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强化高中地理必修课程“自然灾害”的教学

2010-05-31 02:18江苏省海安县教育局教研室226600丁生军
地理教学 2010年20期
关键词:必修课程自然灾害防灾

江苏省海安县教育局教研室(226600) 丁生军

写作本文缘于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的突然爆发。最初拟定的题目是“高中地理必修课程强化‘自然灾害’教学之我见”。然而,随着不断增多的遇难人数,以及我对灾情的持续关注,我觉得最初的题目也不能表达我的情感,也不能体现本文的要旨。灾害夺走的众多生命让人万分心酸,但是一个更令人心酸的事实是:许多悲剧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假如当初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的决策人了解泥石流灾害的相关知识,就不会将沙兰镇中心小学布局在地势低洼的山谷了,也就不会有64名无辜的生命因2005年夏季的一场泥石流而消失。“假如”的背后反映的是我们自然灾害教育的弱化甚至缺位。严峻的现实不断地提醒我们,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之一。所以必须强化自然灾害的教学,让每一个学生了解一些自然灾害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了解在特定自然灾害发生后应该采取的正确措施和必要的避险技能。

一、“自然灾害”教学现状的分析

当前高中地理必修课程中“自然灾害”及相关内容的教学有弱化的倾向。稍加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主要有以下三种:

1.教师对课程设计的错误理解。根据新课程的设计,《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在必修课程“地理1”和选修课程“选修5”都出现了“自然灾害”及相关内容。其中,选修5整个模块研究的都是“自然灾害及其防治”。新课程的施行,给学生提供了选择学习的机会,比如选修课程的设计。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另外的困扰。以地理学科为例,许多内容同时出现在必修和选修模块中,其差别是内容的详略深浅不同。一般而言,必修课程中的内容相对简略,课标的能力要求也相对较低。作为教研员,笔者在各校调研时发现许多老师误认为,既然选修部分有更加详细、更加深入的教学内容,那么基于避免重复的考虑,必修部分的相同内容就可以简化处理。

2.教材编排内容、方式的影响。虽然我国现行四个版本的高中地理必修教材都有“自然灾害”的相关内容,但是在呈现方式、详略程度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也存在着值得一些商榷的空间。就呈现方式而言,人教版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没有安排专门的章节来呈现“自然灾害”相关教学内容,而是以“案例”分析的形式穿插在第二章第三节“常见天气系统”一节中。这样的安排,可能导致一些老师心理上对自然灾害相关内容教学的不重视;也可能使部分老师因对“案例教学”理解的偏差,教学拘泥于案例本身,偏离了课程设计的初衷。而湘教版教材(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编者在努力创新知识体系呈现方式的同时,也给读者特别是老师的教学制造了理解障碍。比如,在本节开头关于自然灾害的特点呈现和灾害的分类就把老师们搞得晕头转向找不着北了,不仅显得有点混乱,而且其叙述的科学性也引起老师极大的争议。

3.教学功利化主义的危害。勿容讳言,当前我国许多中学深受教学功利主义的影响,一切围绕分数转,为“考”而“教”。在教学中的具体表现是,“考什么”就“教什么”,不考的内容就少教甚至不教,考查概率低的内容相对教学时间分配也少。更有“精明”的“高考研究专家”,通过分析历年的各地高考试题,得出必修课程中“自然灾害”出大题目的概率低的所谓“研究成果”。以上现象就是典型的教学功利主义,我们一些教师认识不到其危害,还美其名曰“减负增效”。思想决定行动,从考试评价出发的教学指导思想必然影响到教学过程,所以一些老师对“自然灾害”相关内容的弱化处理就不意外了。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课程设计的宗旨,新课标的三维目标也不可能真正全面实现。

二、强化“自然灾害”教学的必要性

为什么要强化高中地理必修课程中“自然灾害”的教学呢?

