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葭,郝前进
(复旦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上海 200433)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和能源危机的日渐凸显,环保产业市场规模急剧扩大,又因其科研、人才高度密集的特性和对其他产业的超强渗透力,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将环保产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然而,由于缺乏对环保活动的统一核算,我国的环保产业统计还处于起步阶段[1],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因此,有必要明确环保产业统计的特点和难点,通过梳理国际上环保产业的统计方法,从而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保产业统一核算的途径和方法。
(1)一般的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是以经济活动同质性为原则,这使得环保产业无法在通用的标准产业分类中直接体现出来,而是散布在各个行业分类中。因此,环保产业的计量容易被管理体制分割,分散在不同部门而难以统一核算。事实上,在我国,不管是依据经常统计层面的《统计年鉴》,还是122部门投入产出表,都无法在产业层面对环保活动进行识别和统计[1]。
(2)纵观世界环保产业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环保产业通常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三阶段”特征,即从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消极防御阶段,发展到以清洁生产为特征的全程控制阶段,最终到达环境服务高度发达的生态文明阶段。因此,类似于第二、三产业的划分,环保产业可以被划分为环保产品和环境服务两大类,这样划分更有利于观察环保产业的发展阶段。
(3)如前所述,有些经济活动全过程都是出于环保目的而独立存在的,比如污水、垃圾的处理;有些则是在其他生产活动进行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比如造纸时利用的回收材料。依据这两种情况,环保产业的生产活动可以分为核心和非核心两种类型。核心环保活动较容易识别,而非核心环保活动的计量要将与环保产业无关的部分去除,在统计上相对较困难。这样区分能依据两类生产活动的特点,灵活采用合适的数据收集和统计方法。
(4)原则上,环保产业的经济活动都是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因此,它所产生的产品和服务也是以环保为意图的。然而,许多产品是多用途的,一种产品可以被用在环保领域,也可被用于非环保领域,有时生产商自己也无法了解产品的最终用途。这对环保产业统计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克服这一难题的解决方法也还处于探索阶段。
从价值量的角度衡量环保产业,一般要求得到以下几个基础的经济指标:环保产业的总产值、就业人数、进出口额等。虽然环保产业分布广泛,渗透力强,边界模糊,但是仍然可以从供给方和需求方两个角度进行衡量,这类似于我国核算GDP时常用的生产法和支出法。根据OECD[2],环保产业统计的供给方方法是一种直接收集生产各类环保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产出、就业人数、进出口额、产品构成等历年数据的方法。需求方方法是通过收集政府、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对环保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信息,来反映区域内环保产业状况的方法。
环保产业统计的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供给方方法要求对环保产业中的门类、产业活动单位和与环保有关的生产活动能清晰的界定和识别,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然而,在实际统计中这一要求往往难以实现,导致统计数据不能全面覆盖所有的环保活动。需求方方法能从整体上对环保产业的规模进行较准确的估计,但是也无法精确地提供产业内某种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由于两种方法在使用过程和统计结果上各有利弊,二者的结合应用可以扬长避短,获得较理想的结果。
