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英 李培维 马漫江 (湘潭大学图书馆 湖南 湘潭 411105)傅元秀 (湖南长沙华能自动化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 410205)
在现代社会,职业的变更(俗称“跳槽”)司空见惯,职场上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多面手”,“多职业”、“跨职业”等现象非常普遍,如汽车维修师既可以是学徒培训师,也可以是汽车修理铺老板,还可兼任驾校教师等职业。也就是说,劳动者原来具有的某一特定职业烙印逐渐被消解。在德国,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去职业化”(Entberuflichung)[1]。“去职业化”现象,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某一职业的逐渐淡化或特征消失,另一方面也可理解为尚未达到职业化要求,离职业化发展道路越来越远。发达国家属前者,而我国则属于后者。
长期以来,图书馆员对自己的使命始终保持着一种信心,即图书馆事业承载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保障人民基本信息权利的使命,是一项高尚的社会文化事业。从19 世纪中叶到20 世纪70 年代的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图书馆的作用和社会地位始终不容置疑。但是随着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的发展,图书馆逐渐失去了其作为唯一“公共信息中心”的地位,被边缘化在所难免[2]。也就是说,图书馆在被逐渐边缘化的过程中,图书馆员正在走向“去职业化”。
职业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是某一职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职业发展成熟的基本标志。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出台了200多部图书馆法律法规[3],英国、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规范的图书馆员资格认证制度[4]。而我国在图书馆法制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上已经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到今天尚无图书馆法出台,也没有建立规范的职业资格认证和行业准入制度,这可以说是图书馆“去职业化”的表现,也是导致图书馆“去职业化”的根源所在。
图书馆员的非专业化现象一直困扰着我国各类图书馆,成为阻碍图书馆事业顺利发展的一大障碍。这一方面表现为图书馆立法和资格认证制度的缺乏,另一方面表现为图书馆学教育和图书馆员职业培训的欠发达。前者使图书馆无法引进合适的人,后者又使图书馆引进不到合适的人。以笔者所在的湘潭大学图书馆为例,我馆现有正式在岗职工105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18人,而所学专业为图书情报学的仅有8人;具有本科学历的有57人,具有大专学历的有24人,具有中专学历的有4人,其他2人,而其中所学专业为图书情报学或受过相关培训的仅有10人。图书馆的确需要其他学科或类型的人才,但是在图书馆内部,专业工作人员不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这对任何图书馆而言都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许多高校图书馆尚且如此,公共图书馆及其他图书馆更不待言。许多图书馆的参考咨询服务和服务台工作由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这些工作人员的职责本应是积极主动地寻找需要帮助的读者,但现实情况却是通常只能回答读者简单的问题,根本无法满足研究型读者的需求。
此外,图书馆外聘临时工代替专业图书馆员工作的现象也十分普遍。不仅在我国,即便是在图书馆事业较发达的美国和日本,这种趋势也在日益加剧。根据《日本图书馆2007》的调查,日本各类图书馆中的非正规职员数量已经占到从业人员总数的60%,也就是说非正规职员数为18507人,而正规职员仅为13573人。这是因为近几年日本政府大力推进委托管理、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私人融资计划)及指定管理者制度,使得图书馆内非正规职员数量急剧增加[5]。这无非说明:要么是图书馆员职业定位不准确,需要重新定位;要么是图书馆职业特征不明显,正在受到侵蚀。
图书馆员自身的“职业歧视”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社会认同度低、社会地位不高,导致许多图书馆员缺乏自信,产生自卑心理。二是我国的图书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缺少对职业精神和敬业精神的灌输,自身职业认同度不高。一方面许多考入高校图书馆学专业的学生纷纷要求调换专业,而另一方面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又不愿进入图书馆工作。这种现象说明“职业歧视”源于自身,“去职业化”始于内部。三是不少图书馆员认为图书馆工作简单,业务素质要求不高,馆员不用培训或稍加培训就能胜任大部分图书馆工作,无法体现职业价值,如大多数图书馆在馆员的选择中更愿意接受其他专业的人员,认为其他专业的人稍加培训就能够从事图书馆工作[6],这已成为一种不争的事实。
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日益普及,使得传统图书馆在数字环境下的核心优势正在被削弱。图书采购和信息分编本是传统图书馆业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但目前许多图书馆出于成本的考虑,都开始将采编业务外包。图书馆业务外包的确降低了管理成本,但同时也削弱了图书馆的核心优势,增加了图书馆在核心工作上对外界的依赖性,提高了风险,埋下了隐患[7]。此外,不少图书馆还将设备采购、资源规划、信息咨询服务等重要的核心业务工作部分外包出去,后果令人十分担忧。
