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 就业指导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6)
2008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航运业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航运企业被迫调整发展规模,重新确立经营理念,减员增效,造成人才需求萎缩,有的单位甚至将已录用的航海类专业毕业生退回学校,给学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增加了难度。本文以大连海事大学为例,着重探讨金融危机背景下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应对措施。
2009年以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航海类专业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其录用单位应向学校缴纳航海类专业培养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自2009年起停止收取航海类专业培养费。此项政策出台后,减轻了企业负担。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用人单位并未以此为契机,大幅度增加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相反,用人单位的航运人才需求量却较上年有所减少。从2007~2010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满足需求比例情况可以看出,2009届、2010届毕业生满足需求比例明显比2007~2008两届呈上升趋势,这说明用人单位的需求有所下降(见图1)。为此,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航运业单位的密切联系,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指导工作,使2009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年度就业率达到96.43%。
图1 大连海事大学2007~2010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满足需求比例
1.重视并组织好毕业生双选会
学校就业市场主要是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而且洽谈会确实已成为航海类专业毕业生选择用人单位的主战场。因此,组织好双选会极为重要。为使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在择业时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学校提前广泛地向航运企业邮寄双选会邀请函,并逐个与用人单位进行电话沟通,确认参加双选会的名单,整理参加双选会的单位的需求信息,并分期分批地予以发布,使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及时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为选择单位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提供可靠的依据。合理布置双选会会场,按行业、分系统安排洽谈位置,提高工作效率与洽谈成功率。
2.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
学校领导亲自参与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 “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主动到大型企业集团调研并邀请组团到学校进行招聘。同时,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到用人单位考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努力拓展毕业生选择职业的空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的影响,学校应认真做好用人单位的校园招聘工作,对用人单位发来的招聘信息予以在海大就业网上发布,事先与用人单位磋商招聘日期及相关事宜,并根据学校现有的招聘场地资源进行合理安排。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周到细致地安排日程及相关环节,全力以赴配合单位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3.加强就业指导工作
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单位,充分把握需求信息的时效性,及时地与用人单位签约。学校除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专职指导员面向学生授课外,还针对毕业生在就业中存在的模糊认识,专门邀请校外知名人士、专家来校作指导讲座,使毕业生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了解社会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具体要求,开扩毕业生求职视野,增强求职的紧迫感。经过努力,学校克服了金融危机给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的影响,使得近两年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保持稳定。(见图2)
图2 大连海事大学2006~2009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年度就业率
做好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和引导毕业生立志祖国的航运事业,把毕业生输送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是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及全校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已由2006年的413万人增加到631万人,学校2010届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已由2006年的877人增加到1171人。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航海类院校大量扩招,同时,新建了多所海员培训学校与机构,航海类专业毕业生数量大幅增加,全日制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开始面临较大的压力。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供求关系上也发生了变化,已从过去的供不应求发展到目前的供需持平,并有可能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因此,在近期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高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做好高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指导力度
政府的支持和科学决策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并下发相关文件,为高等学校及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及接收工作提供了详尽的依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及交通运输部也先后下达文件,保证航海类专业毕业生上船工作。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底下发文件(财综字[2008]78号),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航海类专业培养费,这也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严重冲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随即,辽宁省政府也下发文件,取消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毕业生就业服务费,减轻了毕业生的经济负担。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支持,以保证我国航运事业的人才供应。此外,政府部门应对航海教育机构及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与检查,严格审核海员培训院校及机构在师资队伍、办学条件、教学环境及实验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不具备培训资质的学校和机构要限期整改甚至关停;对航海教育招生规模、招生层次等进行科学规划,以保证航海教育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国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对高等学校、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2.增强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的协作职能
全国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成立于2002年10月,是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人劳司、科技教育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协作组成员由港航企事业单位及航海院校组成,已由2002年成立时的46家发展到现在的120家。协作组每年召开一次年会,院校与港航企事业单位通过供需信息交流,提出下一年需求计划,确定相关院校双选会日程。今后,协作组应更加充分地发挥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横向联系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主动调查研究,充分了解航海院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等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及解决办法,为政府的决策起到参谋作用。同时,针对毕业生的思想问题,结合我国的国情及航运业的实际,编写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指导教材,在航海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起到导向作用。
3.航海类院校应高度重视和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
航海类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细则,并将国家的就业政策及学校的规定及时地向毕业生和在校生传达。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毕业生的第一手材料,针对毕业生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毕业生进行对症下药的就业指导。同时,要向毕业生及在校生大力宣传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形势、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具体要求,使其进一步开阔视野,明确自己肩上的责任。邀请专家、学者或校友来校讲述航运业的发展前景及前沿动态,以亲身经历来感染、激励毕业生,使他们立志献身祖国的航运事业。
树立“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先”的就业工作理念,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横向联系。通过与用人单位互访以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征求用人单位对学校在招生、培养、就业、专业结构及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学校的教育及教学改革,使学校的专业结构、人才培养、就业机制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使培养出来的人才能有用武之地。
4.用人单位应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确定自己的发展规模,根据市场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用人计划。在招聘毕业生方面,应实事求是地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的情况,包括签约、岗前培训、实习、劳动合同、提职、工资福利、休假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诸方面,要事先和毕业生讲明,防止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问题。除此之外,还要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营造企业与员工和谐向上、无私奉献、患难与共、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政策留人、待遇留人,增强企业的影响力、向心力、凝聚力。
5.航海类专业毕业生要进一步提高适应环境的能力
航海类专业的培养目标是:确保培养出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法规,综合素质好,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航运人才。因此,招生时在身体及视力方面均有严格的界定。在校期间,除学习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外,还要进行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操作、四小证或七小证以及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考试,更重要的需到船舶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认识实习,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应顺应当今世界潮流,使个人成长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社会各界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自我,提高服从意识和团队意识,并根据就业市场及供求关系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值,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进一步提高自己适应环境的能力。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间紧迫,关系到社会各界、千家万户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的工作。特别是航海职业属于艰苦行业,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关系到我国从航运大国到航运强国建设目标能否早日实现。因此,政府、学校、用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及毕业生个人都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以逐步建立起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的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体系。
[1]文 军.对航海类专业学生就业指导的思考[J].中国水运:学术版,2006,(5):16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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