在具体应用中,需求方方法应用最广,供给方方法应用较少,少数国家在这两方面都进行了统计。美国设立的环境经济账户(SEEA)、欧盟的环境经济信息收集系统(SERIEE)、澳大利亚、韩国、中国等诸多国家设立的国家环保支出账户,都是用于统计使用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以此可以推算出环保产业的主要经济指标。挪威、瑞典、荷兰等国在供给方方法的应用上做了积极的探索。加拿大统计局[3]从1995年起,对环保产业进行年度调查,建立了国家环保产业的数据库,同时在各个层面上对环保支出进行统计,可以说,加拿大环保产业的统计数据比较完善和准确。由于学界对需求方方法的研究已较深入,下文将对供给方方法在环保产业统计中的实际应用进行探讨。
根据OECD[2],供给方方法的统计数据可以从以下几种来源获得:环保产业供给方专项调查、已有的国家标准统计数据,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等。首先,对环保产业供给方进行专项调查,要明确环保产业的定义,并对产业主体进行类别划分,从登记在册的机构清单中挑选出调查对象,再采用调查问卷等方式来统计各类环保产业提供商的产品构成、研发情况、所有制等经济数据。第二,已有的按国家标准统计的数据由官方发布,可信度高。因此,利用科学的方法从这些数据中得到环保产业的经济数据是一种经济实用的方法。第三,许多行业协会定期对其成员进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它们通常是环保产业的某一分支,如水处理行业协会、废弃物利用行业协会等。这些信息能使环保产业统计数据更加全面和细化。
许多国家在环保产业供给方方法的实际应用中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如挪威、瑞典、加拿大等。挪威统计局在利用现有数据方面来统计环保产业方面进行了试验性的研究。根据挪威统计局的研究[4],将环保产业分为核心和非核心两部分。核心环保产业的所有活动完全属于环保产业,可以直接用欧盟内部经济活动的一般分类(以下简称NACE)代码识别,进而用挪威已有的国家统计数据来计算。非核心环保产业只有部分活动属于环保产业,因此这部分环保产业需要在产业活动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层面来分析,或者在NACE代码中设定一个比例来估算非核心环保产业的产值和从业人数。此外,挪威统计局在研究中还利用了其他资源,比如一些绿色组织联盟或机构发布的信息、统一的商品描述和代码系统(HS)、欧盟的产品目录(PRODCOM)、工商登记(Business Register)和英特网等来识别属于环保产业的企业以及有关它们环保活动的经济信息。
瑞典统计局在进行环保产业统计时,采用了比较综合的方法。根据瑞典统计局对瑞典环保产业2002年到2005年的统计报告[5],将环保产业分为核心部门和非核心部门,其划分标准与挪威相似。首先,核心环保产业部门的单位及其相关数据可以通过与NACE代码对照,直接从工商登记(BR)中获得,自动地添加到环保单位数据库(MiFDB)中;而非核心环保产业部门的单位要经过手动程序才能添加到数据库中,相关信息通过查找企业黄页、工商登记等来获得。其次,在所有属于环保产业的单位被识别出来后,将这些单位分别归入其所属的那个环保领域,并按照产业活动单位的环保产出占其总产出的百分比,将每一个单位划分为这一比例高于50%的第一(primary)单位或比例低于 50%的第二(secondary)单位。第三步是利用广泛的信息来源获得具体数据。比如,从贸易数据中获得关于环保产业进出口的信息,从政府的劳动力数据中获得关于就业人数、工资和教育水平的信息等。瑞典统计局正是通过这三个步骤来完成对本国环保产业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
荷兰和加拿大两国的统计局也综合使用了各种数据获得途径,对环保产业进行价值量统计。在荷兰环保产业2003年的经济指标统计6以及加拿大2002和2004年的环保企业统计[7]中,二者不仅对本国环保产业生产者进行直接调查,还利用了各种已有的统计资料、行业联盟、企业黄页,工商登记等提供的信息来核算环保产业。此外,北美和荷兰等国家和地区在对本国的标准行业分类代码进行重新审定时,都增加了有关环保活动的科目。
(1)对于无法确定其最终用途的产品的划分直接关系到进行专项调查时调查名单的确定。加拿大统计局[7]在开展环保产业统计初期,利用对环境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信息来认定多用途产品是否主要用于环保目的;荷兰的Maarten van Rossum和Sjoerd Schenau[6]则是通过估计多用途产品用于环保目的的比例作为系数进行核算,但这些估计值还有待研究,同时他们也认为需求方的信息可以作为校正机制,以防止估计的偏差过大。本文认为,在进行产业专项调查时,对无法完全确定其产品是用于环保目的生产者不进行调查。这是因为当多用途产品被用作环保产品的零部件或生产设备的一部分时,其价值将体现在环保产品的市场价格中;而当多用途产品作为终端消费品用于环保目的时,这部分价值可以通过需求法对供给法的结果进行调整而加以体现。
