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涛 郭常娟
(华侨大学 华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从1980年到2005年间共有十六部以上的训诂学方面著作问世,其中大部分集中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本文以出版时间为序对其中常见的十六本著作逐一列举,并对其中关于训诂体式、体例、方法、方式的论述进行简要的摘述。
1.《训诂学要略》,周大璞著,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第三、第四章分“随文释义的注释”和“通释语义的专著”两类讲“训诂体式”,从论述看,这里的“体式”指训诂的表现形式,即训诂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第五章讲“训诂条例”,作者未对“条例”一词进行界定,只说:“训诂条例范围很广,这里只重点谈谈释义的方法及其行文的格式,并附带说一说训诂中常见的术语。”[1]110可见,周先生认为“方法”是“条例”所统属的概念之一,其下的释义方法包括声训、形训、义训。声训下按作用分为推求语源和说明通假两类,下又列各种不同的方式:利用声符的三种方式(用声母释声子、用声子释声母、用同声母的组相训);说明通假之三种方式(用本字释借字、用借字释本字,用本字的意义释借字)。义训又分诸多种类:同义相训(包括用今语释古语、用通语释方言)、反义相训、以狭义释广义、以共名释别名、设立界说、描写形象、比拟事物等七类。可见此书认为“体式”是与“条例”并列的概念,而条例、方法、方式则是依次包涵的概念。
2.《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出版
此书未就训诂的表现形式做专门分类,但在第一章说:“那时的训诂方式主要是注释书”,又说“此后在这种随文释义的训诂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另一种训诂方式。”[2]6(本文按:即专书训诂)。对《训诂学要略》中所说的“训诂体式”采用了“训诂方式”这一表述,但后文又说:“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训诂就是以注释书和训诂专书(工具书)这两种形式存在着。”[2]8可见这里的训诂方式也是指训诂的表现形式。第三章专讲“训诂的方法”,分以形说义、因声求义、核正文献语言及考察古代社会四种讨论了各个方法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更无细致分类。这与《训诂学要略》对“方法”的理解也是一致的。
1.《训诂方法论》,陆宗达、王宁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通过理论分析,本书得出结论:“训诂借助音与形来探求词义,因为它们只是意义所依托的形式——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而词义则是词的内容。”[3]24据此认为:“训诂学在探求、证实、训释和整理词义时便产生了三种方法,即:根据形义关系的规律而有的‘以形索义’方法,根据音义关系的规律而有的‘因声求义’方法和根据词义本身运动变化与相互联系的规律而有的‘比较互证’方法。”[3]28可见此书所谓的“训诂方法”与前面两书所指也大致相同,只是具体表述有别。此书虽以“方法论”为名,但在行文中并不以“方法”的称法贯之,比如在分析黄侃先生关于训诂内容的论述时说“训诂的方式,除解文的义训与求源的声训外还有一种需要与字形贴切的训诂,也就是所谓的形训。”[3]4所以在这部书里“方法”与“方式”成了名异而实同的同义词。
2.《训诂通论》,吴孟复著,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
此书若美言之可谓全而简,若直言之则可谓杂而乱。全书于训诂之事面面俱到,然又论之不精。第四章“训诂的方式、方法”下列:代言与义界;形训、声训与义训;训诂用语示例和古书校注述例四节。书中说:“代言这种方式是有缺陷的”“与代言不同的是表明义界的方式,简称义界。”[4]106又言:“这种训释词义的方法叫作声训。”[4]114可见是视代言与义界为方式,而视形训、声训、义训为方法。但在“代言”一小节下又列互训、同训、递训,所以此书于“方式”与“方法”之称本就不分,而且将代言、义界与形训、声训、义训并列,可见于此两种也是没有层次概念的。
