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名的对外书写*

2010-04-11 09:55
河南工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专名意译汉语拼音

赵 颖

(河南科技学院 外语系,新乡453000)

1 关于地名翻译的争论

地名信息作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的一部分,是社会使用频率很高的公共信息,是其他各类信息传递不可缺少的重要媒介。联合国第五届地名标准化会议第六号决议提出:“地名是民族文化遗产。”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地名数量巨大,大量传统地名,以及有丰富文化内涵和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地名,是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是我们必须予以妥善保护的对象。但是作为表意文字,汉字语言系统与英语、法语、德语等拼音文字系统有巨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完成汉语地名的对外书写呢?对于这一问题,大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最为普遍,即主张汉语拼音与英语混写,也就是对地名的专名部分用汉语拼音拼写,通名部分用英语译写。如解放路,就写为Jiefang Road,三门峡就写为Sanmen Gorge。第二种观点认为既然是地名的对外书写,是写给外国人看的,就应该全用外文。栗长江在《公安标示语和警示语的英译》一文中就表示,“现在北京的街道名称许多都是使用‘汉字+全拼音’,这对于一个不懂汉语的外国人来说起不到多少指示作用。鉴于此,对于那些完全可以意译的街道名称是否可以考虑意译呢?……例如:白云路WHITE CLOUD ROAD,莲花池东路 EAST LOTUS POND ROAD”[1]。第三种观点援引国家相关法律条文,坚持使用汉语拼音来对外书写地名。如上文的解放路,就应该写为Jiefang Lu,三门峡不论是作为地物名还是城市名都应该写为Sanmenxia。那么,在进行对外宣传时,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地名信息的对外书写呢?换言之,我们该如何翻译地名信息呢?是不是该考虑约定俗成或者说是不是该尽可能地把它们译成通俗的英语呢?以下笔者就试图通过分析用汉语拼音来完成地名对外书写的原因,来廓清对地名翻译的一些错误认识。

2 用汉语拼音完成对外书写的原因

2.1 有法可依

用汉语拼音来翻译我国地名是有法可依的。世界上的语言种类甚多,而且世界各国的语言也是多种多样的。这些语言有的系拼音文字,有的则属表意文字,举例来说,属于拼音文字的有罗马字母(也称拉丁字母)、西里尔字母(也称斯拉夫字母)、希腊字母、希伯来字母、巴利文字母、梵文字母以及日语假名等等;汉语则属于表意文字。从这个角度来说,若各国地名分别用本国文字书写在地图上,然后将其汇编成一本世界地图集,那么,以各种文字形式书写的地名,即使对一名外语工作者来说,也将是令人望而生畏的。这样一本地图集,其利用价值也是难以尽如人意的。因此,为了方便世界各国人民使用地名,联合国地名标准化组织决定采用世界多数国家使用的罗马字母作为书写地名的统一形式。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国际地名标准化会议要求国际地名标准化应以各国地名标准化为基础。也就是说,各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标准化,应当首先尊重各个主权国家的意见。之后,各国主权范围内地名的罗马字母标准拼写形式,才能作为国际通用的标准形式。针对这一国际要求,我国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的我国地名作为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1977年,这一提议在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上得以通过。1978年国务院又批转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外交部、中国地名委员会上报的《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所以,依据《汉语拼音方案》拼写我国地名,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是有立法依据的。不仅如此,1986年的《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也规定:“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拼写细则,由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1987年,中国地名委员会、城乡环境保护部、国家语委颁发《关于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威妥玛”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通知标题就很清楚,地名标志不得使用外文。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项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这就用法律形式确定了我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标准。也是我国地名对外书写的基本原则。

2.2 避免歧义

上述法律法规清楚地表明我国地名对外书写应该使用汉语拼音,但是为什么还会有很多人固守“专名音译,通名意译”这一错误认识不放呢?笔者认为,这是对地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的。首先,地名因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在联合国第五届地名标准化会议第六号决议中被称为是“民族文化的遗产”,是决不可擅自更改的。其次,地名是由专名和通名构成的一个整体,如果专名音译,通名意译,事实上就改变了这个地名,且会产生混淆。如上海市有丽水弄,还有丽水巷,如果按照专名音译,通名意译的话,可能会有两种情况出现,一种是都译为Lishui Street,这会产生两条街道为一条街道的困惑;如果一条译为Lishui Lane,一条译为Lishui Street,在进行英汉回译时究竟哪一条该译为丽水弄,哪一条该译为丽水巷,又会使人迷惑。但是如果依据国家法律直接用汉语拼音书写为Lishui Nong,Lishui Xiang,就非常清楚明白,不会产生歧义。而且以《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的我国地名就是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1967年联合国第二届地名标准化会议要求世界各国、各地区在国际交往中都使用罗马字母拼写地名,做到每个地名只有一种罗马字母拼写形式,即“单一罗马化”。之所以选择罗马字母,就是因为使用罗马字母的国家很多,有一百多个。地名的单一罗马化,对使用罗马字母的国家来说,本国的地名标准化,就是国际标准化。“而我国提出的经联合国批准的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就是要使我国地名的对外书写与国际接轨”[2]。而且这也符合“名从主人”的专名翻译原则。

2.3 维护国家主权

地名书写的正确与否,对于维护国家主权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地名通名在不同的语言中以其罗马字母拼写时有时十分相似,仅有微小区别,但用外文意译时便可能会混同。例如岛字,以往英语中对我国的岛音译Tao,现在依照《汉语拼音方案》作Dao,对日本的岛作Do,对越南的岛作Dao(注意D拦腰有一横),在领土主权发生争议时,一目了然。曾见有外国出版的地图上,把我南海诸岛中的岛,有的拼作Dao,有的拼作Dao(D拦腰有一横),这可能反映了作者的领土观点,决不可掉以轻心。而我国出版的地图上如果放弃拼音,采用英文意译Island,那就混淆不清。因此,采用汉语拼音书写我国地名是保护国家主权,维护民族尊严所必不可少的。

3 结论

地名作为使用频率很高的公共信息,是其他各类信息传播所不可或缺的媒介,而完成地名书写的标准化则会给信息传播带来极大的便利,有利于国际、国内交流。同时遵照联合国的相关决议来进行我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是我国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也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因其不仅可以提高汉语的地位,也有助于汉语拼音进入英语,更是对国家主权的维护。因此,我们在进行地名的对外书写时应该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语言文字政策,用罗马字母完成。

[1]栗长江.公安标示语和警示语的英译[J].中国翻译,2003,(3).

[2]郭建中.再谈街道名称的书写法[J].中国翻译,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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