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的能力构架

2010-04-10 10:41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0年2期
关键词:利益冲突公务员矛盾

刘 勇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 221116)

基层公务员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的能力构架

刘 勇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 221116)

“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发展的一种新现象。对于处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的基层公务员来说,其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事件发展的走向和实际问题的解决效果。这就要求基层公务员必须具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能力;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高度重视和自觉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能力;对公民的需求予以及时的回应;严格依法行政;自我心理调控和心理疏导的能力;有效的沟通、协调和处理问题的操控能力。

“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能力构架;基层公务员

“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出现的一种新现象,是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发展的一种新苗头。这一新情况的出现,表明了我国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伴随着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利益矛盾开始呈现出深层化和复杂化的特点,同时由于各种问题长期的累积,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情绪的易变[1]。如何及时、有效地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成为当前各级党和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和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处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的基层公务员来说,其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事件发展的走向和实际问题的解决效果。因此,要想有效地化解我国突发性的“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基层公务员就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能力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是基层公务员应对群体事件,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应具备的首要素质。基层公务员要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始终以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引导自己的行动,始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自己的工作,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一是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我们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特别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因此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尤其是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各方面的改革日益向纵深推进,各种社会矛盾呈现多发和日趋复杂的特点,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二是要有领导发展的能力。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2],“‘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可见,利益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根本关系。从根本上说,利益矛盾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是社会不稳定的最根本诱因。“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恰恰是各种难以满足的利益诉求不断累积的结果。三是要有强烈的民本意识和人文情结。要在思想上重视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反映群众的意愿,关心群众的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公仆意识,通过本职工作,妥善处理遇到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的创造力,增加社会和谐的因素,化解和减少各种影响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五是要不断开展反腐败工作。如果腐败现象泛滥,贪污贿赂盛行,就会严重脱离群众,丧失执政的基础,因此要不断地同腐败行为作斗争。总之,要通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改革创新的工作意识、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的工作业绩、富有活力的工作精神和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们心理失衡、失调的外部诱因。

二、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具备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要求基层公务员有灵敏的政治嗅觉,敏锐的观察能力,对事物的快速反应能力,能够正确分析和认识事物本质的能力。政治敏锐性要求基层公务员能够从看起来并不重要但带有一定倾向性的问题中,迅速地观察、认识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方案、对策。高度的政治鉴别力,就是要求基层公务员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良好的政治分析能力和敏锐科学的预见性,通过对事物细致深入、全面准确的观察和分析,从政治的高度迅速分析处理可以预料的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对此,一是要不断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充实自己。只有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才能坚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观察事物的科学方法,增强分辨理论是非、政治是非的能力。二是要始终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衡量工作是非曲直的标准。“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的参与主体,多为与冲突事件本身无关,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拥有较少资源的弱势群体,在事件发生的初期一般规模小、人员少、影响力小、危害小,解决难度也小。因此,基层公务员要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力争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把事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有迅速正确地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矛盾的能力。“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在当前发展的新动向,此类问题主要通过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阶层的利益需求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来予以解决。而对由于国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分子等在幕后的煽动、操纵演变成的具有敌我对抗性质的群体事件要严厉地打击和制裁。此外,基层公务员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的态度,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消除“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产生的各种不良因素。

三、重视和自觉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能力

有效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要求基层公务员必须具备重视和自觉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能力。政府的公信力就是政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从总体来看,各级政府的公信力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不公开、行为失范、腐败等政府失信的现象,它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埋下了“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的隐患。作为基层公务员,重视和自觉提高政府公信力,就是要做到:(1)决策要科学化、民主化。决策能否做到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政府的决策、执行、监督应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这既反映了政府的施政能力和水平,也反映了政府公信力的高低。(2)要勇于承担责任。作为基层公务员,要切实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反应迅速。基层公务员如果能时刻对社会舆情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鉴别力,就不仅能够迅速对事态作出反应,为有效控制冲突和化解矛盾赢得时间,而且会因其高效率的工作和处理事态的能力给予社会和公众更多的信心。(4)要避免公权滥用、私用。行为不能违法,权力不能滥用,这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在任何行为中,基层公务员都应当根据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法律精神来为人民服务,避免权大于法的现象,使人们形成对法律和制度的信仰,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法律和制度来体现政府的诚信。(5)要勇于承担改革成本,巩固同舟共济的和谐信念。要通过切实有效地发展生产的能力、和谐理念的宣传能力、社会机能的整合能力、社会利益的协调能力和社会保障的完善能力,使改革涉及的所有人都能受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制度上消除“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形成的可能性。

