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在调查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培育了舞钢市设立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的经验,经过2年的探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要求各项目县(市、区)在2010年6月底前全部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具体做法是:
2009年12月24日在平顶山的舞钢市召开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现场会,会上听取了舞钢市设立维修基金的经验和做法,现场考察了维修基金使用规程和效果,明确提出在全省强力推广舞钢经验,要求各项目县(市、区)抓住从2008年起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机遇,不失时机地设立饮水安全维修基金。
饮水安全维修基金主要由项目县(市、区)财政拨款和供水厂(站)水费提取两部分组成:一是项目县(市、区)政府解决一部分,县财政每年列入预算10万元以上,设立专户,逐年积累;二是从水费中提取一部分,一般按每吨水提取0.1~0.2元,交县维修基金专户存储。
凡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水费,按时交纳维修基金的供水厂 (站),均列入县(市、区)维修基金补助范围,给予工程维修补助。对维修费在200元以内(含200元)的小型维修,由饮水工程管理者负责自行维修。凡超过200元维修费用的维修项目,由供水厂站管理人员,按照工程所需要维修资金据实向水利局申报,经核准后做出维修预算,审批后按比例进行补助。
为了督促全省各项目县(市、区)尽快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河南省采取了“三挂钩”的激励措施,即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计划挂钩,与全省 “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挂钩,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规模挂钩,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的设立。
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得到了各级政府、水利部门和供水厂(站)的积极响应。各县(市、区)纷纷将维修基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账进行管理,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98%的项目县(市、区)都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特别是许昌市还从市级财政中列支50万元,帮助所辖县(市、区)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截至目前,全省150个项目县(市、区)中已有147个县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全省维修基金总金额已达3388万元。
维修基金的设立,已初步显示出良好的效果。一是有效解决了饮水工程维修资金不足的问题。据统计,目前,县级维修基金最多的已达100万元,少的也有10万元,有足够的资金对已建工程进行及时维修。这样,政府以较少的投入,有力地保证了众多供水厂站的正常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县级水利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调控能力。二是大大缩短了工程维修时间。如西华县聂堆水厂2005年建成,2010年3月水源井变频设备损坏,该县供水总站接到水厂申请后,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查勘,确定维修方案后,立即进行抢修,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维修完成,保证了群众正常用水。此次维修共动用维修基金2.4万元,其中县财政维修基金1.44万元,供水站维修积累金0.86万元。如果按照以前由群众开展“一事一议”集资维修的方法,需要5~10天的时间才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进行工程维修。三是带动了县级应急维护机制的建立。通过基金的调控,使工程维修资金得到保证,对建立起以县为单位的应急维护队伍和工作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河南省已有19个县在维修基金设立后,成立了工程维修队,面向社会公开承诺,随叫随到,随到随修,一个电话解决问题。此举有力提高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别是小型工程抗御风险的能力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