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农民工体育贫困问题

2009-12-21 05:11韩志勇
理论前沿 2009年21期
关键词:贫困和谐社会农民工

韩志勇

[摘要]对我国城市农民工体育贫困现象进行分析,提出改善户籍制度,建立合理的农民工体育保障制度;改善公共管理制度,保证正确的农民工体育管理方法;改变生存环境,完善农民工体育服务体系;维护农民工体育权利,培养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等解决策略。

[关键词]和谐社会;农民工;贫困;体育贫困;研究

[中图分类号]G8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9)21-0039-02

农民工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形成的一个新兴劳动群体,如今城市农民工已逾1.2亿。近年来。为稳定农民工队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政府和社会各界分别从教育培训、就业、社会最低保障、维权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关注,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保障。作为一个数量庞大而又十分特殊的群体,农民工的体育参与和身心健康状况对于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对城市农民工体育贫困现状进行探讨,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成为一个亟须关注的问题。

一、农民工体育贫困现象分析

体育贫困是指获取、吸收和交流体育知识、技术、技能的能力匮乏或途径的缺乏,也就是对个体获取、吸收和交流体育知识、技术、技能的能力和途径的剥夺(东芬:《我国体育贫困成因的研究》,《体育文化导刊》,2007年第10期)。

1、责任主体缺失导致的农民工体育制度贫困。

中国特殊国情造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人为地加大了工农差别,造成了一种城乡壁垒分隔的局面,城市不能为农民工提供体育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社会转型后,农民工群体基本上离开了农村,大部分的时间居住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工作。无论是从职业角度还是从居住地域角度或是从生活方式角度分析,农民工都不是传统意义的农民,他们属于新型的工人阶级群体(岳艳丽,王军:《社会转型期城市农民工体育问题的探讨》,《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但是现在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农民的自由迁徙,农民不能取得城市的居住权和城市户籍。因此使得包括城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内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把农民工排除在外,从而导致了相应的体育管理服务缺失、农民工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欠缺、缺乏相应的组织指导、农民工文体活动匮乏等一系列问题。

2、多重因素导致农民工体育动机贫困。

由于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还面临着失业风险,所以精神文化类、享受性和发展性消费在农民工消费支出中的比重非常低。再者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对于农民工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因此为生存而忙碌奔波的农民工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和财力去参加体育锻炼。长时间从事体力消耗性劳动,加上生活质量、饮食结构、消费水平不高,特别是在工作量大、收入低的情况下,体育运动尤其难在农民工中推广和普及。最后是因为一些城市居民认为农民工是贫穷、落后、愚昧的,逐渐产生一种排斥农民工的特权文化和心态,这种偏见和歧视被农民工所意识,再加上一些城市政府对农民工的某些排斥性政策以及一些负面报道引起的城市舆论,使得农民工很难完全融入城市居民群体中(鲁长芬,王健。罗小兵:《城市农民工参与全民健身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3、经济缺乏导致农民工体育消费贫困。

城市目前的消费价格和消费资源的配置都是以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作为标准,而收入较低的农民工在满足最基本的吃穿住行之外,也根本没有多余的财力去像城市居民一样参与体育锻炼、对我国城镇农民工体育消费的年消费额的调查中,有57%的农民工年体育消费额为零,每月的体育消费在10元以下的占26.5%,达到20元以上的仅占16.7%(鲁长芬,王健,罗小兵:《城市农民工参与全民健身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4、生存环境恶劣造成农民工体育资源贫困。

农民工特殊的身份、地位和居住环境等因素造成了农民工体育资源困乏。首先场地的匮乏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农民工的居住地范围内可供农民工参与体育活动的场地非常有限,而工作场所也没有为其提供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另一个方面就是体育技能获得的资源贫困。农民工前期大都生活在偏远的农村地区,而在我国农村体育开展的相对贫乏,体育信息封闭,体育场地器材短缺,参与体育的时间和机会几乎为零。在城市工作期间。由于他们一直游离于城市和单位体制之外,在城市无人为其进行体育技能的培训,缺乏体育健身组织、宣传和指导。这就导致农民工被城市体育健身体系排斥在外,成为一个既缺乏保护也缺乏约束的社会群体。

二、解决农民工体育贫困问题的基本思路

1、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合理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

农民工体育贫困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一个单纯的体育问题,而实质上是一个涉及农民工身份定位和权益保障的社会问题。农民工是传统的户籍制度与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农民工受以户籍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约束,导致了城市农民工在城市内诸多权利的缺乏。享受不了包括体育等在内的社会保障权益。应改革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变户籍管理为身份管理,为农民工解决包括体育权力在内的多种保障措施,使城市农民工以合法市民的身份融入整个城市生活中。

2、改善公共管理制度,保证正确的农民工体育管理办法。

农民工体育贫困的问题,还要从管理制度上获得解决。因为正是制度上的分割产生了社会的排斥和隔阂,而社会的排斥和隔阂又产生了文化体育生活的分离。如果制度发生根本的改变。农民工体育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21世纪的农民工体育组织形式将主要转向在宏观上由国家社会体育行政机构进行调整与控制,微观上主要由当地体育部门、各类体育团体采用市场机制手段来调节运行与协调关系,转变依靠单一的行政指令型和政府“独家管理”的局面,向多元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发展。

3、改变生存环境,完善农民工体育服务体系。

城市农民工在城市多从事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经济收入低并且无劳动保障的工作,使得他们在工作之余不具有参与体育活动的经济基础、空余时间和精力。政府应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来巩固进城农民在城市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和劳动条件;媒体和舆论应引导大众正确看待农民工,要在全社会树立权利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城乡之间人人平等的理念。一方面,在农民工聚居社区和用工密集单位,可鼓励和支持其建设临时或简易体育场地设施,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另一方面,摒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往商业化、高档化方向发展的误区,根据现有的城市体育设施布局,建设针对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工)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甚至免费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公众开放。

4、维护农民工体育权利,培养其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

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但是用工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为契机,加大全民健身计划的宣传力度,掀起农民工健身热潮,推动农民工健身活动。同时,基层政府部门和基层工会应该有计划的组织一些富有民族特色的农民工运动会、体育与健身知识讲座及组织收看国内外体育重大赛事,使农民工在参与体育活动中,体会到体育的乐处与益处,激发其体育兴趣,培育其体育意识。

总之,农民工体育是全民健身事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农民工体育权益,在举国上下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大环境下,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造成我国城市农民工体育贫困现状的主要是以上几个成因。但是解决、消除以及缓和农民工体育贫困现状是一个持久而艰巨的工程。在现阶段,加强城市农民工权益保障、改善农民工生存环境和加大城市农民工体育资源的投入成为缓解城市农民工体育贫困现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当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责任编辑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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