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护士对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现状调查

2010-03-12 02:44:18杨爱军万巧琴
中国护理管理 2010年3期
关键词:废物社区卫生垃圾

杨爱军 万巧琴

随着国家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颁布实施,社区服务更加深入到居委会、社区居民家庭中,然而随着治疗活动场所的改变,在医疗垃圾处理保管方面可能出现很多问题。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1],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其病毒的危害性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是一种影响广泛、危害较大的特殊废弃物。本研究对北京市海淀区社区护理人员的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知识与处理情况进行调查,为增强社区护理人员的医疗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加强社区医疗垃圾管理方面培训提供依据。

1 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在北京市海淀区1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社区护理人员97名,入选标准:①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站工作的护理人员;②经过北京市社区护士上岗培训;③从事家庭护理服务半年以上。

1.2 调查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由研究者在征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问卷内容包括:①社区护理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文化程度等;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培训情况;③医疗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均为判断题,共7个条目;④家庭护理医疗垃圾的处理情况。

所有问卷由研究者向社区护士长说明调查目的和填写方法之后,由护士长代为发放,社区护士自行填写,发放问卷97份,回收97份,其中有效问卷94份,有效回收率96.9%。

1.3 资料处理与分析

所有资料均用SPSS17.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录入和统计学分析,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94名护士的平均年龄为(36.47±9.88)岁,参与社区护理的中位时间为5年(0.5~25年),参与家庭护理的中位时间4年(0.5~21年),文化程度:中专90名(95.7%),大专4名(4.3%);职称:护士24名(25.5%),护师45名(47.9%),主管护师25名(26.6%);职务:普通护士76名(80.9%),教学护士10名(10.6%),护士长8名(8.5%)。

2.2 接受相关培训情况

调查对象中有89人(94.7%)曾经接受过《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培训;对培训重要性的态度:认为非常重要75人(79.8%),认为重要16人(17.0%),认为不重要2人(2.2%);掌握程度:29人(30.9%)表示很熟悉,43人(45.7%)表示熟悉,22人(23.4%)表示不熟悉。

2.3 医疗垃圾分类管理知识

94例护士的医疗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平均得分为4.73±1.16,7个条目回答正确率排序见表1。

2.4 家庭医疗垃圾的管理情况

94名护士中有59人(62.8%)在家庭护理时会携带黄色医疗垃圾袋,81人(86.2%)在家庭治疗后认真检查医疗垃圾是否遗留在居民家中,74人(78.7%)在所带医疗垃圾袋已满时,不会将棉签等垃圾直接扔在病人家里或小区垃圾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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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3.1 社区护理人力资源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本次调查显示,社区护理人员中,中专学历90人(95.7%),具有中级以下职称的人员有70人(73.4%),存在专业学历低、职称低的现实情况。65名(69.1%)社区护士接受过医疗废物的知识培训,但是对于其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不够,实际运用管理知识的能力不足。

3.2 社区护士的医疗垃圾分类管理知识不足

本调查结果显示,89名(94.7%)社区护理人员曾接受《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培训,但仅有29人(30.9%)表示对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知识很熟悉。而进一步针对医疗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的调查也发现[2],社区护士确实在医疗垃圾分类管理方面存在认识误区,如87%的社区护士没有认识到破损体温计是化学性废物,约30%的社区护士对医疗垃圾是否应该分开收集、药物性废物的划分存在观念上的错误。可见目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方面的培训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社区护理人员没有真正掌握医疗废物分类知识,尤其是对非感染类的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分类知识欠缺,结果可能导致很多医疗废物没有正确分类保管,甚至将医疗废物遗留在生活垃圾中,而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分解污染后所引起的危害后果更是很难挽回。

3.3 社区护士家庭医疗垃圾处理中存在安全隐患

正确处理家庭护理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可以减少医源性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疾病的传播,杜绝不法人员对医疗废物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社会危害,同时能够有效地保护社区居民和护理人员,避免受感染和针刺伤等意外伤害。本研究调查发现,社区护士对家庭护理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处理存在安全隐患。94名护士中仅有59人(62.8%)在家庭护理时会携带黄色医疗垃圾袋,20人(21.3%)在所带医疗垃圾袋已满时,将棉签等垃圾直接扔在病人家里或小区垃圾桶内。在实际访谈中发现因没有合适规格的医疗废物容器,社区护理人员会使用非医疗废物容器装载家庭护理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回到医疗场所后再投入医疗废物袋中,这其中会造成感染性废物、锐器废物等混放,不符合分类管理要求,极易造成锐器刺伤等。而且,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筑面积小,没有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出现医疗废物裸露存放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角落的现象。

4 建议

4.1 加强社区护理人员的医疗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培训

在国家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解决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卫生服务政策下,社区护士经过转岗培训后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主力军,深入居民家庭开展保健、治疗、康复等护理活动,必须针对在家庭护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物进行明确分类,必要时与医院感染控制专业部门沟通,对分类不清的废物,帮助护理人员掌握其保管及处理方法。加强社区护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首先将此培训纳入社区护士转岗培训考核内容,其次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纳入在岗社区护士每年必须培训考核的内容,最后在社区护理日常工作中将其作为主要质量控制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4.2 规范出诊包及便携医疗废物容器,使其适合家庭护理使用

本次调查发现,有35例(37.2%)社区护士进入家庭进行护理工作时没有携带医疗废物容器。访谈中发现社区护士使用临时器皿盛放医疗废物,回到医疗工作场所后再次分类处理,二次分类处理极易造成污染和针刺伤等。究其原因是目前医疗废物容器均是按照医院环境内标准设计的,其规格不便于社区护士进入家庭治疗时携带使用。针对这种情况建议规范社区出诊专用医疗废物容器,方便社区护士携带使用,规范分类处理流程,正确处理保管医疗废物,减少遗撒、泄露、丢失。

4.3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质量控制工作

社区护理管理者要加大对家庭护理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力度,及时督导、评价社区护理人员进行家庭护理工作后,带回医疗环境的医疗废物在保管、处理方式上是否正确。制定严谨、细致、切实可行、便于评价的医疗废物管理质控标准。

4.4 调节、创造社区医疗垃圾保管储运条件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垃圾在医疗机构暂存不得超过2天,建筑规模小、每日产生的医疗垃圾量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难以建立标准的医疗垃圾暂存处,可由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日集中回收,也可以在区域内与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建立固定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处,按照要求分类保管回收,由专业部门及时回收处理。

[1]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5-08-02.

[2]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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