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民间资金 提升创业层次

2010-05-25 13:21吴胜丰
浙江经济 2010年8期
关键词:民间浙江资金

文/吴胜丰

民间资金充裕,民间融资活跃,是浙江经济的一大特色。当前,浙江的民间资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量”难算,由于民间资金的民间性和边缘化,至今缺乏权威的统计,2005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调查估计仅温州市民间资金达2000亿元,2008年有关部门调查估计全省民间资本超8000亿元,也有估计超万亿元。二是“质”难定,民间资金有自我积蓄,有私下筹集;有增量资金,有存量资金;有转化为资本,有消费性资金;有用于理财,有仅仅储蓄,往往是几种情况相互交织、兼而有之,难以区分和辨别。三是“流”难测,民间资金的流向复杂、多变,正规与非正规并存、本地与外地并存、短期与长期并存。四是“管”难为,对民间资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尚不明确(例如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高利贷认定标准)。由于缺乏全面有效的统计、检查方法和管理政策,当前民间资金总体上处于缺少管理的局面。

民间资金的充裕,既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老百姓敢闯敢冒、善于经营、长期积累的成果体现,也是促进和推动浙江经济不断扩张、不断提升的重要动力源泉。应该说,民间资金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对于活跃市场、推动创业、扩大投资、刺激消费、配置资源,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如得不到正确的规范和引导,民间资金又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也会给经济带来严重的冲击和危害。在人均GDP进入6000美元、民间资金的规模能级不断扩大的新阶段,利用好这块巨大的资金资源,发挥正面的乘数放大效应,对于浙江有效贯彻“两创”总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正确看待近年来民间资金投资方向的变化

作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大省,民间投资的状况不仅关系扩内需、保增长的成效,也直接影响全省发展后劲和持续竞争力。由于发展阶段的变化以及遭遇“成长的烦恼”,从数据看,相比其他一些省市,浙江的投资连续多年低位增长。2009年以来,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浙江“标本兼治、保稳促调”一系列措施逐步取得成效,目前浙江经济运行出现企稳回升、总体向好的势头,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快,起到较好的拉动作用。但是,投资增长中民间投资增长不快,特别是民间资本对产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还不高。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浙江信贷投放增长很快,贷款连续几年高位增长,且增速和增量都位居全国前例,特别是2009年新增贷款高达9597亿元。一方面民间投资增长不快,一方面贷款快速增长,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是因为民间投资大量投到了外省,进入了楼市、股市、矿产资源等领域。问题是投到外地、进入资本市场的民间资金,其投资行为和数量怎样界定,对浙江经济发展有何影响,值得深入关注和研究,由此引出三个问题:

浙江温州首家小额贷款公司——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近年来民间投资制造业下降是好事还是坏事?投资既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也是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今天的投资就是明天的产业,今天的投资结构就是明天的产业结构。从宏观看,浙江曾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末的民间投资制造业持续增长期及几个高潮期,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到90年代轻纺、水泥、服装等行业的大规模技改,直到2005年以后全省才出现投资增长的回落,这既有当时国家实行从紧宏观政策、卡紧“两个闸门”的因素,也是市场瓶颈、要素瓶颈、环保瓶颈趋紧的必然反映,体现了客观条件、经济规律对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从微观看,长期一线的市场体验和收入预期的硬约束,决定了民间资本具有强烈的市场敏感性,投资活动高度灵活和流动多变。内需提振不快,外需逐渐饱和,很多产业的产能过剩不断加剧,投资门槛逐年提高,民间资本越来越难以在制造业中寻找新的商机和赢利项目,必然会减少制造业领域的投资,流向成本相对较低的外省地区、收益相对较高的非实体经济。那么,是不是浙江的制造业已缺乏赢利空间呢?这一趋势是不是会影响浙江先进制造业发展呢?当然不是,答案是在今天条件下浙江制造业的门槛高了、难做了,再也不能靠“低技术、低价格、低档次”来拼市场了,再也不能靠“消耗大、能耗大、污染大”来拼成本了,只有坚决走转型升级之路。转型升级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大,也不单单是资金投入,还需要大量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品牌塑造以及人才、资本积累等,是一个长期的、渐变的过程。对于民间资本来说,近阶段减少一点一般制造业的投资可能是规避市场格局变化和应对产能过剩的有效策略,避开了市场趋紧、产能过剩下盲目投资的风险,顺应了市场对结构优化的自我调节以及对产业产能的优胜劣汰趋势。实际上,这两年浙江制造业投资的用地集约度、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贡献等指标均逐年提高,投资增长的质量好于以往。尤为可喜的是,全社会的科技投入增长在提速。

