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
(武警学院政治部,河北廊坊 065000)
构建军校学员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体系是加强和改进军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军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基本要求,是军校学员素质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
监测和评估对象是一个复杂的复合体,只有通过科学的分解、研究被分解的每一部分内容,再进行科学的综合,才能如实地反映监测和评估对象的真实情况。对监测和评估对象的分解与综合就是指标化处理过程。监测和评估指标就是在评估过程中用来代表评估对象的类别、状态、规模、水平、速度等特性的项目。
把对教育评估对象的价值判断(目标)转化为对评估对象的构成要素的价值判断(指标)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对目标进行分解,直到末级指标具有直接可测性或达到其他分级标准,所有这样的指标全体,叫做目标的指标系统。一般用树状结构图表示(见图1)。
图1
可以看到,一级指标 A1,A2,…,An构成了一个集合{A1,A2,…,An}这一集合的每一指标分解后,得到 n个子系统,又构成了 n个二级指标的集合,如{B11,B12,…,B1n},也就是说目标的评估指标系统是由若干层次结构的指标集合所构成的。在一个指标集合中,每一指标的重要程度不同,可用权重表示该指标在指标集合中的重要程度,一个指标对应一个权重,每一个指标集合对应一个权重集合。目标的评估指标系统,对应确定的评估指标的权重系统,与指标系统一样,权重系统也是由若干层次结构的权重集合所构成。
指标是对评估对象的某一部分(或要素)的价值判断,因此每一个指标一定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价值判断的标准,也就是对评估要素进行价值判断的准则或尺度,称为指标的评估标准。一般来说,评估的目标带有某种程度的原则性、抽象性和笼统性,难以直接进行评估,需要将评估的目标具体化。指标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计划中规定达到的目标”,每一指标集合均有与之相对应的评估标准集合,评估指标系统有与之相对应的评估标准系统。
评估指标体系:对评估目标来说,评估指标系统反映了它的结构,权重系统反映了构成它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评估标准系统是对相应的评价对象的各个部分以及整体进行价值判断的准则和尺度。这三个部分构成了目标的评估指标体系。由反映评估目标整体的主体指标系统,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指标权重系统和指标评估标准系统所构成的整体,叫做目标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实现评估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前提和依据,它同时提供了进行价值判断的统一尺度。因此,评估指标体系在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中占有核心的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这对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科研机构,特别是教育督导机构,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和工作任务。
一般说来,评估指标体系由评估指标、指标权重和评估标准三个部分组成。指标是反映评估对象某一方面特征状态的要素,各个要素的集合就构成指标体系,构成指标体系的各个要素在系统中发挥的作用不同,重要程度也不同,因而要给它们加以不同的权重。权重,又称权数,权系数,在评估指标体系中,一个指标要素的权重表示这一要素在诸要素集合中的重要程度,表示在其要素不变的情况下,这一要素的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权重分配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关系到评估结果的合理和公正。所以在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时,应当遵循一定原则,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正确分配权重。
评价目标和评价目标层次系统是建立评价指标及指标体系的前提,也是它的基础。评价指标,是评价目标的转化,评价指标体系就是评价目标系统的实际转化。由于目标比较原则化,比较抽象,指标则较为实际,较为具体,所以,这一由评价目标向指标的转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目标分解,而是目标的本质属性与特征在某一方面的规定与标识,指标既是目标本质属性的集中反映,又具有行为化、操作化的特点,能通过实际观察与测定对它作出明确的价值判断。
教育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评价指标是达到评价目标的主要因素,应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的时间与环境,进行不同的侧重与不同的取舍,而评价标准是具有阶段性的。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及教育改革的深化,必然应有新的评价标准。因而,可以说,评价标准是“滚动”的。确定指标的评价标准,是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工作中最复杂,最困难的工作,而制定出符合现阶段教育实际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标准,又是整个评价方案成败的关键所在。
确定评价指标是设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前提条件,如果指标确定得不理想,那么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就无法得到保证。确定评价指标一般由初拟指标和筛选指标两个环节构成。初拟指标的关键在于对教育评价目标进行有效分解。因为教育评价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最佳方法,因此,在教育评价时,首先当对教育评价目标进行恰当分解,构想后的指标经归类整理就形成了指标类,即形成初拟的指标。要对初拟的指标进行分析,然后对它们进行归类、合并、筛选并论证。
教育评价指标确定以后,由于各个指标对评价目标的贡献程度不一样,因此,必须对各个指标进行加权,即分配权重。在教育评价中,主要有评价指标加权和评价总分加权。所谓评价总分加权,是指对不同主评者的评价结果加权。这种综合性的总体评价避免了他人评估中的人情因素,也回避了自评中的自我防卫心理的干扰。所谓评价指标加权是指将权数指派到各个一级指标上去,然后逐步依次指派到下属的指标,直到最末一级指标。对教育评价指标的加权,可以直接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或功能比较粗糙地分配权重。
编制教育评价标准,也就是确定教育价值判断的尺度和准绳。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分解各末级指标为若干评价要点。其二,确定评价标准的等级数量和标号。其三,界定评价标准的等级要求。其四,确定标度。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监测和评估指标包括主体构成与主体素质。主体构成是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机制和人员组织情况,它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保障,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重要驱动力。主体素质是主体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具有的素质,它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实现自己所担负主体功能提供着可能性保障,是有效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条件。其基本构成如下表: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构成指标:一是组织领导状况。包括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上下是否协调,人员是否精简、是否明确等,主要监测和评估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领导的效能。二是教员队伍状况。主要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年龄、职称、教员和学员比例等情况,监测和评估思想政治教员的组织分布能否满足开展学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需要;三是学员队政工干部状况。