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彩霞
(衡水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河北衡水 053000)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伦理诠释*
孙彩霞
(衡水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河北衡水 053000)
中国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是迄今为止人类最重要的生态智慧的部分。“天人合一”思想的基本特征是:强调天人一体,高扬宇宙生命统一论,坚持自然规律与道德法则的内在统一。“天人合一”思想作为一种具有独到的深刻思想内涵的哲学命题,它所具有的现代生态伦理价值,值得我们在审视当今世界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时认真借鉴。
“天人合一”;宇宙生命统一论;生态伦理
“天人合一”思想的首要涵义是肯定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人来自大自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中国哲学家中,多数思想家所谓的“天”,主要指自然界或自然的总体;所谓的“人”,则是指人和人类。因此,天人关系基本上同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天人合一”思想所观照的宇宙万物不是分裂的,而是统一的;不是多元的,而是一元的。天与人和谐,人与物感应,宇宙中一切生命互相关联。宇宙不是一个互相对立的机械系统,而是一个统贯生命的大生机。人与宇宙万物同源共本。
人在自然界占有重要的地位,但自然界有其规律,人的行动也必须遵循这种规律。儒家借助“性天同一”思想论证“天人合一”的宇宙生命统一论。孟子较早把人的心性与天联系起来,他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中庸》则进一步把“至诚”视为人、物、天地互相沟通,达到统一内在的必由之路。《礼运》则认为“人者天地之心”,天地本无心,以人为心,天地是人的躯体,所以人要为天着想,决无以心毁身的道理。《中庸》认为,人在自然界的作用在于使天地正常运转,万物健康发育,故云“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通过成已物“赞天地之化育”,达到人性最完美的境地。朱熹指出:“中和在我,天人无间,而天地之所以位,万物之所以育,其不外是矣。”显然,这是把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看作自然界的有序发展,生命万物孕育生成的根本所在。
董仲舒将儒学与阴阳五行相结合,提出“天人感应”说。董仲舒不仅认为天地阴阳产生万物,同时也产生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在他看来,天是人类的始祖。天生人就像父母生育子女一样,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他说:“以此见人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人,下长万物,上参天地”(《天地阴阳》)。又“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立元神》)。董仲舒认为人来自天地自然,在智慧上超乎万物之上,人一旦产生就发挥他的能动作用,与天地配合,生养成就万物,这样人与自然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对于儒家“天人合一”的宇宙生命统一论,张载在《西铭》中有极其形象而深刻的描述。他说:天地犹如人的父母,人类为儿女,故有“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深切感受。正因为人与天地万物有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遵循共同的自然规律才能和谐共处,共同生存发展。由此可见,中国“天人合一”思想明确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其中的一部分,人的生命与万物的生命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人与天地万物和谐交融,是保证宇宙生命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另一个基本含义是“天道”与“人道”合一。“天道”一般指自然界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人道”一般指人类行为的客观规律和人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中国古代哲学家大多认为,“天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天道”与“人道”合一,而以天道为本。“天道”是人道的根据,从“天道”引出“人道”,即自然规律与人类的道德法则具有内在统一性,遵循自然规律的根本要求,是确立道德法则,评价人的行为的是非、善恶的基础。“天道”与“人道”合一,肯定自然规律与道德法则的内在统一,反映了极其深邃的生态伦理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道德认识价值。
在儒家哲学中,张载进一步发展了“天道”与“人道”合一的思想。他认为,“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诚明就是“天道”与“人性”的同一。“德与天道合一存于诚”(《正蒙·诚明》)。人的道德与天道的根本法则是一致的,只是表现的形式有变化。人的道德的合理性,在于认识“天道”,按天地自然的基本规律行事。程颐认为,“天道”与“人道”是同一个道。“天道”是自然的普遍规律,“人道”是人生的最高准则,两者具有同一性。程颢则直接把遵循自然界“生生”规律与人的善德联系起来。他说:“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继此生理者,即是善”(《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意思是说:生养万物,繁荣生命是大自然的根本规律,人类只有认识和遵循这个“生理”,才是善。又提出“天人一本”,本于“仁”。仁既为道或理的体现,又为人的心性之所本,达到仁的境界,也就“天人无二”了。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所包含的“天道”与“人道”合一,其最基本的含义就是肯定自然规律与道德法则的内在统一,把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建立在自然规律协调一致的基础之上。
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不仅肯定人是天地自然的产物,坚持“人道”本于“天道”,而且十分强调“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观念,把整个自然界看作一个统一的生命系统,把遵循自然界的一切生命的价值,看作人类的崇高道德职责。先秦儒家的天人之学,都把天看成本源,人是天的派生物。不过人与一般事物不同,天生出人,给了人以特殊的禀性和特殊的使命,从而使人成为天的精华之所在和自觉的代表。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之说有神秘成分,但他仍十分推崇人的地位和作用,确定了“天地之性人为贵”(《汉书·董仲舒传》)的观点,并云“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春秋繁露·立元神》)天地是生命之本源,而人的作用在于使天地所生养的万物臻于成熟和完美,人的可贵之处正在于此。
自春秋战国以来,敬重生命,厚德载物成为儒家的伦理传统。儒家倡导“益于生灵,”“利于庶物”。孔子“君赐生,必畜之”(《论语·乡党》)。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荀子也说:“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荀子·非相》)。荀子不仅要求人们“以人度人”,推己及人,而且还要求人类“以类度类”,要考虑和顾及“他类”的情感好恶,仁于万物,这是十分可贵的生态伦理意识。
张载认为“性与天道合一”,人与自然万物有共同的本性,人与自然万物的利益关联,把兼爱万物作为人类普遍的道德原则。他说:“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心兼爱,成不独成”(《正蒙·诚明》)。就是说,天地万物有统一的本性,这个本性并不是我一人独有的,而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顺应天地万物的本性,以尽自己的责任。人若要自己生存,必须同时让万物都生存;人若要认识自己,必须普遍认识周围的万物;人若要爱自己,必须兼爱他人和万物;人若要成长发展,必须让万物都得以成长发展。他还说:“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他把天地之体当作自己的身体,把统率天地变化的自然本性当作自己的本性。民众百姓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宇宙万物都是我亲密的朋友。张载阐发的是一种多么深刻而精彩的生态伦理思想。
[1]苏舆.春秋繁露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2.
[2]杨泽波.孟子与中国文化[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
[3]蒙培元.中国哲学生态观[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B222.5
A
1008-469X(2010)05-0087-02
2010-06-27
注:本文为2010年度衡水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伦理诠释》(课题批号:201003A)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组负责人:孙彩霞;课题组成员:石柱君等。
孙彩霞(1957-),女,河北清河人,副教授,主要从事古典文学、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