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连续5年将其列为当年为民办实事的首件实事,专题部署,纳入考核。一是加强指导,超前谋划。年初组织各级水利部门抓紧开展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省水利厅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指导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对单项工程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组织专家现场审查,做到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二是加快审批,落实责任。在完成单项设计及审批后,及时把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乡村和具体工程,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三是加大筹资力度,严格督察。在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2009年省财政按地方配套资金的50%下达了省级配套资金8 554万元,市县通过借贷资金,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省级单位先后派出20多个督察组深入基层抓检查、抓落实、促进度。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解决了51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04年的24%提高到48%。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全国“十一五”规划确定甘肃解决455.6万人的建设任务。
按照过去的实施经验,小型、分散、低标准的供水工程难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我们坚持长效解决,充分利用当地水源,已有水源与新开水源结合,城乡水源互补,突出兴建集中供水工程;坚持按地形状况、居住特点和水源条件,优化工程布局,打破地域界限远距离、跨区域引水,整乡、整县推进;坚持抓大带小、统一规划、一次批复、分步实施,注重发挥规模效益。2005年以来,全省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 800多处,其中千吨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142处,解决320多万人的饮水问题。平凉市庄浪县层峦叠嶂,地形复杂,率先在建设山区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上取得突破,全县规划了10处饮水工程,解决4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已建成8处,其中庄浪县洛水北调供水工程,日供水量达3 000 m3,供水7.7万人。定西市十年九旱,山大沟深,在建的7处集中供水工程,解决85万人的饮水安全,其中渭源县南部供水工程日供水量达6 250 m3,供水人数达18.6万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克服山区地形制约,已建和在建的24处集中供水工程,可解决56万人饮水问题。全省上下已经形成大干集中供水工程的发展格局。
颁布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编制了《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教材,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文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管理办法》《农村水利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规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用地资金折算暂行规定》,规范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在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同时,以市为单位建立了饮水安全工程电子台账;以县为基础对每项工程受益村组、建设期限、供水规模、人口、投资、水量、水质等立档建卡;工程主要材料由市州集中统一招标采购,施工队伍由县级公开招标确定;所有项目分级在省、市、县主流媒体公示;资金由市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严格执行市级报账制。集中供水工程基本配备了水质净化、消毒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了供水到户目标,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
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饮水安全项目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水源、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管理责任等。初步形成了由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乡镇供水管理分站、村组集体、农民用水者协会、受益户组成的“五级管理网络”。建成的8 734处集中供水工程,其中2 610项跨镇、跨村供水工程由乡镇供水管理分站管理,2 358处村级供水工程由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3 766处单村供水工程由村组集体或村民代表管理。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按成本加微利的原则核定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