图书馆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订或认可的有关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活动的专门法规。它是建立与管理图书馆、制订图书馆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总依据。图书馆法是调节国家与图书馆之间、图书馆与其他组织之间及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等在图书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国家领导、组织和发展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手段,具有强制性、规范性、概括性、稳定性等特点。2009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图书馆学会2009年新年峰会上,“如何才能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成为大会唯一的议题。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出台了200多部图书馆法律法规,而我国尚未出台图书馆法。从2001年年初提出启动我国的《图书馆法》立法工作,到2008年11月《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其间经历了漫长的等待过程。根据文化部《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启动会议的分工,中国图书馆学会和国家图书馆将负责组织全国的力量对法律将要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若干专题研究报告,为立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3]。我国图书馆法真正出台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没有立法保障的职业很难说是一门成熟的职业,甚至很难说它就是一门职业。因为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就会在风雨中飘摇,国家对图书馆的资金投入就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图书馆员和读者的权利与义务就无法实现。近年来,尽管浙江、上海、北京、湖北等十几个省、市都纷纷出台了地方性的图书馆管理条例和规章,但“这些条例和规章往往内容比较笼统,没有解决当前图书馆发展中亟需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3]。因此,及时制订我国的“图书馆法”是扼止图书馆“去职业化”趋势、保证图书馆职业化的根本。
在美国,要获得专业图书馆员的职位需要取得图书情报学硕士学位。ALA(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美国图书馆协会)有关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政策第54.2条要求:ALA认可的院系的硕士学位(或由其他国家合适的国家级团体认可的图书情报学硕士学位)是图书馆员合适的职业学位。日本1950年颁布了《图书馆法》,该法第4条至第6条确定了图书馆专业馆员制度, 第13条规定了公共图书馆馆长和馆员所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附则第4项至第10项规定了专业资格取得的条件等[8]。此外,日本在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 其核心和基础是各种资格认证考试。日本的《图书馆法》第5条中对图书馆员的资格认定有详细规定。
而在我国,正是因为图书馆员从业没有统一的职业准入和资格认证标准,才导致图书馆员的“去职业化”。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长倪宁认为,“作为大学的一个重要部分,高校图书馆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图书馆在高校的整体地位被逐渐边缘化。很多学校甚至把图书馆放在可有可无的位置。由于地位不高,差不多的人都往图书馆塞,而另一方面,在图书馆工作工资低,人才留不住。”[9]如果一门职业没有严格的从业标准和要求,没有明确的职业准入和资格认证制度,就无法保障其职业的社会地位,就难以从社会各界和职业内部获得认同。而我国的图书馆员职业目前正处于这一状态。因此,图书馆员就不可能获得与公务员、律师、经济师、会计师、医生、教师等职业同等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我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建设迫在眉睫。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日益普及,一方面,传统图书馆正在吸收信息技术带来的优势,向现代图书馆(如复合图书馆、电子图书馆、数字图书馆、网络图书馆、袖珍图书馆等)转变,对图书馆员的从业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产生与发展使图书馆面临强大的外部挑战。互联网是一个有史以来最为庞大、生生不息、自我繁衍的网络图书馆。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网络随时随地存取信息和进行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图书馆已不再是信息资源唯一的甚至不是主要的提供者,其承担的知识传递和信息中介服务职能正在弱化,人们对图书馆的依赖大大减少,这使得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意义正被逐步削弱[10]。尤其是网络中数量众多的各类资源数据库、功能强大的搜索引擎、服务周到全面的信息服务机构等,都使图书馆的发展面临挑战。