1.《训诂学概论》,齐珮瑢著,中华书局出版
总体来说,本书专业性很强,要求读者具有相当的训诂学基础。不讲体例、条例之类,第三章“训诂的施用方术”是别家不曾用的表述,但又没有具体解释和界定,下文中也不见“方术”二字。此章包括音训上下,义训和术语四节内容,选择“方术”一词可能是为了概括方法与术语二词。“以语言释语言之方式有三:一曰宛述(义界)……二曰翻译(互训)……即以古今雅俗南北之语、同义之词、相当之事相译相训者……三曰求源(推原求根),即从声音上推求语词音义的来源而阐明其命名之所以然者……以上三种方式都不外乎就音义两方面来立说。”[5]96“以语言解释语言的方式中,求原是音训……宛述是义训,翻译则兼而有之,其仅只意义相当而无音声之关系者可以归之义训,其不徒意义相当而且有音声之关系者可以属诸音训。”[5]133总体来看,此书仍以音训、义训来统宛述、翻译、求原等方式,前后有层次之别,但不提“方法”二字,“方式”所指内容与前三本所说方法同,又亦不讲形训。
2.《训诂学》,洪诚著,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
此书虽以“训诂学”冠名,但内容却主要谈训诂和学习训诂要注意的问题。其中第四章“读注”第二节“几种常见的训诂方式”互训(引陆宗达《训诂浅谈》云:互训是用意义和方法相同或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相互解释的意思)、推原、义界和解释全句四种方式。此外没有涉及训诂体例、条例以及方法的论述。
3.《简明训诂学》,白兆麟著,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
此书第一第二章谈“古代书面语言的一般障碍”和“训诂的内容”,第三章“训诂的方法”列以形说义、因声求义、直陈词义三种,文中言明此三种即旧称的形训、声训和义训。其下各列方式若干,如因声求义的方式有利用形声字,利用音同音近字和利用同形字。直陈词义的方式则有同义相训,反义相训,以狭义释广义,标明义界的八种。第四第五章分别谈了随文释义的注释和通释语义的专著,行文中以“体制”一词概括之。后两章讲“旧训诂的弊病和训诂原则”。总的来说,此书遵循较为传统的看法,但以“体制”来概括训诂的两种基本存在形式是独有的。
白兆麟先生于2005年有新作《新著训诂学引论》,荆楚书社出版,可惜笔者至今未能见到该书,其中有什么改进、变化,不得而知。
本书前三章分别是概述、历代训诂述略、训诂著作举要。第四章“训诂方式和训诂术语综述”训诂方式分为形训、声训和义训。下一层,形训未分,声训按作用分为三类:追溯语源、探求本字、说明词的通转。“形训、声训以外的训释字(词)义的方式都属于义训。义训‘训诂之常法’,最能普遍应用。义训的体例很多”[6]136也就是说本书的义训方式下层分类是按“体例”划分的,而所谓“体例”就是从词义广狭看,从同义、反义、多义的角度看等。不提“方法”,“体例”成为“方式”的下一层概念。
此书在条例、方法、方式等词的使用上较前面各书有较大的调整,“训诂的中心内容是释词,因此所谓训诂的方法,主要就是释词的方法。有的训诂书把训诂的方法概括为形训、声训、义训,又有的概括为互训、义界、推原,我们认为这些都是训诂的条例或方式,而不是方法。”[7]54强调了词义的训释不是训诂工作的全部,这一点郭芹纳在2005年的《训诂学》中有进一步的论述。同时郭在贻先生首次对“方法”进行了说明界定。他说:“我们所说的方法,是指一个陌生的词儿摆在面前,我们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才能使它由未知变为已知,这种由未知求得已知的手段,便是我们所说的方法。”[7]54这种界定与《训诂学初稿》的界定基本一致,都是指使词义由未知到已知的手段、途径,而且更加明确详细,然而却没有依例对“条例”和“方式”进行界定并辩明三者之间的关系。