——近年来民间投资大量进入非实体经济是好事还是坏事?过去,浙江人有点钱就开店建厂、圈地建房、进城置业,工厂越建越大,市场越办越多,出现了大批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块状经济和专业市场,成为推动浙江工业化、城市化的鲜明特色和重要力量。但是,近年来浙江民资大举进入非实体经济、大举进入房地产,炒房团、炒煤客、证券期货市场的敢死队、以及私募基金中浙江民资频频出现。应当看到,民间资本进入非实体经济,拓展了现有条件下投资渠道,为既有资本存量和创业成果的保值增值提供了可能。资本本身的逐利属性决定了民间资金总是遵循“什么挣钱投什么”的原则,流向有利可图的项目和领域。面对百年一遇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市场约束加剧形势,当前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又有较多限制,可供选择的投资渠道和工具不多,敢于冒险、善抓商机的浙商不留恋于赢利微薄的一般制造业,而投资资源及资产市场,活跃于资本市场,这是难以阻拦和限制的,是经济发展中难以避开的一个阶段。问题是这会不会导致资源、要素过度流向虚拟经济,加剧经济泡沫化?从国外发展的经验教训看,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防止和避免这种趋向,关键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宏观政策环境,包括通过采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来调节经济起伏、促进结构优化,不断减少对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完善防范处置市场过度投机行为的法律法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产权交易、并购重组、股权投资等。二是政府适时引导,加大发展实体经济包括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规划引导和要素保障力度,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构建营销网络、“走出去”外海设立生产销售基地等的财税支持,以及对行业龙头的扶强扶优。同时,打击非法融资投资行为,限制楼市、股市的过度炒作行为。三是培育和繁荣专业、规范的投资机构,通过鼓励发展基金业、信托业、投资银行、风投企业等,推动投资领域和渠道的多样化,逐步将民间分散、零乱、盲目甚至违规的投资行为纳入到规范有序的轨道。因此,当前民间资金进入非实体经济,是浙商在危机时期对实体经济的暂时回避,是对创业创新路径转换的实践探索,是民间资本实施转型升级的迂回之策。只要宏观形势好转,政府引导得当,具有强烈实业情结的浙商肯定会以新姿态、高起点回归实体经济的。

——近年来民间资本投向外省是好事还是坏事?应该肯定这是浙商当年空手闯天下“行商”模式在新阶段的新发展和新方式。更大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利用全国资源和市场,既是民间资本寻求投资回报的权宜之计,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我国之所以成为“世界工厂”也正是得益于这种产业转移。问题是在浙江并未完成工业化的前提下,这种产业转移会不会影响省内工业化进程,造成浙江产业空心化?

