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比较研究

2010-04-11 02:27杨丽萍
关键词:电视业中美两国

杨丽萍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8)

纵观世界各地电视节目,普遍存在低俗化现象。美国电视自“1990年以来,下午和黄金时间的肥皂剧比以往更加放肆,日间脱口秀节目则暴露出人的最低档次的行为,深夜的脱口秀节目使每个人都听到了各种各样的低级笑话。”[1]在中国,“低俗之风”被称为传媒业的“四大公害”之一,可见低俗化危害甚烈。美国作为世界上电视业最发达的国家,在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方面有丰富经验。比较中美两国反低俗化的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对中国电视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一、电视节目低俗化界定及表现之比较

对于电视节目低俗化,在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下有着截然不同的界定。由于中美两国社会存在巨大差异,对低俗化界定也不尽相同。

2009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指出: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国度,往往有不同的标准,也就是说标准有差异,但是有一些共同的认识。比如说,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凡符合这三个方面通常可以界定为低俗。[2]美国广播电视管理机构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将低俗概括为:猥亵、不敬和低俗(Obscene、Profane&Indecent)。其中“猥亵”是指虽然够不上淫秽,但有令人反感的内容。“低俗”的定义为:节目内容中的语言或素材,在当代社会价值观下认为会冒犯到父母,或是描述色情活动或性器官。“不敬”的定义为:会引起暴力仇恨或者公然冒犯社会公众的辱骂言语。[3]10可见,中美两国对低俗化的界定都侧重于保护青少年和维护社会公德。

电视节目低俗化在中美两国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有学者例举了中国娱乐节目低俗化的七大表现:以“性”为看点,狂打擦边球;以残忍为噱头,发掘人性之恶;极尽窥探之能事;以恶搞、整人娱乐观众;颠覆传统,挑战道德,发掘“丑闻”、“丑态”; 以奇装怪行、言语无忌吸引眼球;以高额大奖刺激观众收看,宣扬日、韩享乐方式。[4]除娱乐节目外,其他类型的电视节目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低俗化现象。美国电视节目的低俗化主要表现在晚间黄金时段播出的节目充满暴力和性等内容。美国家长电视委员会指出:1998年-2002年,美国晚8点到10点档电视播放暴力画面增加了41%;晚9点到10点档增加率高达134%。在所有电视节目中,含有不同程度性爱内容的占64%;在黄金时段播出的节目中,四大广播网71%的节目含有一定的性爱内容。[3]35

二、中美两国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措施之比较

电视节目低俗化业已成为世界电视业的公害,个人、社会团体、政府纷纷加入反电视节目低俗化的行列。中美两国主要从立法限制、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制约电视节目低俗化。

(一)立法限制。通过立法对低俗化节目进行限制和惩罚是反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有力措施。反电视低俗化立法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立法;另一类是非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立法,其中包含了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控制。中国对低俗化的法律管制主要集中在一些非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法律法规中,如《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视剧审查暂行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从传播途径、电视节目不同形式等方面对低俗化加以限制。美国既有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立法,也有非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立法。前者如《2005年广播电视反低俗化的管制》、《2005年淫秽与暴力广播电视内容控制法》等,后者如《联邦电信法》、《有线电视法》和《2005年儿童友好电视节目法》等明确规定严禁播放低俗电视节目。

(二)行政管理。通过行政措施对低俗化节目进行限制和惩罚是中美两国反电视节目低俗化的重要手段。中国国家广电总局通过制定有关电视节目的政策、规划、标准,下发指令和行政处罚来管理低俗电视节目。2005年,广电总局要求加强选秀类节目管理,避免低俗化。2007年,国家广电总局禁播八类涉性药品、医疗、保健品广告及有关医疗资讯、电视购物节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则从五个方面入手对电视节目低俗化进行管理:一是控制节目播出时间。每天从早上6点到晚上10点任何电视台不得播放含有下流语言的节目。二是对节目进行分级。美国电视按照节目中出现的色情、暴力内容自动进行分级。三是使用反暴力芯片技术。在美国,13英寸以上的电视机必须装备“V-芯片技术”(V-chip technology)以便让家长对某些节目予以锁闭。四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FCC可以对播出淫秽、下流、色情内容的机构和表演者处以上限为50万美元的罚款。五是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制度是美国管理广播电视业的核心内容,电视台每5年更换一次许可证,FCC根据“公共利益、方便和必要原则”审核各台节目,判断是否重新发放许可证。