这里主要考察学员队干部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介入情况;四是评估学员队伍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素质指标:一是政治素质。包括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观点,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纪律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结合个体而言,可分为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法律制度和各项规章等)、作风(民主性、集中性、实践性、协调性等)、思想意识(事业心、牺牲精神、相容性等)、工作态度(主动性、服务性、坚韧性等)。二是人格素质。主要指人的品德、修养,是非,其自然渗透有无限的张力,使人产生敬佩、信赖、亲切感。三是理论素质,包括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实际组织、实施相关的理论及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相关的理论;四是能力素质,包括宣传鼓动能力(表达能力、说服力、吸引力)、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预见力、用人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等。五是工作绩效,包括成绩的质与量、成绩的技术性与社会性意义、成绩的局部与整体关系、短期与长远关系等。
1.学员思想品德监测和评估指标。包括个体思想行为表现(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组织纪律、集体观念、劳动实践、出勤状况、基础文明等)和奖惩情况(先进个人、部队实践、突出贡献、政纪处分)这部分评估可结合学员综合测评中的德育评价,从思想政治基础表现、思想政治奖惩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
2.学员群体思想品德监测和评估指标。包括整体监测和评估(所有受教育学员)和局部评估(以部系、专业、班级、宿舍等为单位),这种评估形式即可就学员思想政治教育的综合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也可就某一项学员思想品德教育内容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绩效,可以结合优秀学员队的评选表彰进行。
1.内在环境监测和评估指标。包括对学员思想政治教育重视程度、组织力度、制度建设、管理监督等。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泡沫化、边缘化,组织形式是否多样化、制度化、规范化,时间、资金和人员是否有保障,管理、决策和监督体系是否健全等,这些都是监测和评估的内容。
2.外在环境监测和评估指标。包括学员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精品活动、典型宣传、奖励表彰等。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是全方位、多样性的,军校应该营造处处受教育、处处可验证的教育体系,在教育与管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的立场上,采用更灵活的策略和表现手段,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学员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的监测和评估指标。计划包含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目标、实施策略、程序规则、方案预算。计划要坚持目标性、层次性、可行性、连续性、差异性等标准,应考虑到学员思想政治教育中评估机制与监测和评估体系的统一,务实性与务虚性的统一,普遍性与差异性的统一,针对性与渗透性的统一。学员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院、系在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上要保持一致性,具体监测和评估指标包括计划责任是否明确,能否具体到部门或个人,计划制订过程中是否走群众路线,是否结合军校实际和学员实际工作,程序上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之间的连接是否合理,时间安排是否科学,工作进程与受教育者思想变化发展规律是否一致,是否注意到差异性思想政治教育时间运筹、空间布局、人力投入是否合理等。
2.学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实施的监测和评估指标。组织实施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决策计划的执行和落实。监测和评估指标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有关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有效运转情况对教育者的选拔、培训、考核对已有的人员、资金、设施做出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学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力度和学员的参与程度是否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是否形成有效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机制,对教育对象的认识确定归档等。
3.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协调性的评估指标。包括与学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体系、人员体系、学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延续状况等。对实施中每步骤偏离目标的纠正调整,突发情况和突出问题的应对处理措施和应急办法,院、系之间的工作协调以及前后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衔接,学员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短期性、长期性、针对性、普遍性等方面的协调。
1.客体的思想行为表现监测和评估指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体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上。具体包括思想是否进步、品德是否高尚、学习是否有进取心、心理是否健康以及工作积极性、组织纪律性等方面。并以此进行量化分析。关键要把握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个人不同时间段的比较。
2.整体或单一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效果监测和评估指标。这里主要是群体监测和评估,包括对教育主体、教育客体和教育环境的监测和评估,主要体现在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学员素质、校园建设等方面。包括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教育群体、管理群体的变化情况,学员整体的进步情况,军校人文环境的变化情况。既要把握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实施过程的纵向比较,考察不同时期开展学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效果,也要重视横向比较,考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同一时期不同系、不同学员队产生的效果。这对实施跟踪监测和评估是非常必要的,这种监测和评估,不仅仅只在校内,也可延伸到校外,如学校的社会声誉调查、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部队对学校毕业学员的意见反馈等。
思想政治教育监测和评估的实施,可以对学员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及奖惩更加真实有据,培养学员的品德修养和行为规范,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军人素养和整体意识,改善和提高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值得更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关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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