四章“训诂的条例、方式和术语”中说:“训诂的条例有三:一曰形训,二曰声训,三曰义训。”[7]43“训诂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曰互训,二曰推原、三曰义界。”[7]44第五章“训诂的方法”又说:“概括言之,约有如下数端:一曰据古训,二曰破假借,三曰辩字形,四曰考异文,五曰通语法,六曰审文例,七曰因声求义,八曰探求语源。”[7]54表面上看条例、方法、方式三者界限分明,条理清晰,其实使互有交叉,难以明辨。如条例之“形训”与方法之“辩字形”;“声训”与“因声求义”;方式之“推原”与方法之“探求语源”等等,都是很明显的交叉重叠,而作者并未指出其间区别。(这本书在2004年又有修订版出版,本文所列的页码是据修订版。)
1.《训诂学初稿》,周大璞主编,黄孝德、罗邦柱分撰,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因为是周大璞主编,本书与1980年的《训诂学要略》大体相同,但对训诂条例和释义方式进行了界定,说:“训诂条例指的是前人在训诂实践中沿习使用并不断发展的训诂方法、方式、用语特点、行文格式等。”“释义的方式,指的就是探求词语意义的方法。”[8]144另外,释义的方式又加了“观境为训”一类,即具体语境下的词义,其实可以归为义训,不必另立一类。“体例”是“方法”“方式”的属概念。
2.《训诂学纲要》,赵振铎著,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全书共十四章,总的来说各章之间的逻辑联系不强,比较散乱。第二章“训诂的流别和体例”中说“古书注释是训诂体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古书注释和辞书是训诂的两种基本体裁。”[9]17其实就是讲随文释义的训诂和通释语义的专书,但竟同时使用了“体例”、“体式”和“体裁”三个词来概括,看来作者本人也不太肯定如何措辞,或者说作者认为如何措辞不甚重要,可见随意性较大。第四、五、七章分别谈三种训诂方法。“在训诂方法中,除了以形索义和因声求义外,还有分析语言本身所表示的意义的各种方法,传统上把这些方法称为义训。”[9]132义训之下列:利用辞书、钩稽旧注、对比文句、参考异文、印证方言五种“方法”。第八章“释义方式”列直训、描写、义界、譬况等,第九、第十两章专讲了同训和反训的方式。大体来说本书于方法和方式的分别还是较为清楚的,而且说:“解释是训诂的基本工作。不论形训,音训或者义训,其目的都在释义。释义要用一定的方式把所解释的内容表述出来,这就涉及到释义的方式。”[9]147此种界定虽不明了,但“方式”是“方法”的下一层概念,指如何表述解释内容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此书从第三章到第六章分别论述了以形求义、因声求义、比较互证、目验和统计五种统计方法。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虽然也说“比较互证”,但与《训诂方法论》所说的“比较互证”不完全相同,目验和统计方法的提出可谓是一种突破和创新。“目验就是亲自在实践中观察,这是一种求知的方法,也是验证某种思想观念正误的方法”[10]149。其实,与其说目验是一种方法,倒不如说是一种治学精神,因为即使亲自在实践中观察,在求索词义时还是不免要有一个切入点或突破口,而这个切入点可能是形的,也可能属于语音上的或者语义上的,则又不免又与形训、声训、义训相交涉,所以目验不过是个前期的工作过程,或者说工作准备,不能算一种训诂方法。“统计是用数学计算的方法取得与某些现象有关的数据,用数据来说明或验证某种见解和观念。考据专家全面收集某一方面同类的证据为证明手段,这已含有统计的意味,只是这种证明不用数字,还不算统计。”[10]154作者所言,其他训诂学著作中所谓的“利用古训”或“引书为证”等都已经又统计的意味了。而统计则是得益于统计语言学的应用不失为考证词义的一种方法,可算本书的一大突破。
第七章“释义方式与术语”认为:“释义方式,概括说来,就是用语言解释语言的方式。”[10]160按训释部分与被训释部分的关系,训释方式可分为:同义为训,描述和下定义,推因,引书为例。不讲体例和条例,从表述来看,方法与方式属并列关系而非上下层关系。方法是求索词义的过程,方式是如何表述求索结果,但没有对方式与方法进行具体的说明界定。
