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铮 杨耀荣
(1.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2.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传媒管理系,湖南 长沙 410100)
从词源上看,“法”有“平”、“正”、“直”的含义。其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是指法学用语,常和“律”合在一起使用,用作“法律”;广义的“法”则“可以用作方法、效法、一般规范、政党或其他组织的规章等”。[1]本文取其广义,意指高职院校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班集体的规章制度,即规范全班学生行为的班规。因此,依“法”带班实际上是指依照班规管理班级,强调辅导员和班主任以班规带班的过程中应自始至终凸显“教育公平”原则。
依“法”带班有利于促进班级管理过程中的教育公平,可以充分激发学生的潜能,最大限度地释放学生个人和班集体的能量,是构建和谐班集体的基石。具体来说,依“法”带班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一)依“法”带班有利于防止辅导员和班主任日常管理中的随意行为。“教育公平”是世界各国教育政策、教育制度的基本出发点,除了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公民的基本人权,教育还能够明显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在论文《公正是最大的动力》中写道:“公正是对人格的尊重,是一个健康社会应信奉的基本理念。不公正则是对尊严的无情践踏,对文明的公然挑衅。遵循公正的基本规则,可以充分激发各个阶层成员的潜能,最大限度地释放个人和组织的能量。所以坚持公正的管理和处世原则,是每一个人和每一个组织都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2]高等教育需要实现教育公平。辅导员和班主任与学生直接接触,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以及具体的奖惩都是最终要通过辅导员和班主任来具体落实,换句话说,学生是否能够得到学校的认可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认可,因此,学生与其接触的同时也透过其工作观察学校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可以说辅导员和班主任是学生观察学校管理的窗口,对学生的身心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最大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学生在学校是否受到公平对待的感受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管理。辅导员和班主任日常管理中的随意行为,比较普遍的如学生干部推荐和奖励过程中的内定行为,如果有失偏颇,不利于学生成长,轻则导致学生对管理不服,伤害师生感情和学生对班集体的感情,重则导致青年学生心理失衡和心理扭曲。
(二)依“法”带班有利于班团干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树立服务意识,实现公正透明管理。以制度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来实现班团干部对班级的自我管理,效果显著。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管理班集体的过程中,往往会不自觉地区分“重点学生”和“普通学生”。重点学生分为两类:一类是表现出色的学生,一类是因为种种原因难以管理需要重点注意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往往喜欢第一类重点学生,热情地给予鼓励、肯定、信任或奖励。而对于后一类重点学生,感到头疼,有的干脆“懒得管”,有的则严厉地给予强制和制裁。这种鲜明的对比,青年高职学生能敏锐地感觉到。所以自然而然形成了第一类学生和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亲近关系,后一类学生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对立关系。同时,那些“普通学生”因为表现不是特别出色,但自觉遵守纪律易于管理,很难进入高职院校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管理视野,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关系也相对疏远。当然,我们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也在帮助和鼓励后进生,但是这样的帮助和鼓励是随意的而没有制度上的保证。久而久之,就会凸显出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班级管理过程中管理不平等的问题。高职学生正处于道德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他们有一颗敏感的心,心里常装着一杆“秤”,掂量着辅导员和班主任日常管理的“天平”是否倾斜,他们很关注自己在辅导员和班主任心中的地位和待遇是否平等,随时都在称辅导员和班主任对谁的“心”重一些,对谁又轻一些。他们在观察和称量的同时,也在学习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管理班级过程中做人做事的方法。并且,每个青年学生都是有进步要求的,都希望辅导员和班主任认为自己是一个好学生。特别是对于新生来说,在一个全新的环境,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能在新的学校中有一个新的开始,在班上有一个好的地位。可见,教师是否公平,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人生成长。而辅导员和班主任是与学生接触最多并对学生影响最多的教师。所以,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应努力使学生产生公平感。这是一种直接的激励方式,可以潜在地激发学生的潜能,处理是否得当甚至决定班级管理的成败。一定意义上来说,公平是师生关系健康发展和班级健康发展的基础。正如学者李岳在《公正是最大的动力》一书中所说:“公正是因为和谐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只有公正在组织内得以切实维护和实现,组织成员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和谐,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离开了公正,便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和谐。为了组织和谐地生存和更好地发展,所有组织成员都必须遵循一个共同的准则,这个共同的准则就是公正。”[2]然而,人常常在处事过程中带有情绪,带着自己的好恶,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管理学生时也不例外。并且,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随意性或者自由裁量权较大,其对待学生主要依靠个人的教育良心,就难免有失偏颇,而导致工作上的失衡,从而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同时,辅导员和班主任作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负有思想教育和教育学生做人的重任。工作当中应尽量避免带主观好恶的情绪和随意性行为。那么如何来防止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带班过程中的随意性行为或者说不规范的行为并实现班级管理公平公正呢?这就需要辅导员和班主任在班级管理时制定一套规范的班级制度,并依照制度主动接受约束和公开透明地进行管理。即需要依“法”带班。制度管理不仅可以引导和规范学生的行为,与此同时,也规范了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行为。依“法”带班是指立足班级管理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制订具体的班级管理制度,如班委会选举制度和改选制度、学生干部推荐制度、学生干部工作细则及考核细则等,规范班级管理者——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班级管理行为,实现班级管理过程中的公平公正,进而正确引导学生综合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的班级氛围,构建和谐班集体的过程。
