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斌
(安徽师范大学 社会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谈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贸易政策
罗斌
(安徽师范大学 社会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抗战时期,山东抗日根据地贸易政策的制定、调整及贸易工作的践行,对缓解当时根据地物资供应紧张局面、配合对敌货币斗争及为抗战胜利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起过积极作用,同时也对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时期乃至建国后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中国共产党 山东 抗日根据地 贸易政策
山东抗日根据地是在抗战爆发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逐步创建的。它位于津浦路以东、黄海渤海以西、天津以南、陇海路以北的地域之内,包括津浦线以东山东大部及河北、江苏两省各一部分,战略地位非常重要,是联络华北、华中的枢纽;同时和晋冀鲁豫、晋察冀两大根据地成鼎足之势[1]p168。在其创建、发展和巩固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军民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的贸易工作是对敌经济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确践行不仅盘活了根据地内部各项经济工作,而且对于坚持敌后抗战、争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亦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再次考察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贸易政策,对当今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无裨益。
(一)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山东抗日根据地是地处经济文化落后的乡村,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优势[2]p159。当时人民最主要的生活资料——粮食是自己生产的;衣服是自己纺纱织布制成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贸易必然极不发达。但是由于抗战的爆发,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了抗日根据地,为了解决广大军政人员的生活之需、战争之需,除了募捐、摊派等途径外,另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市场获得,这必然给贸易的发展提供动力,从而促进贸易的兴盛。
(二)抗战期间,敌人的分割、封锁,一方面加重了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困难,使根据地不易得到各种工业必需品,如药品等;另一方面这种分割、封锁也给其自身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使其得不到来自根据地乡村的粮食和各种工业原料,因此,绝对的封锁是不可能的。为了得到根据地所必需的各种工业品,同时防止根据地的粮食、食盐和各种工业原料外流资敌,山东抗日根据地必须加强对贸易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三)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敌人更加疯狂地进攻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野蛮的大扫荡,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致使中心市场沦陷、根据地的商业极端分散。尽管这种分散、流动的商业有适应敌后游击战争的一面,但是另一方面又加重了根据地政府对其领导、管理的困难。而如果对其毫无领导、管理,听之任之,我们就无力对敌进行有效的经济斗争,甚至有被敌人利用来危害抗日根据地的可能,因而,抗日根据地也必然加强对贸易工作的领导、管理。
纵观山东抗日根据地贸易工作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0年到1943年,主要实行“以货易货,统制重要物资”的贸易政策。
从1940年开始,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贸易工作陆续展开。当时主要任务就是采购物资,以克服由敌封锁造成的困难。由于日军、伪军以及国民党顽固派的夹攻和封锁,山东抗日根据地遇到了严重的困难,不仅根据地面积、人口减少了,而且军民的粮食和军需品极端缺乏,军民常以野菜,甚至树皮、树叶充饥;同时,由于敌人占据了城市,根据地位于农村,这就决定了敌人贸易政策的一个基本方针:掠夺根据地出产的粮食及各种工业原料,限制或增加某些工业品的输出。在这种情况下,山东战时工作委员会提出了“以货易货,统制重要物资”的贸易政策,并于1941年成立了贸易局,以加强对贸易工作的领导。
所谓“以货易货”就是一切输出物资均须用商品交换,且用根据地所指定的商品交换,不准用法币抵偿。它一方面能限制法币的输入和物资的输出,防止敌人掠夺物资、倾销法币,支持货币斗争的开展;另一方面又能保证工业必需品的输入,破坏敌人的经济封锁[3]p237。所谓的“统制”,就是利用行政力量来限制商品的输出输入,使敌我区间的物资朝着有利于根据地的方向来往,借以保护物资,保证生产,保证军民的生活需要。这种统制绝不是为了垄断市场、与民争利,也不是与大资产阶级专门掠夺人民的所谓“统制”政策相同,实际上它们之间有本质区别[4]p240。当然这种统制也不是针对所有输出输入的物资,而只仅仅统制几种重要物资,实行专买专卖,或者加以各种限制。至于一般的货物仍然可以自由贸易,仅用提高或降低税率、甚至是免税的办法来调剂输出输入数量。当时究竟需要对哪些物资进行统制呢?一般来讲,要统制的是我们能大量输出,同时又为敌人或敌区人民必需的物资,如食盐、花生油、棉花、粮食、羊毛等。我们统制的物资愈多、愈严,敌人对我们的依赖就愈大,就愈能加强对敌人的反封锁,防止走私,对我们就愈有利。