本书在例言中开章明义,说:“本书的基本目的是通过学习,让热心训诂学和训诂事业的人员既能够看懂历代群书旧注,又能够掌握系统的科学的训诂学知识,并会作新注。”也许由于多重的目的,可以说,这是到目前为止,所有训诂学著作中字数最多、分析论证最为细致的一本专著。全书共十四章。第一、二章是绪论和中国训诂学发展史,第三至第七章依次是“训诂体式”、“句读与标点”、“校勘”、“作序”和“标音”,将训诂著作的序文也纳入训诂学的分析范围,这是其他著作所没有的,但行文分析的理论性并不强,因为要让读者“会作新注”,所以有相当的篇幅的文字在谈如何训诂注释。而我们认为这些具体的训诂工作内容不是一部训诂学学科著作所要详细论述的。第八至第十四章依次是“释词(上、中、下)”、“解句”、“揭示语法”、“揭明写法”和“综合性训解”。关于训诂方法,作者说到:“历代训诂著作所体现出来的释词方法多种多样,千差万别,但提纲挈领,据类参合,可以分为义训法、声训法、形训法、考辨法四类。前三类是基本的分类,前人的看法大致相同;考辨法是前三类的综合应用,不仅用于释词,还用于解句、标点、校勘等其他训诂方面。”[11]230
总的来说,本书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全书引证材料丰富,分类细致但又不谈分类依据和标准,以第三章“训诂体式”为例,全章共七节,共分了八大“体”,每个大“体”之下又有小类。如“训诂工具书体”下又分雅书体、音序体等六小类。第二,全书由训诂内容入手命名章目,以内容统方法,并首次对释词的训诂方法和其他训诂内容的相应方法做了区分(这一点郭芹纳后来在其《训诂学》做了更加明确的区分)。第三,不仅训诂方法,全书各章的分类总结全部都冠之以“法”的名称,比如义训法就分出了五大类又十四小类(专释名词的训法、专释动词的训法、扩大被训词法等等),因为过于细致,以至于“法”过多而无“法”。第四,虽然作者在例言中做了解释,但新名词繁多,和其他训诂学著作相差较大仍然是本书的一个遗憾。
此书用于专科水平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本科的教材,旨在“建立有利于初学者入门的训诂学教学体系”,因此都是较为传统的说法。“体式”一词用以区分随文释义的训诂材料,如传注类,章句类,义疏类等,与《训诂学要略》所说又不同。第六章“训诂考证的方法”所列与《训诂方法论》相同。
1.《训诂学》,郭芹纳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与之前的训诂学著作相比,此书有两大优点:首先,将词义训释的方法、方式和训诂的方法、方式进行了明确的区分。第三章“训释词义的方法与原则”认为因形求义(形训)、因声求义(声训)和因文求义(义训)是训释词义的方法。第四章“解释词义的方式”包括直训(同训、互训、递训、歧训,从词语上看又分以今语释古语、以今语释方言)、义界和描述(义界、譬况、增字足义等),通常认为这些即是训诂的方式。对方法与方式的论述内容及其二者的关系与其他著作基本相同,但只是训释“词义”的方法,解说“词义”的方式,而词义的训释只是训诂工作的内容之一。虽然其他著作也有说明所论的只是训释词义之法,但在标目中明确提出本书还是首次。同时该书却没有提出针对其他训诂内容的训诂方法,如解说句子分析篇章等。因为“训诂学内容虽然是相当丰富的,但是对词义的训释却是其核心内容。历代训诂学家十分重视对词义的解释工作,他们都是从训释字词入手,进而解说句、篇、语法、修辞等其他问题的。”[12]30虽然该书未能指出除“词义训释”之外的训诂方法,但从训诂学角度讲,它于训诂方法的探索和研究开辟了一种新的思路,使人们的视野更加开阔。
其次,该书对训诂的方法和方式做了较明确的区分和界定。“上一章我们介绍了如何考辩词语的意义。当人们究明了词义之后,还需要根据一定的方式表述所要解释的内容,这就需要理解释义的方式。”[12]106可见作者认为方法是考辩探求词义,使一个词的词义由未知到已知的途径,而方式则是指如何将已知的词义表述出来。与1987年的《训诂学初稿》相比,本书对著作本身所用术语的界定更加清晰。
2.《训诂学》,苏宝荣、武建宇编著,语文出版社出版