首先是贯彻新课程理念的需要。“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和“对终身发展有用的地理”是《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赋予地理教学的基本理念。注重“生活教育”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地理课程改革的一大趋势。美国的《国家地理标准》明确提出了“地理为了生活”的口号就是很好的证明。我国的地理教育也有重视生活教育的传统。按照天津师范大学仲小敏教授的观点,自然灾害相关内容体现的是当代地理课程的价值内容体系五大价值之一的生活教育价值。其内容包括“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自然灾害及相关内容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属性及区域地理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生活教育”领域具有重要价值。

但是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的设计本身也存在矛盾性。一方面它强调“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另一方面,按照它的设计,只能是选修《自然灾害与防治》模块的学生才能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和掌握自然灾害及其防治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对于大多数没有选修地理的同学来说,很可能在中学阶段获取自然灾害相关知识和防灾减灾技能的机会就很少了。因为正常情况下,高中阶段完成必修课程后选修地理的学生只占少数。以江苏省海安县为例,2010年参加高考的全县7000多考生中,选修地理的只有不到780多人,比例略高于10%。即使选修地理,也不是所有省份的选修课程都包括《自然灾害与防治》。还以江苏省为例,高中地理课程建议选修的模块分别是《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由此可见,对大多数中学生而言,要了解和习得自然灾害以及防灾减灾的知识、能力,只有靠必修课程学习时强化这部分的教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新课程理念。

其次是培养我国未来公民必备素养的需要。中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条件复杂,自然灾害种类多且发生频繁,除现代火山活动导致的灾害外,几乎所有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地震、台风、风雹、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病虫害、森林火灾等,每年都有发生。据统计,仅2010年上半年,全国发生地质灾害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8.6亿元人民币,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32.3%、177.8%和190%。与2009年1至6月相比,2010年同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长了近10倍。当我们面对一张张悲痛的脸、一双双泪眼时,当我们被灾害巨大的破坏力震撼时,我们是否想过,面对灾害是否我们无计可施?我们可否想过,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了解了相关的自然灾害的知识,情况是否还会如此惨烈?我们可否想过,如果我们的公民都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自然灾害的知识和防灾的技能,损失还会这么大吗?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受教育者的人生。所以了解自然灾害的分布、成因,重视环境保护、预防灾害,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产生,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及损害程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对保护人的生命、财产以及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将使学生掌握自然灾害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影响我国、本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概况,理解自然灾害与环境的关系,树立自觉的防灾减灾意识,培养科学的防灾减灾能力。有鉴于此,高中阶段强化地理必修课程自然灾害相关内容教学是有其必要性的。

三、强化“自然灾害”教学的有效举措

那么通过怎样的举措来强化“自然灾害”教学呢?需要解决“教什么”和“怎么教”这两个问题。

1.提高课程标准中的教学要求

课程标准是我们理解课程计划、课程理念的依据,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前提。《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必修课程关于自然灾害的表述是“以某种自然灾害为例,简述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及其危害”。本条标准旨在学习自然灾害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由于学习自然灾害的目的是为了更为有效地防灾、减灾,所以学习这条标准首先要了解自然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分析自然灾害发生的规律,再次要认识自然灾害对人类的影响以及防灾减灾的措施。

笔者认为,相对于现实需要,现行课程标准设定的教学标准层次相对偏低,停留在所谓“简述”的层次,客观上大大降低了自然灾害教学的要求。对照现实需要,正确理解课标应该包括批判地阅读、理解课程标准。前文已经论及,自然灾害相关内容的教学是地理必修课程的社会责任所在,其标准也应相应提高。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应该以充实被教育者的自然灾害相关知识内容、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依归。于此而言,应该提高《普通高中地理必修课程标准》中自然灾害相关内容的教学要求。

其实,这种调整可以从有些省区制订的“教学要求”中体现出来。表1和表2分别列出江苏和福建两省的“高中地理教学要求”必修课程中的自然灾害部分,可以从中看出这些省区对必修课程中自然灾害教学的重视。或者说,这些“教学要求”制定者对自然灾害标准的理解要深于我们有些教师。

表1 江苏省普通高中地理教学要求(节选)

表2 福建省普通高中地理教学要求(节选)

