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任俊辉,孟德胜(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药剂科,重庆市 400042)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s,PIVAS),是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宗旨和理念,在洁净环境下,由受过培训的药剂人员严格遵照操作程序,对静脉营养液、细胞毒药物和抗生素等药物进行集中科学配置的机构[1]。我院作为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于2007年8月正式启动PIVAS,目前已为33个临床科室配置长期医嘱液体,日均完成配液5500余组。为提高药品配置质量,加强临床合理用药,自PIVAS成立起,我院在PIVAS审方室安排了2名药师,负责审核输液医嘱的合理性。通过审核发现临床存在不合理医嘱,且部分不合理医嘱出现比较频繁。现将2009年3~8月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统计、分类并加以分析、总结。
资料来源于2009年3~8月我院PIVAS执行的859339条配液医嘱。
药师通过美康公司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Prescription automatic screening system,PASS),并查阅《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实用手册》、药品说明书及相关文献,对PIVAS不合理医嘱进行统计、归类、分析。
共审查出不合理医嘱771条,占总医嘱数的0.94‰,类型主要包括药物剂量过大、配伍禁忌、溶媒选择不合理和其他,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不合理用药医嘱类型分布Tab 1 Distribution of types of irrational medication orders
药物剂量过大是指使用药品的剂量超过常用量或极量的情况,我院不合理医嘱中剂量过大的医嘱所占比例较大,其中中药注射液超剂量的情况出现的几率最高。中药注射液微粒数随药物浓度成正比,超剂量使用可直接导致输液不溶性微粒增多,使发生血管栓塞等不良事件的可能性增加。吕强等[1]研究我国生产的61种中药静脉注射液不溶性微粒的现状,依据2005年版《中国药典》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有26种微粒超标,超标率为42.60%。我院PIVAS审方中发现的此类不合理医嘱举例:苦碟子注射液60 mL(说明书规定一次最大剂量为40 mL)+生理盐水、丹红注射液40 mL(说明书规定一次最大剂量为30 mL)+5%葡萄糖注射液500 mL,曾有人使用后者出现不良反应[2],应给予重视。此外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的超剂量情况也曾出现,主要是由于外科医师常对内科用药不太熟悉,如医嘱中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使用每次80 mg(说明书规定一次用量为40 mg)。张建华等[3]统计发现,117例患者使用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每日80 mg,有10.3%的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下降,因此认为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文献指出,若其剂量超过每日80 mg,应分2次给药[4],以减少不良反应。
配伍禁忌是2种或2种以上药物配伍在一起,引起药物理化性质或药效方面的变化。
3.2.1 理化配伍禁忌。理化配伍禁忌是指药物配伍时发生了物理或化学变化,如某些药物配伍时可形成低共熔混合物,破坏外观性状,出现沉淀、氧化还原、变色反应,使药物分解失效。理化配伍禁忌的原因比较复杂,药物的理化特性不容易引起医师的注意,若处理不当,会影响用药质量,甚至发生事故。如维生素C注射液与维生素K1注射液同时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中,两者虽然在药理作用上有协同作用,但维生素C具有强还原性,配伍后可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导致维生素K1药效下降。我院PIVAS审方中发现的此类不合理医嘱举例:安达美注射液(多种微量元素)与维生素B6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配伍(它们混用会出现液体变色情况,存在配伍禁忌[5]);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与维生素C注射液配伍(维生素C对溶液中奥美拉唑钠的稳定性影响很大,当pH值低于8.0时,时间越长颜色变化就越明显[6]);维生素B6注射液与地塞米松注射液配伍使用(两者配伍会产生浑浊沉淀、降低效价并会引起副作用)。
3.2.2 药理配伍禁忌。药理性配伍禁忌为配伍药品之间存在着药理作用上的禁忌,配伍后发生药效增强或减弱,毒性增加等,此种现象在我院PIVAS尚不曾出现。
大输液除直接用于补充体液、电解质、营养物质,纠正体液酸碱平衡等外,更多的是用作其它注射用药物的溶媒。应根据药物的性质选择适宜的溶媒,如果溶媒选择不当,会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或降效等不良后果。
我院PIVAS审方中发现的此类不合理医嘱举例:注射用泮托拉唑钠+5%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沈鸿[7]考察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与不同输液的配伍稳定性,从配伍后药液的澄明度、pH值及含量结果中显示,注射用泮托拉唑钠适宜与生理盐水配伍,其余溶媒配伍均不稳定;另外还发现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易善复)+生理盐水等用电解质溶液稀释(说明书注明严禁用电解质溶液稀释,配置时加入生理盐水可析出结晶颗粒)等不合理配伍现象。
主要包括医嘱下达不规范、处方录入错误等人为不合理医嘱。例如:误将口服药盐酸丁咯地尔胶囊加入生理盐水;将1袋5%葡萄糖注射液500 mL医嘱录入为5袋5%葡萄糖注射液100 mL;将每日2次的用药频次,误开为12小时1次,导致系统无法识别。因此,医师、护士在开据、处理医嘱时应更加仔细、规范。
通过PIVAS药师对医嘱的审核,纠正了不合理医嘱,确保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同时,通过与临床医师的沟通并反馈不合理医嘱的分析结果,逐步减少了不合理医嘱,充分彰显了其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协同作用。
此外,PIVAS已成为培养临床药师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和处置不合理医嘱能力的前沿阵地。笔者建议:(1)药师应积极主动参加业务学习,收集学习药品说明书和相关文献,了解有关配伍和药物相互作用,以便为审方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2)药师在审查配液医嘱时,发现不合理医嘱应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及时纠正不合理医嘱;(3)药师定期分析、汇总近期出现的不合理配液医嘱情况,以《药讯》的形式发给临床医师,以提高医嘱的合理性,减少医师的习惯性用药失误;(4)药师也应该为护士提供合理用药知识,如哪些药品在输液过程中需要避光,哪些药品应在配置后多少小时内使用,哪些药品有特殊的滴速要求等,药师应汇总这些信息并及时通知临床;(5)医院信息系统应进一步完善,以便能为药师提供更多患者治疗的详细信息,如体质量、肝、肾功能的检查结果,以便为药师审查医嘱提供理论依据,真正做到个体化用药。
[1]吕 强,李 静,罗 勇,等.中药静脉注射液不溶性微粒研究[J].中国药房,2002,13(9):556.
[2]俞建芬.静注丹红注射液的不良反应报告与分析[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9,3(8):141.
[3]张建华,齐晓涟.注射用奥美拉唑致血液系统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J].医药导报,2007,26(6):684.
[4]陈新谦,金有豫,汤 光主编.新编药物学[M].第1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433.
[5]赵红燕.多种微量元素(Ⅱ)与维生素C、维生素B6存在配伍禁忌[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7,7(12):2900.
[6]薛占英,陈 清,卢 秀,等.维生素C注射液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配伍的探讨[J].数理医药学杂志,2007,20(1):55.
[7]沈 鸿.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的配伍稳定性考察[J].安徽医药,2004,9(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