(2)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完全属于环保产业的混业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混合型企业),要统计这些企业的环保生产活动是一大难点。因为在对这些混合型企业进行专项调查时,厂商自己可能也难以区分其环保活动的产值、从业人数等。瑞典统计局采用区间法,把第一单位(环保活动占比50%以上的单位)与第二单位(环保活动占比低于50%的单位)的产值和就业人数分别相加,而环保产业的真实产值和就业人数是在第一单位与第一第二单位加总数据的区间之中,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环保领域,瑞典统计局[5]才进行细致的估算工作。实际上,这种做法也忽略了环保活动占比51%与100%的单位区别,属于比较粗略的估计方法。荷兰统计局在计算混合企业的环保就业人数时,采用了用以往专项调查获得的统计数据乘以该产业的增长率的方法,来获得当期的混合企业环保就业人数。
(3)相对于费时费力的环保产业专项调查,利用现成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能够比较方便、快捷地掌握环保产业的基本情况,但是如何把隐藏在各种标准行业分类中属于环保产业的部分筛选出来,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尤其对于与非环保产业合并统计的环保产业门类的数据,只能采用近似估算的方法将非环保产业部分剔除出去,但其科学性、有效性还有待深入研究。有关国家都采用了各自的估算方法。荷兰的研究比较值得借鉴。荷兰统计局的Van Rossum和 Schenau在利用用NACE代码统计的数据对2003年荷兰环保产业经济指标进行统计时,对于无法细分到所需要的次级代码的产值数据,是通过用已知的该次级代码行业就业人数占上级代码行业就业人数的比重,作为折算系数,来估算与环保产业相关的次级代码的产值[6];或是用上级代码行业的人均产值或增加值,乘以该行业与环保相关的从业人数,来得出该行业与环保相关的产值或增加值。
总体而言,用供给方方法对环保产业进行统计,要进行大量假设和估算,这对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会产生影响。虽然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我国在使用供给方方法对环保产业进行价值量核算时,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首先,环保产业的强大渗透力既给环保产业统计增加了难度,又体现了环保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因此,应当充分认识环保产业统计的重要性,加大对环保产业统计方法的研究力度,建立和完善环保产业统计制度。通过定期开展环保产业专项调查,规范和统一环保产业统计口径,缩小我国环保产业统计与他国的差距,也有利于数据的累积和比较。其次,综合采用多种数据收集的途径对环保产业进行统计,如实施环保产业专项调查、使用现有统计数据等。第三,在分类较细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增加核心环保产业的内容,以方便对环保产业核心部门的识别和统计。第四,在统计过程中,应注意积累折算系数的经验。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成果,也可以在被调查单位与国家标准行业代码之间建立联系,以记录这些被调查单位的环保活动被划分到哪一项标准代码,从而为后续调查和利用标准数据提供依据。最后,为取得最精确的统计结果,需求方方法应当作为供给方方法的校验方法,将二者结合使用,相互验证。
[1]刘晓静.中国环保产业定义与统计分类[J].统计研究,2007,24(8).
[2]OECD,Eurostat.The 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Industry Manual for Data Collection and Analysis[R].Paris,1999.
[3]Statistic Canada.Environment Industry:Business Sector 2002(revised)and 2004[Z].Ottawa,2007.
[4]Statistics Norway.Pilot Studies on Economy-Wide Material Flow Accounts and the Eco-Industry for Norway[Z].Ottawa,2007.
[5]Hanna Brolinson,Maja Cederlund,Mats Eberhardson.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Sector in Sweden 2002~2005[Z].Statistics Sweden,2006.
[6]van Rossum,Maarten,Sjoerd Schenau.Economic Indicators for the Eco-Industries in the Netherlands,2003[R].Netherlands,2006.
[7]Statistics Canada.Environment Industry,1995,Preliminary Data[Z].Ottawa,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