从空间布局看,浙江制造业发展远没有到饱和的程度,整体工业化程度和层次还较低,特别是还有大片蓝色国土有待开发,制造业发展还存在较大的潜力和提升的空间。民间资本无视本省发展的机会和空间,舍近求远、背井离乡到外省投资发展,原因大致如下:一是成本所致,利用外省土地丰富、能源富裕、环境容量大、劳动力优惠、商务成本低等有利条件,以资本、技术换取占资源、搞生产、拓市场的低成本;二是条件限制,低丘缓坡及沿海滩涂的开发需要配套建设的周期长,浙江“三大产业带”推进力度不可谓不大,建设进度不可谓不快,但交通、能源供给、水资源配置等只有边配套、边开发,项目落地和建设相对会慢一些;三是倒逼使然,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只有市场前景好、资源消耗小、符合环保要求、技术含量高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核心竞争力强的项目才能在浙江立足和发展,有些企业迁离和项目外投是必然的,即使今天不走,将来在浙江也是难以生存的,对此不必可惜。因此,没有必要过分担心浙江产业空心化。

首先,浙江有空间,近年来加快低丘缓坡开发和滩涂围垦,以及以高速铁路建设为标志的新一轮基础设施配套,为大规模开发新空间创造了条件;其次有资本,大量浙商在省外和非实体领域积累资本,只要时机成熟,商机来了,肯定会回来投资;其三有项目,随着“三大产业带”各项配套不断成熟,特别是产业集聚新平台、海洋经济发展带的规划建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适合在浙江发展的项目很多;其四有“本部”,只要“本部”在浙江,根在浙江,向外投资不会影响自身发展。实际上,世界500强企业在外投资办厂、设立研发中心、销售总部,并没有影响本土的经济发展。

总而言之,对于民间投资减少制造业投入、向外地投资、向资本市场投入的利弊成败,不能简单化分析,不能依据短期效应,也不能用非好即坏、非此即彼的单一思维去评判。要考虑浙江进入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格局带来巨大影响,以及当前宏观政策、市场需求、竞争状况和法律环境的大背景,也要考虑目前民间资金投资的灵活性、窄领域和低层次等特点。这一阶段民间资金投资方向的变化,是阶段性、摸索性、权宜性的,是低级投资向高端投资提升的必经过程。

有效引导民间资金发挥更大更好作用

一般来说,民间资金具有这样几个性质:一是逐利性,总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二是市场性,它的筹集、利用和管理是遵循市场规则的,“亲兄弟明算账”,不会有“免费午餐”,“白拿白用”;三是冒险性,总是期望获得比别人更高的回报和利益,但高收入肯定伴随高风险;四是权属清晰,使用上高度自主,等等。这些性质决定了民间资金在投资上的权责明确和追求高效。由于法规的不健全、管理跟不上,民间资金违规运作和盲目决策也在所难免。“吴英案”、“小姑娘案”、丽水房地产非法集资群案的发生,充分说明加强民间资金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有效监管,防止和减少民间投资的盲目性和负面影响,积极引导民间投资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不断富裕,民间资金会不断增加。经济内生增长的重要标志是民间投资的活跃、民间创业的蓬勃,其外在特征是民间资本的充分流动。我们不希望浙江人有钱以后只储蓄,不投资理财,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好的制度,推动民间资金与企业家的有效对接、民间资金与创新活动的有效对接、民间资金与投资管理的有效对接,当前要突出抓好充裕民间资金与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有效对接。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重点是发展有利于民间资金进入、有利于民间资金得到良好服务的金融业,逐步把游离于体制外的民间资金、民间金融活动纳入到为有管理的、有序的规范可控范围。这里涉及几个方面:一是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允许和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各类金融业,特别是允许创办小金融机构。从推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开始,有步骤有条件地让民间资金参股甚至控股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创投、担保、典当、融资租赁等金融企业。要创造条件,加快试点“放款人条例”,不断畅通民间资金阳光化的渠道和路径。

二是拓宽面向民间资金的金融服务渠道,创新产品,扩大范围。健全担保体系,完善抵押制度,扩大信贷供给。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上市、发债、并购重组、资产整合、产权交易、股权融资。积极引导支持网络融资等新业务,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机制来提高民间资金的利用效率。同时,允许民营企业依法合规向内部员工和社会定向募集股份。不断引导和规范企业间互保、资金融通及借贷行为。