先不用说各地方性公共图书馆门前冷落鞍马稀,就是学术性很强的高校图书馆也处于同样的状况。越来越多的大学师生使用Google等搜索引擎从网上获取信息资源。笔者从本校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中调取了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的借书记录进行统计:图书馆登记的有效借书证数为40985个,2009年在图书馆有过借书记录的人数为34125个,一年内从没到图书馆借过书的人有6860人,占总人数的16.7%;2009年图书馆总计借出图书量为494226本,其中一年内在图书馆借书10本以下的人有10625人,占到来馆借书人数的31.1%。这些数据说明读者正远离实体图书馆。图书馆的未来任务在于:通过宣传使广大读者了解图书馆,通过读者教育让读者有效利用图书馆,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唤醒读者阅读意识,使读者依赖图书馆。
网络环境在给图书馆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催生了形式多样的其他信息服务机构。数据库提供商、网络搜索服务提供、商业化数字图书馆、商业化的文献传递、免费内容提供、图书馆外包市场、其他信息职业等在日益弱化图书馆员的职业特性[8]。图书馆的信息服务与其他行业的信息服务交织在一起,使人很难分辨出图书馆独特的社会功能。而且,新生的信息服务业采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具有很高的效率及对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能力,它们对用户的吸引力更强[11]。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社会机构,决定了其要将有限的经费主要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学术性的信息收藏和服务,很少涉及也无力承担瞬息万变的社会政治、经济、高新科技信息的集合和服务[12]。
众多的出版发行、检索服务和网络信息服务机构主持开发的各种虚拟信息系统正将包括文献信息检索、信息传递在内的服务直接提供给基层用户,导致信息服务市场的重组,这将使图书馆丧失掉一部分用户和市场。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信息服务机构由于其商业性而具有更大的发展优势[13]。为了有效应对这种竞争压力,图书馆应充分挖掘其核心优势。从目前来看,图书馆联合发展是一条好的发展出路。同时,图书馆员应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为读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高校图书馆可充分发挥学科馆员的优势,为教学科研服务。
我国图书馆社会地位的缺失,使图书馆员缺乏职业自信心。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我国图书馆没有发展成为公共文化资源保存(在历史文化的保存方面不及博物馆)、文化教育、文化交流与传递的主战场,而是成了文化事业的辅助机构。例如,公共图书馆的地位不如博物馆、出版发行机构等;高校图书馆属于教辅系列,在高校中始终处于主流之外。在网络信息时代的大环境里,部分馆员不愿意正视真实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对图书馆未来的发展及自身价值缺乏应有的认识,缺少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自觉低人一等,存在消极悲观的情绪,导致工作质量滑坡,读者不满意。这样反过来又加深了一些人对图书馆员职业的不重视,造成馆员职业荣誉感和职业精神的缺失[14]。因此,对图书馆员进行全面职业教育与培训是提高图书馆员职业精神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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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并思.图书馆核心价值研究:我们面临的挑战[J].图书馆建设,2007(6):15-18.
[3]李 静.如何为图书馆立法——专家热议制定《公共图书馆法》[EB/OL].(2009-01-18)[2009-12-29].http://www.ccdy.cn/pubnews/511024/20090118/565919.htm.
[4]徐长生.我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问题研究综述[J].图书情报工作, 2009(3):87-90,102.
[5]金融危机对图书馆的影响[EB/OL].[2009-12-29].http://wujian zhong.bokee.com/6857706.html.
[6]李晓新.图书馆职业边缘化分析——兼谈对图书馆学教育的启迪[J].图书与情报,2006(4):34-38,43.
[7]李 强.图书馆采编业务外包的利弊分析[J].安康师专学报,2006(6):120-122.
[8]陈传夫.防止图书馆去职业化[R].长沙:湖南省图书馆学会,2009.
[9]图书馆在高校的整体地位被逐渐边缘化[EB/OL](.2009-05-18)[2009-08-09].http://www.nlcd.com.cn/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3916 .
[10]刘葵波.网络时代图书馆的边缘化走势及其应对[J].图书馆建设,2007(1):28.
[11]宋剑祥.论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内涵与现实意义[J].深图通讯,2008(4):16-23.
[12]王东升.是学习中心还是被边缘化, 学习型社会进程中图书馆的两种走势[J].图书馆, 2003(3):56-58.
[13]邱 晗.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开展知识服务探析[J].情报探索, 2005(1):95-97.
[14]冯 瑶.高校图书馆职业价值“边缘化”成因及应对[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8(3):14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