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3]。
综上所述,护士面对终末期癌症患者及家属对治疗的各种不不同态度,应尽量减轻患者的痛苦,提供临终关怀服务,采取积极的措施挽救生命,维护患者的尊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我们的职责。
[1]郝艳华,吴群红.死亡教育——健康教育的新课题[J].医学与社会,2001,14(4):20.
[2]辛辰.论死亡教育的心理健康价值取向[J].医学与哲学,2005,14(2):74.
[3]黄丽,扬延忠.社会支持:肿瘤护理中值得重视的一种理念和方法[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8):631.
[4]谢淑丽,朱明光,黄玉英,等.护理干预对肺癌呼吸困难患者影响的研究[J].护士进修杂志,2003,18(6):499-501.
[5]卢志娟,顾沛,李晓蓉,等.肺癌介入治疗患者压力和应对方式调查研究[J].护理学杂志,2003,18(7):483-485.
[6]张彦虎,江华,铃木志津枝,等.癌症患者压力应对能力的现状调查[J].中华护理杂志,2006,41(10):898-900.
[7]吴小桃,刘旭峰.社会支持的本质及测定[J].中国社会医学,1995,58(3):7-10.
[8]朱敏玲,郑修霞,梁平,等.社会支持与卵巢癌患者生活质量的相关性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6,41(2):10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