(三)行业自律。广播电视业的自律组织和行业规范是制约电视业的重要力量,依靠道德和社会舆论力量监督电视从业者对职业行为实行自我控制。我国主要的新闻自律机构有中国记协、中国广播电视行业协会等,它们制定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对从业人员加以约束。一些地方性新闻团体、省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和事业单位也制定了各自的团体自律公约,如《四川省新闻工作者自律公约》、《中央电视台编辑、记者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等。美国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媒体自律机制,其媒体自律是由一系列相互独立、各具特色的媒体专业组织实现的。美国电视行业自律协会有美国广播电视工作者协会(NAB)、全国教育广播电视业者协会、全国电台业者协会等行业组织。全国广播业者协会(NAB)制定了美国广播电视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职业行为准则》作为各电视台遵守的准则。一些传媒公司也形成了内部职业标准实施机制和职业道德准则。

(四)社会监督。公民、社会团体也是限制电视节目低俗化的重要力量,他们对政府和媒体形成压力,推动政府出台措施和制定政策。中国记协于1997年建立起新闻工作者接受社会监督制度,社会公众可以举报揭发新闻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或有偿新闻的行为。此外,中国的各种学术社团、研究组织以及各种企事业单位同样监督新闻传媒。美国从官方到民间对电视节目低俗化有一整套完善的监督体系。美国FCC于1999年成立执行局,专门负责接待公众有关广播电视节目低俗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各电视台也会设立相应机构接收投诉。一些家长团体和未成年人保护团体,如“儿童电视行动组织”和“家长与教师联合行动委员会”等也参与到社会监督中来。

尽管采取的措施相似,但两国在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方面仍存在差异:第一,中国对电视节目以行政管理为主,美国则以立法限制为主;第二,中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立法,美国对低俗电视节目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第三,中国对电视业的社会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美国社会监督体系则较为完善。

三、中美两国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措施差异之原因分析

形成中美两国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措施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受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双重制约。

(一)媒介外部因素是指媒介外部宏观的、间接的社会环境因素,包括政治因素、法律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社会文化等。不同的政治制度直接决定了不同的广播电视体制。中国广播电视事业为国家所有,是党的“耳目喉舌”,党和政府对电视事业实行有力的政治控制和行政干预。美国电视大多为商业私营,按照经营公司的方法来运作,政府对电视行业实行“许可制式”管理,很少直接插手干预电视台的节目制作。媒介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同会导致两国对媒介法制的不同运用。中国还未形成广播电视管理中的总纲性法律,并且以政策代替法规的现象不少,法律体系并不完善。美国目前拥有十分完备的法律体系,广播电视在完善的法律规范下运作,强调法律的作用。社会经济因素也制约着国家对电视业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中国目前的电视台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为了追逐效益难免制作播出一些低俗电视节目。美国传媒产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业按照市场需求调节资源,制作和播出各种电视节目。只要不违法,政府就无权直接干预。社会文化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两国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方式。中国在电视节目反低俗化方面,社会团体的力量薄弱。美国公民重视公共事务,广播电视频率是公共资源,因此美国的公民和社会团体非常关注美国电视节目的质量。

(二)媒介内部因素是指与媒介组织的决策、目标的实现等直接相关的具体因素,包括媒介市场、受众等。电视媒介市场的不同制约了公众对低俗电视节目的不同态度。中国电视市场没有细分,导致中国不同受众群体对低俗节目的态度不一致,无法形成反低俗化的合力。美国对进行电视节目分级,公众一致反对少儿节目中出现的低俗化现象。受众是影响电视节目的使用者、消费者,对电视的发展和控制也起着一定作用,受众媒介素养的差别影响了他们对低俗电视节目的态度。中国观众的媒介素养普遍不高,电视台与观众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一种播出收看低俗节目的“合谋”。美国观众相对来说有较高的媒介素养,对低俗化危害青少年方面具有共识,一些家长团体更是行动起来为青少年寻求纯净的媒介环境。

四、对中美两国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措施的思考和借鉴

中美两国在电视节目低俗化根源上存在较大差异。美国电视媒体属于私营企业,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可能会抛弃社会责任。加上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的规定,使得低俗节目也有被播出的权利。因此,在美国,低俗电视节目是不可能被完全禁止的。中国电视从本质上来说是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首先肩负着宣传教育和文化传播的作用,宣传效果和社会利益应当放在首要位置。但由于目前中国电视体制的限制,电视节目很难走出低俗化的怪圈。

尽管美国反电视节目低俗化措施并不完善,但仍有不少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第一,应当尽快制定出评估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标准,加强专门性立法,明确低俗化的标准,严格进行法律限制。第二,尽快建立电视节目分级制度,对低俗节目采取限制与取缔并举的措施。第三,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让社会公众参与到监管低俗电视节目的行列中。第四,加强对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媒介素养教育,提高公众对电视节目的辨别鉴赏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小低俗节目的不良影响。总的来看,只有建立全面的管理机制,才能有效治理电视节目低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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