(三)依“法”管理有利于引导学生端正态度,发挥自我教育作用。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缺乏自觉性和自控能力,利用制度的强制约束来帮助学生端正态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更好地实现个性发展。制度明确的规定,使学生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进而正确处理与同学间、师生间的关系。同时,在依照班级管理制度相互督促的过程中,有利于学生正确发挥自我教育作用。
(四)依“法”带班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与监督。依“法”带班有利于引导学生学会尊重选举权、班级管理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实现从学生生活步入社会生活的顺利接轨。
要求在依“法”带班的过程中,即从班规制定直至班规得到切实执行取得效果的全过程中,充分体现出公平和民主。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风不立,邪风必起。”管理班级首先要有一套规章制度来端正班风,依靠规章制度来树立辅导员和班主任以及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的服务意识,引导学生围绕班级奋斗目标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鼓励班级的每一个成员都参与到班级的建设和管理中来,不要把班级的建设和管理只看做辅导员、班主任和班干部的事,特别是涉及到每个学生重大利益的事,全体同学共同讨论再作出决定。鼓励全班同学相互赞美,相互鼓励,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多给鼓励就会增强彼此的自信心,众多的自信心会形成一种向上的气势。依“法”带班的总体原则是:重教育,重引导,重激励,重防患于未然,轻惩罚。这一原则需贯穿于班级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全过程。具体来说:
1.班规在扎根于班级实际的基础上得以民主制定,即师生共同商量制定。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学生是学校管理的客体,也是主体。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努力实现管理观念的转变,大力培养学生的管理主体意识,这对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有重要意义。因此,教育的方式不是管,不是导,而是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使学生能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觉改造自己,自觉不断进步。从"保姆式"班级管理中解脱出来,采用班规等一系列的行为规范来进行规范和引导,营造和谐的班级氛围,使学生成为班级的主人。学生自己参与制定班规,比起服从别人制定的班规,更容易接受和认同。
2.班规具有可操作性且得到师生的民主执行和全面遵守。这需要一套松紧有度的班级管理制度,需要一支从上至下公正的学生管理队伍(包括班团干部队伍),并予以民主执行。制度管理要松紧有度,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过分严厉的制度不仅难以实施,而且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辅导员和班主任应“依法”组建班团干部队伍,重点抓好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对班团干部进行重点培训,树立其服务意识,使他们熟悉相关的制度内容并自觉民主执行。具体来说,要求学生干部思想觉悟高,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汇报,有奉献精神,有正气,敢管敢抓,踏实肯干。同时,又应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当选班团干部。如在班团建设制度中,可以建立班级干部轮换制或竞选制,尽量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得到锻炼,而不是偏重于某几个学生。这样做,既可以教育每个学生,使每个学生认识到机会对大家都是平等的,在无形中树立教师的威信,从而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增强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竞争意识,同时也为他们今后走向社会培养了健康向上的品格。
应当注意的是,教师的爱心和品德——公正、无私、善良、正直,有利于得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影响和激励学生对真、善、美的追求,并能使学生在与教师的交往中体验到公正的合理性,从而成为他们健康心理的基础。古希腊著名哲学家和教育家亚里士多德曾提出: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我们知道,辅导员和班主任不公平地处理问题,会失人心,使依“法”带班和建设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成为空谈。仅仅在客观上做到了公平,未必就能让学生感受到公平,公平与否也需要主观上的感受,因此,需要让学生感受到公平。班级管理必须使学生从客观和主观上感受到协调统一,即一方面在客观上确实做到公平合理,对学生不偏不袒,不厚此薄彼;另一方面又必须使学生在主观上真正感受并承认这种公平。二者统一起来,才能使学生真正产生“公平”感。这就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本身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并在日常管理的过程中注意讲究公平的艺术和方法。“古语云:道德不倡,天下不宁。道德是公正实现的自我支持力量。要使公正在组织内得以实现,不仅要求确立公正的制度,同时还需要组织成员,尤其是管理者具有对公正的道德追求。”[2]因此,在执行和实施班规的过程中,把依“法”带班和以“德”带班结合起来。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有一颗公正的心,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公正、无私、善良、正直的品德,有正确的认知能力、良好的管理能力和控制局面的能力。
为使依“法”带班收到更好的效果,还应让学生觉得辅导员和班主任不是在机械地运用班规管理,而是运用班规在关心和爱护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因此,在班规执行过程中,要尽量根据每个同学的具体情况,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公平地对待每个学生,特别是对态度生硬不擅沟通的后进学生更要如此。一般来说,态度端正会沟通的学生比较容易得到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器重,辅导员和班主任一般对他们倍加关爱,他们也因此倍受鼓舞而变得更加优秀。相反,默默无闻、态度生硬不擅沟通的学生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冷落”似乎是人之常情。但这些学生更加需要教师的关爱,他们从内心上希望重视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只有让班上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爱与温暖,才能形成一个和谐的班集体。
[1] 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5-26.
[2] 李岳.公正是最大的动力[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