此书共十一章,其中第二至第六章是与训诂体式、方法、方式等有关的部分。第二章“训诂体式与训诂资料”谈道:“传统训诂著作分为两大类型,或叫做两大体式:一种是随文释义的注释书,一种是通释语词意义的专著。”[13]19对训诂以何种形式现于世人的划分跟其他著作一致。第三、四、五章分别论述形训、声训和义训。“根据汉字(词)具有形音义三个要素的特点,我国传统训诂学也相应地形成形训、声训(又叫音训)、义训三种方法,即所谓的训诂条例。”[13]29总述中同时使用了“方法”和“条例”两种称法,但正文行文只提“方法”,“方法”之下列说“方式”。第六章“说解词义的方式及训诂学内容”中谈到“前几章所讲‘训诂方法’,是指认识词义的途径(即由不知到知),本节所讲的‘说解词义的方式’是指把已经了解了的词义尽可能用适当的方式表示出来(即说解‘已知’词义的表达方式)。”[13]103又说: “总结历代训诂专著所使用的解释词义的方式,最主要的有三种,即直训(互相)、推源和义界。”[13]103体式与方法两个称法的使用与其他著作一致。但将条例与方法视为可以互换使用的概念,而且出现了不同意义范畴的两个“方式”,一种是“训诂方法”统属下的“方式”,文中在论述义训的“方式”时使用了“表现形式”的表述,且没有深入的解释。另一种是“解释词义的方式”,按作者的论述,这种“方式”是“方法”之后的一个步骤。这是其他著作所未出现的情况。
所以总的来说,作为一部训诂学科著作,该书的内部系统仍欠严密,书中虽对“方法”和“方式”两个术语进行了界定,但与之前的(1986、1987)著作相比,没有明显的突破,影响也不如同年同月出版的郭芹纳的《训诂学》。
以上是现在最常见的十六部训诂学著作,我们逐一进行了简要介绍,重点梳理了其中关于训诂体式、训诂条例、训诂方法、训诂方式部分的论述。分析比较,现总结如下:
在这十六部著作中有八部谈到了训诂的表现形式,即训诂以何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且除《中国训诂学》外都区分为随文释义的训诂和通释语义的专著。其中《训诂学要略》和苏宝荣、武建宇编著的《训诂学》冠之以“体式”,《训诂学简论》称之为“方式”,《简明训诂学》和《训诂学纲要》则说体制、体例甚至体裁,王宁主编的《训诂学》只做区分没有专词称谓,体式一词用以概括随文释义的训诂材料之传注类、章句类、义疏类。
有四部著作提到了“条例”一词。《训诂学要略》和《训诂学初稿》所指一致,以“条例”概括了前人在训诂实践中沿习使用并不断发展的训诂方法、方式、用语特点、行文格式等。郭在贻的《训诂学》和苏宝荣、武建宇编著的《训诂学》则用“条例”统括了形训、声训和义训,但未予说明。
最为复杂的要算“方法”和“方式”了,每一部书都讲到它们。多数情况下,方法指形训、声训和义训,而方式指义界、描述、互训、推原之类,具体所指与称法又有差别或交叉。如《训诂方法论》在行文中间称形训、声训、义训为方式,《训诂简论》以方式划分随文释义和训诂专书,《训诂通论》方法方式混而不分,《训诂学简论》称形训、声训、义训为方式,而义训之下又以“体例”分之。郭在贻的《训诂学》概括形训、声训、义训为“条例”,而另列七种方法。总的来说,各书的术语使用较为混乱,对同一内容的称法各不相同,甚至互有交叉。
本文认为各书均不对所使用的术语进行界定,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有必要说明。这正是术语使用随意,不能形成较为统一的惯例的原因所在。我们考察的十六部训诂学著作中仅有六部(《训诂学要略》《训诂学初稿》、郭在贻的《训诂学》《训诂学纲要》、郭芹纳的《训诂学》和苏宝荣、武建宇编著的《训诂学》)对其所使用的条例、方法的说法进行了简单的说明。但可以看出这种说明旨在强调其书与他书的区别,或为了下文行文的方便,而不是自觉的有意识的认为这是训诂学学科建设的必要。
在我们考察的十六部著作中,有十二部集中涌现在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一部,2000年以后只有三部。其中王宁主编的《训诂学》是作为教材使用的,没有什么突破,只郭芹纳的《训诂学》较有学科著作之感。当然,上个世纪80年代是训诂学研究的高潮时期,但多各自为阵,虽有借鉴但缺乏大的突破。除周大璞主编的两部之间以及陆宗达和王宁著作或主编的各书之间因为著者和编者的原因而有较明显的继承与发展外,其他各书基本上都是各自为阵,一些很好的做法都没有被广泛的借鉴推广。比如对使用的体式、条例、方法、方式等术语,1986年郭在贻在《训诂学》、1987年周大璞在主编的《训诂学初稿》中都有说明界定,又比如1985年张永言在《训诂学简论》对训诂方式进行了分角度分层次的论述,但这些做法却没有引起其他学者的重视。这些著作虽都冠以“训诂学”之名,但内容差别较大,有的重训诂本身的内容、训诂的方法术语等,如《训诂方法论》;有的重训诂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更象训诂疑难研究而非训诂学研究,如洪诚的《训诂学》和齐珮瑢的《训诂学概论》;有的重视训诂的历史和训诂著作的介绍,如《训诂学简论》;有的求新求变,涉及训诂研究的新动向和新内容,如《应用训诂学》、郭在贻的《训诂学》和冯浩菲的《中国训诂学》,这就使读者自然产生一种训诂学著作到底要涉及哪些问题,而哪些问题则又不必在一部训诂学学科著作中提及的疑问。