四、对公民的诉求予以及时的回应

公共管理学者格洛威·斯塔林认为,“回应”一词是指公共组织快速了解民众的需求,不仅“回应”民众先前表达的需求,更应洞识先机,以前瞻主动的行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4]。民众常常批评政府行动迟缓、犹豫不决、无能为力,实则是指政府公务员的回应力不够。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国家权力的源泉。这就决定了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及时回应人民的合理诉求,是政府工作人员最根本的职能。而就目前时有发生的“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与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民众的合理诉求未能做出积极的回应有着密切的关系。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权力来源体制不顺,官民关系倒置、权力运行考评机制不合理和严重的官僚主义文化的影响[5]。为此,一是要大力推进干部任用制度改革。体制不顺直接导致血肉分离。消除“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产生的制度诱因,首先就要强化人民群众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中的参与机制,甚至是决定权,使官员的前途取决于广大的人民群众,以此来根治官员对人民群众合理利益诉求回应冷漠的症结。二是要提高政府官员回应机制的透明度,减少决策失误引发的冲突。官员的独断专行是引发“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的重要诱因。为此,基层公务员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等也要向公众公开,同时落实好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更好地消除争端,化解冲突。三是要以民生需求为考量标准,构建科学合理的官员考核评价机制。要大力改变当前我国官员考核评价机制中存在的重经济数字轻人民需求、重运作结果轻发展过程,严重忽视民生需求的评价标准,建立以民生需求为最高利益诉求,以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最终考量标准的官员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四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除官僚主义文化。“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的频繁发生,时刻警醒我们,封建的官僚主义文化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公务人员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只有从高人一等的“管理者”、“父母官”转变为人民的“公仆”,官民之间才能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产生情感的共鸣,从而化解对立,达到和谐。

五、严格依法行政的能力

基层公务员应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是关键。所谓依法行政,即按照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把人民的决策付诸执行,为人民谋福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行政,要求基层公务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摒弃人治观念、权大于法的观念、情大于法的观念、法出自权的观念,切实按照法律法规来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有些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力度还不够,还存在着监督滞后,甚至监督缺位的现象。再加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差异和人情关系网的束缚,在具体执法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处理问题不秉公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些行政处罚明显有失公平,这些都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急剧爆发的重要的显性和隐性因素。消除“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爆发的行政因素,基层公务员必须严格地依法行政。一是要自觉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基层公务员要加强自己的法治意识,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二是要积极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基层公务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积极及时地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要严禁违规甚至违法平息群体事件的行为。基层公务员不能为维护表面的稳定而违规操作,为“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的形成埋下更多的隐患。四是要严禁滥用警力。擅自调动和滥用警力,是进一步激化矛盾的催化剂。把公安机关推到群众的对立面,极易导致干群之间的紧张关系。但对于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事件中冲击党政机关、打砸抢烧、扣押人质的暴力破坏行为,要坚决地依法处置。

六、良好的心态调控和心理疏导能力

有些“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的参与者与事件本身也许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没有直接的利益诉求,而只是借此事件来表达一种积郁于心中的不满和怨气,是一种倍加性、转化性、双向互动、以政府为矛盾焦点的群体事件。通过了解全国各地的“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可知,绝大多数的参与者,都曾经遭遇过不公平的对待,都有过合理诉求难以得到满足的经历,长期积累的许多不满情绪便借机爆发,这种情况从总体上看是社会情绪或者社会心态的“变异”。应该说,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不满情绪的存在,但是,在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中,对社会不满的情绪应该是限于少数人的,而今不满情绪在社会各个阶层的蔓延,说明社会情绪机制的变异,在某种程度上也暗含着政府执法合法性的危机。合法性的实质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即社会成员对政治统治的认同。任何统治的有效性都不可能仅仅依靠强力手段,更重要的是它必须得到社会大多数成员基于内心自愿的信任和支持[1]。调控社会的不满,疏导民众的心理,消除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需要基层公务员做到:一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二是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对话协商机制。三是建立良性的心理疏导机制。通过对基层公务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可以引导群众采取温和的方法、理智的思维去认识事物、处理问题,推动社会形成合理竞争、共同发展的理念和包容协作的精神,从而转移和化解社会的消极情绪,把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正常、健康的关注层面上来[6]。

七、切实有效的沟通、协调和处理问题的操控能力

“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是一种突发性强、参与人数多、破坏性大、影响广泛、危险性高的群体事件,应对和处理此类矛盾,要求基层公务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包括:(1)拓展信息源的能力。处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基层公务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信息的通畅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详细地掌握相关材料。通过科学的调查研究,得出科学的认识。此外,还要通过调查研究,预测事件的发展态势。(2)沟通协调的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是基层公务员处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必备的素质。处理这类群体事件,基层公务员要面对的不仅是事件的参与者,还有广大的群众、社会、媒体和上级机关,能否有效地与他们沟通、交流,快速地上传下达,将直接影响着“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的解决进程。(3)快速应急的能力。应急能力薄弱,处置失当,是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升级的导火索。“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矛盾是一种偶发性的紧急事件,突发性强,蔓延迅速,这就要求基层公务员能够快速反应、灵活处理。不可采取回避矛盾、敷衍了事、侥幸过关的“鸵鸟心态”,以致将小事变成大事,将普通利益诉求最终酿成群体冲突。

[1] 贺宾,许爱青,等.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成因及对策[J].甘肃理论学刊,2008,(1).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103.

[4] 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24.

[5] 陈路芳.地方政府应提高对公民需求的回应力[J].理论探讨,2009,(3).

[6] 顾绍梅.人文关怀: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的立足点[J].理论探索,2008,(3).

D01

A

1007-4937(2010)02-0019-04

2009-12-28

徐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XZSHX006)和徐州师范大学重点课题 (08XWA07)

刘勇 (1971-),男,江苏沛县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政治社会学研究。

〔责任编辑:王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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