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视角下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解析

2009-12-11 09:33孙洋洋
商情 2009年28期
关键词:学生

孙洋洋

[摘要]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但补课现象却屡禁不止。对于这一现象是否应该取缔,教师进行补课是否应该收费存在着诸多的争议。本文笔者通过多学科的视角对这一现象进行解析,从而增进人们对这一现象的全面审视,促成合理的应对措施的出台。

[关键词]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 学生

一、法律学视角

从法律角度来讲,国家明文规定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在家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的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但实际上,教师拥有多重身份,除了作为学校教师,还是自然人。作为自然人,教师有权利举办补习班,为他人进行补课。这时补课就成为了教师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一种劳动,既然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作为自然人身份的教师可以进行有偿补课,而以专职教师身份进行补课就涉嫌职务犯罪。

二、教育学视角

1.教师在学校上课很认真,进行有偿补课时也很认真

由于学生的智力差异、认知结构、人格特征等的不同,在同一教室中接受同样的教师授课的学生也会出现成绩上的差异,因此就会出现所谓的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和学有余力的学生。学校教师对班内学生的学习状况比较了解,进行补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以对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课后辅导,对那些学有余力的学生快马加鞭。如果没有补课班的话,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就会出现三种情况:(1)自己花更多的时间来弥补,这样做往往效果不明显。(2)听之任之,不做任何改变,这样学生的成绩就永远不可能得到改变。(3)请家教,由于其他的教师对学生的优势和弱势没有很好的了解,因此补课时没有针对性,很多时候家教只是进行作业的辅导,对于学生存在的课堂知识的欠缺难以把握,因此效果会大打折扣。

另外,很多家长工作很忙,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再加上升学考试的压力,就会考虑把孩子送去上辅导班,而很多辅导班的辅导教师都是对教材不了解的社会上的聘任人员,没有针对性,效果不好。于是家长就会选择由学校教师针对本班学生开办的补课班。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只要学校教师能够确保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并进行合理的收费,有能力的教师开展有偿补课是合情合理的。

2.教师上课不认真,迫使学生去补课

有些教师教学工作平时就不扎实,肤浅,现在想借补课班来提高一下自己班里学生的成绩;或者是其办补课班就是为了钱,所以为了追求最大效益,天天找家长,让学生参加补课班,学生不参加就说一些难听的话,学生有时做错了题,或者考试成绩不理想,就说“成绩这样差,还不去补课”;或者在课堂中,只提问参加自己办的补课班的学生;甚至连评优树选都从参加补课班里的学生中评选,使班级里大多数学生,都不得不参加补课班,家长学生都特别反感,但又敢怒不敢言。

另外,有些教师办补课班纯粹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人家都办,我不办,是不是自己没有那样的能力,我不办是不是人家不认可,所以想通过办班来证明自己。

在此种情况下,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自己的职业道德,毁坏了教师的形象。

三、经济学视角

有偿补课可以看作是家长与学校教师之间的交易,家长是服务的间接需求方,学校教师是补课服务的供应方。一旦禁止中小学补课,补课供给者这一方,也就是教师,可以管制住。但是,补课的需求不可控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要高考制度存在,家长对补课的需求就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因此,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所以有偿补课现象会继续存在。

另外,有偿补课的费用即补课费,对教师来说是收益,而其付出的成本就是自己的补课服务。在学校里教师的收益即工资是固定的,因此他一般都不会增加自己的成本,即提高教学服务的质量。而在补课班中,教师的收益并不是固定的,他的收益是会随着成本,即补课服务的质量,而改变的。因为在补课班上的学生不是固定的,他们可以选择班级,如果教师的教学服务水平高,就会有更多的学生去他的班上补课,即使单位收益不变,在增加学生数量的情况下,其收益也会增加。因此办补课班的老师一般都会很认真,因为其收益是会随其努力而变化的。而许多政策明文规定教师补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只能进行义务补课,这样补课教师的额外收益就是零,为了零收益的事情要教师付出教学服务的成本则显得有些不合情理。

而对家长来说补课费就是他们付出的成本,其收益则是学生成绩的提高。由于学生和家长的特殊关系,只要可以获得较大的收益,家长一般都不会很在意付出的成本(当然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因此他们会尽可能的把孩子送去补课班。

同时,教师从事的活动是知识的传播,他们在完成正常工作之外进行补课,是知识传播的充分发挥和延长,按照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其脑力劳动需要得到肯定,人们没有理由强制教师付出劳动而不获取报酬,因此在补课时收取部分费用是合理的。

四、社会学视角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存在着许多不平等现象。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由于社会职务、社会收入、社会地位等的不同而处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个人从一个社会阶层进入另一个社会阶层就叫做社会流动。社会流动分为向上流动、向下流动和水平流动三种。合理的社会流动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促进个人能力的发挥,可以使一些处于低层次的社会成员来改变自己所处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流动更加自由化,向上的社会流动趋势比较明显,比例开始增加,社会成员通过自己的努力更容易达到社会流动的目的。教育便成为人们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许多学生把刻苦学习、考取理想的学校作为自己日后获取更多资源的准备,这也给教育施加了很大的社会压力。为了更好地得到社会的认可,获得更大的升学的可能性,学校、家长、学生就自然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性。而要在这场持久的竞争中取得胜利,增加学习时间成了一种必要的选择。由在职教师开展的补课班就迎合了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因此,可以说有偿补课班的出现是一种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下必然会出现的社会现象。

五、结语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我们不能只看到现象的表面,要去分析它的深层次的原因。对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这一现象,就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优势。既然滋生它的土壤依然存在,就不可能把它“连根拔起”,因此对有偿补课现象宜“导”不宜“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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