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
建设负责任的政府,首要的问题,是政府要负起责任来,官员不要怕群众,不能有事没事总是用警察保驾,靠警察弹压。
湖北省委门前的警察打人事件,已经延烧有些日子了。开始是说,警察打错人了,原本是对付上访者的,结果打了官员的太太。后来又有消息说,没有打错人,那位官员太太,就是上访者。还有消息说,那位官员本身,受到很大的压力,但太太却不肯罢休,就算离婚,也要追究到底。最近的消息是,打人的警察中有两人去给被打者道歉,一个劲地打自己的耳光。
显然,这场发生在堂堂省委门口的事件,并非一场简单的警察执法过程中的粗暴行为,有较为复杂的原因。打人者不是简单的个人性格暴烈,也非习惯性行为。有消息说,在有武警站岗的省委门口安排便衣警察,目的就是应付上访。言外之意,无论打人是否有误会,但只要是被认为为上访者,就有可能挨打。暴力维稳,才是事件的症结所在。
说来奇怪,当今的警察,既是一个十分光鲜的工作,也是一碗难吃的饭。说它光鲜,是因为是铁饭碗,工作稳定,而且还有权。说它难,则是因为这个工作老接触社会阴暗面,老做得罪人的事,有时外面的声誉不大好。
古代没有警察,警察的活计,是由捕快来做的。捕快属于衙役。地方政府的组成,除了正印官之外,就是六房书吏和三班衙役。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做仪仗队的,审案时兼做行刑手帮同吓唬人犯。其次是快班,就是捕快。用于拿贼,破案和催租税的。第三是壮班,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打打杂,危机状况时协助守城。显然,对于一个县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但是,地位重要的捕快,却是贱民身份。三班衙役,除了壮班之外,都是贱民。一个家族有人干了这个,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至少在理论上,政治地位比一般农民地位还要低。为什么这么重要的职位,要由贱民来做?因为捕快干的活儿,在古人看来,是一种不良之行,得罪人的活计,一种贱业。总是要抓人拿人,总是跟坏人坏事打交道,正经人注定不屑于此,所以,只能让贱民做。做不良之事者,只能是不良之人,所以,在中国古代,人们也称捕快为“不良人”。
贱业由贱人来做,做这种事还要以官府的名义,等于是让贱民行使公权力。所以,实际上,捕快在民众中威风极了,一点贱的影子也没有。动辄拿人、锁人,谁见了都惧他三分。老百姓都尊之为捕快老爷,捕翁,街上做买卖的,都得定期孝顺,交保护费。捕快的职位,一般是要买的,买不到的,就不要名额,心甘情愿放弃平民地位,来做帮役,求帮役也不得的,可以做白役,一分钱补贴没有。很多大县,帮役和白役,动辄数以百计。但是,这样遭人羡慕的捕快,如果见了当地的乡绅,还是不敢造次,老早就得让在一边,躬身请安。即使一介穷秀才,如果没有县令的旨意,他们也不敢随便碰。至于县令老爷,更是从来不把他们当人,随意指使不说,有了案子,如果破不了,就把捕快拿来,当众扒了裤子打板子,严令追比,三日一追,五日一比,板子越打越重,既是责罚,也是羞辱。总之,在官府层面,没有人在意捕快的脸面。
在官面上没有脸面的捕快,做起恶事来,自然肆无忌惮。老百姓摊事被拘,若要少受折磨,得送“脚鞋钱”、“酒饭钱”。如果被拘者暂时不想到官,得给“宽限钱”、“买放钱”,甚至原告要撤诉,两边都得给捕快“说和钱”。更恶的事儿叫“贼开花”,如果有了窃案,捕快往往会指使拿住的贼多加攀指,把一些没有势力但家境富有的农户指为藏赃之所,为窝赃户。当然,这样的攀指,开始是不会让县令知道的,但是被攀指的农民,多半会央求捕快想办法,这样,大笔的钱也就来了。收了人家的钱,还落个人情。甚至,钓鱼,讹诈之类的事,也每每跟捕快有关。
反过来,官府也常常把一些恶事,得罪人的事,交给捕快去办。如果当地有乡绅得罪了地方官,如果要整这个人,一般都是由捕快出面。万一失手,官员留有余地。最常见的恶事,是催缴钱粮。不肯痛快缴税的农户不等于犯法,没法逮捕关进监狱。这种时候,就用得着捕快了。捕快们就把这些农户的户主抓来衙门,关在他们平时休息的班房里,横加折磨,饿他们,打骂,逼他们吃屎喝尿,反正无所不用其极。直到被抓的人的家人实在看不过去了,乖乖把钱粮交了,人才放回去。当然,还得给捕快们一份额外的辛苦费。
传统的阴影,总是难以消除。有些地方,在使用警察的时候,多多少少还是有着捕快的魅影。有事没事,有必要没必要,动辄动用警力。尤其那些难办,难堪的事,得罪人的事,总喜欢把警察派上去,让警察挡在前面。息访、截访要靠警察,应付群体性事件更用警察。甚至自己出行,也要动用警察。给人一种印象,政府总是用暴力机器对付平民百姓。当然,在这种时候,有些警察自己也不自爱,人家把你当恶人用,自己也就是恶人,动不动就拳打脚踢。一不留神,照片、视频被传到网上,就成了一个新的警察打人的事件。
其实,警察做好事的概率,肯定比做恶事的几率要大得多。但警察打人,却成了一个社会的刻板印象。只要一提警察打人,人人痛恨,在街上被抢了包,喊别的没有用,但喊“警察打人”,马上就会出来一大帮人。警民矛盾的加深,固然有警察自身建设,行为和制度的约束的问题,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恶人办恶事的传统积习做的怪。建设负责任的政府,首要的问题,是政府要负起责任来,官员不要怕群众,不能有事没事总是用警察保驾,靠警察弹压。如果是制度的缺陷,就争取改革制度,比如上访制度。不能动辄派警察应付,在政府大门口设置警察应付上访,设上访专班,进而放纵警察暴力维稳,只能是扬汤止沸。
警察打人,不仅仅是事关警察形象的事。背后有文化的因素,也有制度的原因。世界上的任何一种职业,都不希望自己職业形象变坏,这是职业道德趋于良性发展的动力。警察是一个国家的暴力机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约束这个机器的义务。如果,政府一边约束警察,强调职业道德,一方面却派警察去做种种他们本不该做的违法情事,最终,会摧毁警察自身净化的可能,也会毁掉这个行业在民众中的形象,反过来,对政府也非常地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