三是发展专业投资公司(投行)和投资管理队伍。从浙江实际看,要大力引导和鼓励发展各类基金。欧美发达国家经过几百年发展,民间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些财富的配置使用,就是依靠各级各类基金以及与之配套的大量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实践证明,这是民间资金纳入规范管理发挥正面效应的有效组织形式和实现方式,既能逐步改变民间资金分散、盲目、非理性的“游资”特性,又能为大规模吸引高层次投资管理人才,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为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投资管理产业奠定基础。

四是建立健全监管适当、防范有度的管理体系。要改变“出事才管”事后查处型管理方式,建立以征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共享为切入点,事前制度规范和部门联合监控的综合防范机制。主要是两条:第一,加强民间资金市场利率的监测,当民间市场利率显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时,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封堵力度;第二,加强民间资金投资用途的监测。

——加快搞活投融资体制。重点是放开领域,减少限制,简化审批,提供信息,搞好服务。一是允许和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电力、能源、通讯、交通、水务、军工等垄断行业。二是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减少政府审批核准,提高办事效率,对企业少干预、多服务。三是广泛运用符合市场机制的投融资模式,探索运用BOT、BT、TOT等模式,鼓励民间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参与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四是加强信息发布和引导,强化对利用民间资金的政策引导,做好项目对接、融资对接、政策对接等服务。五是研究制定和落实民营企业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科技研发、关键设备进口、加速折旧,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参与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降低民间投资成本。

浙江各地正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村治污项目

积极鼓励浙商善用多用民间资金

浙商的成长壮大与民间资金的运用密切相关。浙江老百姓创业初期很少能得到银行信贷,历来是通过亲友间借贷、合股、合伙、股份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民间资金积累与企业家群体发育是同生同长的。一方面,浙商一直把民间资金作为融资的重要渠道和来源,从这个角度讲算上民间这种大量的非正规股权融资,浙江的直接融资比重实际上比统计高得多;另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产权交易、风投企业以及私募基金的发展,浙商利用民间资金在不断规范,由此促进了企业规模不断扩张、产业层次不断提高、企业治理结构不断改善。

资本的背后是人、是企业家。民间资金的投资利用主要是企业家。资本流动的质量和效益取决于背后“人”的综合素质。因此,规范民间资金利用,提高民间资金投资效率和质量,关键在于提高企业家素质。企业家从靠血缘、亲缘、友情融资,到靠抵押、担保、信用融资,再到靠资本市场、债券市场融资,伴随着有关制度、法规、政策以及金融人才培养、信用体系建设与之配套,同时必然要求企业家自身融资理念不断更新、融资能力和技术不断提升。因此,要鼓励浙商不仅继续重视利用民间资金,而且更加规范、更加有效地利用民间资金。

——鼓励浙商以现代经营方式善用多用民间资金。面对充裕的民间资金,既不能不去利用,也不能乱用瞎用。要学习多渠道融资,积极利用证券、债券、金融租赁、基金等融资手段,舍得“让股”吸引民间资本,甘做“小股东”引进大投资,完善法人治理,控制负债水平,不断改善企业的资产结构、资金结构和股本结构,不断提高持续赢利能力。

——鼓励浙商以稳健规范的运作善用多用民间资金。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守法合规诚信,依法进行企业间的借贷、担保、合作等。特别是要从这两年一些企业陷于债务危机的案例中吸取教训,防止超越自身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盲目扩张、过度多元化和高负债经营,坚决不借“高利贷”、坚决不放“高利贷”,杜绝违规集资、借贷行为。

——鼓励浙商以明确的发展预期善用多用民间资金。加强企业战略研究,瞄准行业方向,把握市场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明确企业赢利增长点和技术制高点,努力培育和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让更多的民间资金参与到新技术开发、自主品牌塑造、新兴战略产业培育上来,参与到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发展上来。

——鼓励浙商以良好的企业形象善用多用民间资金。切实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在追求效益的同时,积极履行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更加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利益,用良好的形象提升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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