“以货易货,统制重要物资”的贸易政策的贯彻实施,使山东抗日根据地贸易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特别是掌握了重要的物资,一方面能支持货币斗争;另一方面也使对外贸易取得主动地位,实现了高价输出、低价输入,增加了财政收入,便利了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从而为坚持敌后抗战、争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第二阶段是从1943年10月到抗日战争胜利。
到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形势发生了有利于反法西斯同盟一方的重大变化。在欧洲战场,苏联于1943年初取得了斯大林格勒战役的辉煌胜利。它不仅是苏德战场的转折点,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转折点,从此,苏军开始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德军则由战略进攻转入战略防御,直至最后投降。在非洲战场,美英盟军在取得阿拉曼战役胜利后,乘胜进攻,节节胜利;德意军队却节节败退。同时盟军还进行了两西西里登陆,意大利墨索里尼法西斯政府垮台,轴心国集团开始崩溃。在太平洋战场,美军自中途岛海战胜利之后就逐渐取得了优势,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日本则在中途岛海战惨败后每况愈下,失去了自太平洋战争爆发以来的优势地位,由战略进攻转入战略防御。在亚洲特别是在中国战场,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开展大生产运动、整风运动、精兵简政运动、“三三制”政权建设等,使各抗日根据地度过了严重的物资困难局面,加强了思想统一,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效能和军队的战斗力,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及抗日根据地。为了进行太平洋战争,日本不得不从中国战场抽调兵力,这就使得本以兵力不足的日寇更是一筹莫展,唯有在中国战场收缩战线。这一切充分说明德、意、日法西斯行将崩溃,各大战场即将举行反攻。为了配合中国战场的反攻,争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敌后抗日根据地开展了全面的对敌经济斗争。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决定成立工商管理处和各区工商局,以加强对敌经济斗争的统一领导,同时,又由于对敌货币斗争取得了胜利,所以,山东抗日根据地及时调整了贸易政策,具体表现如下:
1.对外贸易取消以货易货的政策,代之以掌握重要物资,组织输出,吸收外汇,或者换回根据地所需要的各种物资。由于山东抗日根据地已取得了对敌货币斗争的胜利、摆脱了法币的影响、建立了统一的本币市场、粉碎了敌人倾销法币掠夺物资的阴谋,所以这时就不必再机械地执行以货易货的贸易政策,可以把贸易斗争与货币斗争结合起来,开展全面的对敌经济斗争。
2.明确规定对外贸易管理、内地贸易自由的原则,取消粮食统制、反对封锁剩余土产如棉花等这类旧法,代之以调剂物资、平衡物价、吸收剩余物资以及争取高价输出等新法。
3.统一领导贸易斗争,在进出口的重要市集设立公营商店或合作社,掌握物资,争取贸易上的主动地位。同时统一采购工作,利用输出物资换回军需品和生活必需品。由于贸易上的出超和领导上的相当统一,便于我们争取高价输出、低价输入,并从贸易中去开辟新的财源[5]p238。
这些新的贸易政策是山东抗日根据地依据形势变化而制定的,它一方面适应了抗战新形势的需要,另一方面又纠正和补充了过去“以货易货,统制重要物资”贸易政策的缺点和不足。对其正确贯彻实施,使得山东抗日根据地贸易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1.支持了货币斗争,排除了法币的影响,逐步确立了解放区货币(北海银行币)独立自主统一的货币市场,使得山东抗日根据地对敌货币斗争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2.调剂物资,稳定物价,扶助生产,保证人民生活需要。如吸收棉花供给纺织原料,限制洋布、土布进口,调剂根据地内土布运销,这既保证了生产又稳定了物价,同时还解决了军民的穿衣问题。
3.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滨海区1944年贸易纯利3 400万元,约占其全部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胶东区1944年贸易纯利也达2 400万元,其它如鲁中鲁南等区贸易收入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4.增加人民群众收入,救济了许多难民和失业工人。如对食盐进行管理后,盐价普遍提高,从而促进了晒盐生产。1944年滨海区的盐民收入约2 400万元,运盐收入3 500万元,此外,如花生油、羊皮等的专卖也使人民收入显著增加。
5.掌握了重要物资,争取了高价输出,避免了被敌人廉价掠夺,粉碎了敌人掠夺山东抗日根据地物资的阴谋[6]p239-240。
(一)贸易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抗日战争时期,我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将日寇驱逐出中国、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就战争本身来说,“战争不但是军事的和政治的竞赛,还是经济的竞赛[7]。”中国人民要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就必须致力于经济建设,为抗战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从这一点来说,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战胜日寇的重要一环,而贸易工作又是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和发展不仅能搞活根据地经济,而且还能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对抗战胜利有着重要影响。1940年5月25,中共中央在《关于对日本经济斗争中贸易政策给前总的指示》中指出贸易政策以长期抗战为利益准则[8]。因此,山东抗日根据地贸易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就必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