训诂术语于训诂学术语有着质的区别,训诂术语是指训诂实践中所用的读如、读为、谓之,之言等,而训诂学术语就是指那些在训诂学整理研究过程中用于概括某些问题或现象的称法。仅就训诂方法方面的总结,诸多训诂学著作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术语使用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人们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训诂学术语的问题。学者们一直致力于训诂术语的梳理分类,但却忽视了训诂学术语的规范。术语的规范对于一门学科的发展完善是必须的。通过前面的简述,我们发现在很大程度上只能说对于训诂学术语的使用和规范还处于自发阶段,是一种潜意识的区分,并没有哪一部训诂学专著专门讨论训诂学术语的问题。以我们梳理的与训诂方法有关的论述为例,训诂学术语使用的随意性可见一斑。这对于一个学科来讲是一种极不正规的体现。所以统一训诂学术语使其使用进入自觉的规范阶段是训诂学方展的一个重要命题。
训诂学术语和训诂方法关系密切,下面我们谈一下对体式(体例)、条例、方法、方式几个称法的看法。
2007年修订版《现代汉语词典》说:“体例:著作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14]1342我们认为,如果考虑到训诂的需要,“体例”则可用来概括随文释义的传、注、疏和正义之类。《现代汉语词典》又解释说:“体式:1.文字的式样。2.体裁。”[14]1342可见,“体式”是较为灵活的词,重在强调形式,在训诂学中针对的是训诂以何种形式显示于人的内容,加之诸多著作中“体式”使用得最多,所以,我们认为用“体式”较为恰当。至于“体制”、“体裁”两个词,前者一般指纲领、制度等,政治性成分很浓;后者传统是文学和写作学涉及的内容,我们主张尽量不用这两个说法,以免引起混乱。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条例”说:“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等的法律文件,也指团体制定的章程。”[14]1353从这个解释看,“条例”一说很不适合在训诂学中使用,而且上述训诂学著作中仅有周大璞著写或主编的两部中用到并解释了“条例”,郭在贻则用“条例”概括形训、声训和义训。所以,我们认为可完全放弃“条例”一词。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方法”说:“关于解决思想、说话、行动等问题的门路、程序等。”[14]384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方式”说:“说话做事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14]385
“方法”和“方式”两词在多数著作中的区别比较明显:形训、声训和义训是一类,为方法;义界、直训、推原等是一类,为方式。划分的标准是:方法是词义的求索手段,指使一个词义由未知变为已知的办法,其后才有如何表述一个已知词义的问题,即方式问题。我们认为这个划分是较为科学的。
训诂方式是指通过一定方法求得词义后如何表述,即词义的表述形式。训诂方式多种多样,各著作多以方法统方式,在方法之下罗列各种方式,但往往象方法的划分一样只依次罗列,笼而统之。比如《训诂学要略》虽然总体结构整饬,但义训的方法之下所列的七种方式就存在不分类的毛病。张永言《训诂学简论》按词义广狭、义场、时地关系等做了分类,当然这种做法是不是完全恰当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但这对“训诂方式”的划分是一个很好的、可以借鉴的途径。