2.选择、整合必要的教学内容

现有各版地理必修教材内容的呈现,某种程度上制约了老师对必修课程中自然灾害相关内容的教学,包括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的深度以及拓展的广度等。受课程标准的影响,这些教材在内容编排上或者是去体系化,不把自然灾害作为单独的一节内容,而是穿插在其它教学内容中。比如人教版,只在“常见天气系统”中以区别于正文的阅读材料的方式呈现了台风和寒潮,内容很少。不仅这两种自然灾害本身没有讲清讲透;而且也不够全面,只涉及了自然灾害中的气象灾害这一类。或者是简单化,只呈现了某一自然灾害,比如说中图版必修1第四章第三节只讲述了寒潮,对其余气象灾害都没有提及。按照前文所述,必修课程标准的提高,意味着当前教材中关于自然灾害相关教学内容的呈现已经不能满足多数学生的学习需要。在现有教材教学内容的基础上,选择和整合各版必修教材和选修教材的内容成为有效教学的必然途径。

那么必修课程中自然灾害教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呢?笔者觉得,选择和整合自然灾害教学内容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性。自然灾害教学内容应以知识体系方式呈现,我们不能断章取义,过分地肢解其作为系统知识的存在。当然,强调其系统性,并不是要面面俱到。那样就与选修教材混为一谈了。笔者主张,这部分内容应该包括自然灾害的两种经典分类、影响我国的一些主要自然灾害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的成因、危害、防御措施等。对于自然灾害的种类可以包括地质地貌灾害中的地震、泥石流;气象灾害中的台风、寒潮、干旱、洪涝等。还可以再精简到地震、泥石流、台风、暴雨、洪涝这些对人的生命可能造成突然危害的灾害。

(2)科学性。所选内容本身及其表述应该是科学的,不能出现错误的东西。在教学内容的表述上要力求科学、准确。对于一些说法不准确的内容应该舍弃不用,避免给学生的理解制造障碍。比如说,笔者认为湘教版必修1教材中关于自然灾害属性的说法就值得商榷。

(3)实用性。学习这部分内容的是为了了解预防自然灾害的知识以及防灾、减灾的知识。所以内容的呈现要服务于达标,服务于让学生了解必要的知识、形成一定的防灾减灾能力,这就是实用性的体现。实用性还应该体现选择那些我们身边的经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这需要结合乡土地理来选择了。比如,在长江三角洲平原地区,暴雨、内涝、台风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成灾的概率较高,每年因此产生的损失也很大。作为老师在选择和整合教学内容时要紧贴该地区的生活实际,对这些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防御的措施等一一呈现。而我国西部山区的学校,特别是西南山区,就要重视关注暴雨、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的教学。

另外,选择和整合教学内容还需用好各版教材,包括选修教材。要彻底摒弃“教教材”的习惯,以全新的视角审视各版教材,审视教学,真正实现“用教材教”。在教学中,对各版教材内容可做删减、补充、改写或重新整合,尤其要充分开发课程资源,多渠道收集素材,编写新颖而典型的案例,增加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生动性、现实性、开放性,使教学内容更具时代特色,更能满足本地教学的需要。

3.结合实例,促进知识、能力的同步增长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具有情境性。研究表明知识往往是人们在真实的情境中通过某种活动获得的,知识与知识产生的情境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当学生的学习与真实的情境相联系时,学习效果会显著提高。关于各类自然灾害事件的报道、影像、照片就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真实的情境。所以自然灾害相关内容的教学可以结合这些鲜活的实例,每年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都是我们教学的活教材。本世纪以来,从印度洋海啸到汶川地震再到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造成了人类巨大的伤痛,但同样为人们了解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最终战胜自然灾害提供了活教材。

教师应当重视对本地区灾害内容的挖掘,鼓励和启发学生利用掌握的自然灾害形成的原理和分布规律,分析家乡的具体情况,使学生既熟悉了乡土地理,又能在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切实感受到学有所用,体会到知识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进一步提高学习情趣。还应注意最新发生的灾害动向,及时地加以引导和讨论,将单纯的知识教学融入到现实生活的每时每刻,使学生感受到知识的实用性,认识到自然灾害随时都会发生,真正树立起防灾减灾的意识。

教师还可以本区域发生的某一自然灾害为例,通过各种地理图表、资料和数据,引导学生从某一自然灾害的形成条件、活动特征、激发条件和人类活动等方面来把握自然灾害的成因,使学生认识自然灾害发生的机制和规律,有利于人类采取合理的活动;引导学生从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来把握自然灾害的危害,使学生认识到自然灾害对人类活动的影响及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并提出防灾、减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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