(二)在开展抗日根据地贸易工作中,对商人的正确处理是贸易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所进行的抗日战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此时我们开展的各项经济建设就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包括私营经济。因为私营经济的存在和适当发展有利于根据地经济建设。但长期以来,在“左”倾路线的影响下,苏区及根据地政府在其辖区内垄断一切有利事业,对私人商业征收重税,甚至剥夺商人应有的政治权利,这极大地阻碍了根据地的贸易发展。针对这些错误做法,1937年《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规定:除汉奸、卖国贼及精神病患者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外,“凡年满十六周岁的,无论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上有何差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9]。这一规定使得私营工商业者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全国性抗战爆发后,工商业者的公民权逐渐被确定下来。1940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党内指示中指出“关于税收政策,必须按收入多少来规定纳税数额,一切有收入的人民,除对最贫苦着应该规定免征外,百分之八十的居民,无论工人还是农民均需负担国家纳税,不应该将负担完全放在地主、资本家身上”[10]p767。1941年四月毛泽东在《农村调查》中指出,公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是“应该发展的,但在目前农村根据地内,主要经济成分还不是国营的,而是私营的,要让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发展的机会,用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和半封建制度,这是目前最革命的政策[11]。
(三)实行“对外贸易管理,内地贸易自由”的原则。因为对外贸易要与敌人斗争,所以必须管理。而对外贸易的管理也并不意味着对输出输入物资均需统制。它只对几种重要物资进行统制,如对渤海区的粮食和棉花、滨海区的食盐等,至于一般物资,仍然可以自由贸易,仅用提高或降低税率甚至免税的办法来调剂输出输入。所谓内地贸易自由,也不等于放任自流,为了扶助生产,保证人民需要,各地工商管理局须随时注意各种物资供求状况和物价的变化,并作有计划的调节,保持物价稳定,保证军民的物资需要。不过这种物资的调剂与统制显然不同,不是假借行政力量而是通过买卖完成任务。总之,根据地反对贸易政策上左和右的两种错误倾向,左的倾向如无原则的扩大统制范围、机械执行以货易货政策,而使对外贸易停滞;又如公营商店及合作社垄断市场、排挤商人、强定物价以及无原则限制根据地内物资流通,结果必然导致市场萧条,妨碍生产发展,影响人民生活。右的倾向如贸易上的自由放任主义,反对任何统制,毫无组织,毫无计划,坐视敌人掠夺、投机商人操纵垄断,结果导致市场混乱、军民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损害。两者形式虽异,但对军民生产和生活的不良影响是相同的。调剂物资必须掌握产销、供求规律,且与对敌贸易斗争分不开。各种物资供求不但有地域上的差异,如敌我区的物资供销显然不同,就是根据地之间的物资供销也不尽相同;而且还会有季节上的差异,如有些农产品。由此导致物价的差异,如粮食的秋贱冬贵;甲地贵,乙地贱。因此必须设法调剂,不但需要进行地域间的调剂,而且还需要进行季节间的调剂,平衡物价,保护生产,保证人民生活需要。
(四)在贸易实践中,要做到公私兼顾,既要照顾群众的利益,又要照顾政府的利益即财政收入。在此问题上应当防止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单纯的完成财政任务,与民争利,不顾群众利益,如有些公营商店和合作社垄断一切有利事业,垄断市场,压价收买,提价出售,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均受损失;另一种是抱亏本主义,以为不亏本就不能照顾群众利益。如何能克服这两种错误倾向,并使贸易工作既能照顾到政府的财政收入又能照顾到群众利益呢?这就要从对敌贸易斗争中去赚钱,即从高价输出,低价输入中去赚钱。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不仅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也使群众得到相当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山东抗日根据地贸易政策的制定及调整是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党的原则的坚定性和政策灵活性的产物,其贯彻实施保证了根据地军民的物资供给,巩固了抗日根据地,为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为建国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借鉴。
[1]全国中国党史研究会.抗日民主根据地与敌后游击战争[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
[2][3][4][5][6]薛暮桥.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山东解放区的经济工作[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
[7][8]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9]中共中央编辑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0]毛泽东选集[M].
[11]新中华报.第539期,1937年5月23日.
罗斌(1976-),男,安徽无为人,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07级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