对于训诂方法,学者讲形训、声训和义训。形训或称为以形索义(以形说义),声训又叫因声求义,从“求”、“索”二字就可以看出所谓“方法”就是指词义的求索过程(从这个角度讲,以形说义的称法就有些不太恰当)。相比之下,关于义训的争论更多一些。既然方法是词义的求索过程,形训和声训是从义的两个外在表现形式入手进行探索,而义训直接说“义”,谈不上求索,所以有的学者主张用其他的说法替代“义训”,如陆宗达和王宁先生提出了“比较互证”的表述以代替义训。“比较互证”一说虽得到了较广泛的认同,但仍有不足之处。于是又有其他的补充、论述(如《应用训诂学》),或换作其他称法,如因文求义(郭芹纳的《训诂学》)。其实,关于训诂方法除探讨求索词义的方法之外,还包括确定词义,但几乎所有的著作都忽略了词义的论证与确定。一个字虽然意义是已知的,但又有本义、引伸义之分,还由于假借、同音、方言、不同文本、不同语境等原因而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局面,而具体的训诂工作要求给出明确的意义,那么就有了论证并确定为某一意义的必要。以具体的论证手段而言,就是陆宗达与王宁所说的“比较互证”,从针对的具体训诂对象而言,就是郭芹纳所说的“因文求义”,角度不同罢了。总的来说,“比较互证”显然不是论证词义的唯一手段,它不能概括“考异文”、“通语法”之类的论证手段。“因文求义”又容易被理解为说明具体语境中的意义,相比之下,义训的称法更恰当一些。义训本来就是在不同的意义之间比较论证,或通过辨析不同意义的不同表现形式最终确定某一意义,总体全面地看,“义训”这个术语的概括性更强,而且义训和形训、声训并列,是从文字三要素的角度来统摄训诂方法(训释词义的方法),三者之间显然更加协调一些。
当然具体的定义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形训是以字形求义,是从字形出发;声训以字音求义,不可避免的与语音相关,因而一些著作直接认为是以语音求义,从语言出发。所以形训与声训的划分,深层次地牵扯到文字与语言的关系,文字学与语言学的关系,这于划分的理论基础论述有相当的困难。再比如声训与义训的一些交叉,形训、声训和义训探求的是字义还是词义等问题又涉及字与词的区别以及训释的对象问题。还有,既然训诂的内容不止于词义训释,那么针对其他的训诂内容有没有一直在使用但却没有被发现的训诂方法呢?总之,问题很是复杂。
参考文献:
[1] 周大璞.训诂学要略[M]. 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
[2] 陆宗达.训诂简论[M]. 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
[3] 陆宗达,王 宁.训诂方法论[M]. 北京:中国社会的学出版社,1983.
[4] 吴孟复.训诂通论[M].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3.
[5] 齐佩瑢.训诂学概论[M]北京:中华书局,1984.
[6] 张永言.训诂学简论[M]. 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5.
[7] 郭在贻.训诂学[M].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8] 周大璞,黄孝德,罗邦柱.训诂学初稿[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
[9] 赵振铎.训诂学纲要[M]. 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
[10] 程俊英,梁永昌.应用训诂学[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11] 冯浩菲.中国学诂学[M]. 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
[12] 郭芹纳.训诂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13] 苏宝荣,武建宇.训诂学[M]. 北京:语文出版社,2005.
[14]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