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
一些官员或者官员所处的系统,意识上没有治理者与寇匪的区分,而且社会对官员的认识与官员对社会的会意大不相同,这可能产生很多无法预计的效果。
大家都在看世界杯转播,安徽马鞍山却出了群体事件。一名局长殴打中学生,被数千市民围困,现场难以控制,以致不得不发射催泪弹加以驱散。
这是6月11日夜间发生的事情。中国新闻网记者的报道说,这名叫汪国庆的花山区旅游局长开车蹭到中学生,下车后就给了学生一耳光,并称“我是领导”,车上有一名女士称“我是机关干部……我找人到学校整死你们!”围观者迅速聚集,并捡起砖石、西瓜等砸车。马鞍山市委书记现场喊话,承诺将局长就地免职,但对峙未能消除。防暴警察多次努力无果,直至动用催泪弹才恢复平静。
官员开车与人产生纠纷,顺手打人耳光,很令人愤怒,但在这个社会,实在不可谓罕见。官员打人后,还补上几句“我是领导”、“我是干部”、“整死你们”之类的话,似乎是作为“打得其所”的介绍信和“你活该被打”的免责书,这种事情也见过不少。
基本上,这种官员耍蛮行为只要出现在办公室,是没有什么大碍的,个别普通人只好隱忍而去,奈何不得;只要出现在公众场合,多多少少总要发生些事端,大至千人聚集,小至数十人围堵,群情激愤。
日常所见,随便一个纠纷就要打人并用“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来表示打得合理,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某些官员,另一种是民间俗称为“狠人”的黑恶人员。大致来说,官员耍蛮比黑恶人员斗狠引起的冲突要大。官员耍蛮会造成围观,黑恶人员斗狠则大多不会。这就表明,围观官员耍蛮,比围观黑恶人员斗狠安全性好歹要高一些。是不是因此就应该感到欣慰呢?不是。官员,不管是朝廷命官、民众公仆,还是“现代老爷”,总归是属于治理集团、执政群体,既是治理与执政,就总是公开的、有法度的,不同于寇匪流贼,全无度数,逾越王法,而且来去无踪。围观官员耍蛮稍微安全一点,一点也不值得欣慰,因为这种略略胜出的安全性,仅仅是因为执政系统与寇贼系统不可去除的差异。寇贼逾越一切度数,这是合乎其本质的;而官员耍蛮,则违反其本质。
不管在王朝时代,还是别的时代,只要是官员,只要是执政行为,都不以耍蛮耍无赖为趣好,而必然讲“合法性”,讲“规矩”,讲“王化”,讲“天道”等等。所以,即便是最无道的治理,都必以有别于寇贼、黑恶势力为追求,即使有时候还借助其力,正规做法总还是先去“招安”,而暗相勾结则失大体。
与人发生纠纷,随便打人,还公开标示“我是领导”,在现代世界,这种事情足以使一个国家被定义出一种野蛮形象,并且不会被归结于个人素质,而会被认为是社会治理系统的问题。请设想一下,在大脑里或者网络上搜索一下,哪个法治国家会有这种事情?
而官员或者官员身边的人,公然对公民说“整死你们”,这就不只是“官贵民贱”,而是进一步地堕落成贼寇意识了。哪怕“家天下”也不是这么当家的,哪怕是视民为牲口也还要喂草料并且养得肥一点的,这样才好证明“抚爱”与“仁厚”,而且能够保证有人干活。唯有流寇才会不以为然,只有殖民者才可能把所占领的土地上的人视为多余,产生随便把人“整死”的意识或者无意识。
就马鞍山骚乱事件来说,还可以看到官员“社会会意”的错误。领导、局长之类的身份,确实大大有益于个人的利益与地位,能够获得各种公开、半公开和不公开的优待。然而,就社会情绪来说,则是“苦官员久矣”。现在城管上街执法,发生了纠纷,不管原因什么,人们都会围观并斥责城管,这就是情绪,越在互不相识的场合越容易本色发作。过去,失火了“让领导先走”,毕竟还是旁人助威;现在官员耍了蛮,补几句“我是领导”、“我是干部”、“我是局长”之类,想必以为补这几句对震慑群氓而言很必要,然而正好就是火上浇油。
我并不以为这是官员在公共生活中缺乏应有的技巧,耍蛮不是一个技巧问题,掌握技巧可能使耍蛮变得艺术一点,那也无改于耍蛮的本质。就像把人杀掉,然后技巧地宣布杀人的势所必至,以及杀人后效果良好,技巧可能反而是一种欺骗。
我只是觉得一些官员或者官员所处的系统,意识上没有治理者与寇匪的区分,而且社会对官员的认识与官员对社会的会意大不相同,这可能产生很多无法预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