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
第一,领导重视。吉林省政府已连续4年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中心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与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每年,省政府都召开全省会议进行专门部署。省、地、县3级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设在水利部门),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省水利厅也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 “天”字号任务,举全厅之力,抓紧、抓好、抓实,使群众早日喝上安全水。
第二,部门配合。省政府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纳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省水利厅与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农电、环保、物价、教育、林业等多个部门密切配合,有效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科学安排工期。根据吉林省气候特点,项目前期工作一般在年底到次年3月末完成。在3个月内,除完成项目地点、水源、工程形式的选择和确定外,还要完成几千个单项工程的外业测量工作,依据规划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审,并尽力做到少建水源工程,多建设管网工程。各级水利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一套加快建设进度的做法。
第四,加大投入。由于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高,集中式供水工程均要达到自来水入户,并且冬季寒冷,管网埋深须在1.8 m以下。因此,工程建设成本高。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吉林省研究确定,国家下达投资计划的地方配套部分全部由省级配套来解决。为此,省级财政加大了投入,人均配套达193元。同时,将小农水资金、扶贫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以县为单位捆绑使用,并精心组织受益县(市、区)政府及群众积极主动投资和投劳,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第五,加强检查督察,做好宣传报道。每年,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组成检查组,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行检查督察,及时解决资金不足、水源保护及水质检测、工程用地及用电等问题。通过深入实地的检查、指导和督察,解决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了工程建设进度。通过组织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新文化报、中国水利报等新闻媒体,多次深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第一线,采访报道工程建设情况,极大地促进了项目建设。
由于以上措施得力,工作抓得实,确保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当年任务当年完成。
按照水利部的安排和部署,省政府于2008年10月下达了35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信息系统建设。在系统的开发建设上,吉林省采取了“六统一”的做法:全省统一进行招标采购,统一确定参建单位,统一配置计算机,统一配置 GPS定位仪,统一进行培训,统一研发。目前,信息管理系统已进行了11次版本升级,不仅达到了当初设定的目标,而且增加了很多实用功能。2010年1月,系统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专家验收。下一步我们将把水源地保护、水质检测监测、水价核定及水费计收工作纳入到系统中,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加强供水工程的维护工作,利用现有GPS定位仪开发工程的可自动导航功能,方便对水源地及管网的查找、维护。另外,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信息、文件等全部保存到信息系统中,实现资料自动检索、资源共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对千吨万人的大型集中供水工程水厂的水量、水质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水厂的工作情况进行可视监控,并逐步扩展到小型供水工程,做好农村供水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