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保权
本刊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联合发文,要求各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和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425号)的有关要求,抓紧做好2010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草案编报和项目储备工作。
文件指出:2010年农村沼气中央投资计划安排的原则、中央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和工作程序均比照2009年有关要求执行。各地可比照2009年实际下达的农村沼气投资规模,对2010年申报规模进行适当放大,并可根据实际对本地区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乡村服务网点等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文件要求:各地发改、农业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务必做细做实农村沼气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和项目储备前期工作,认真填报农村沼气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防止再次出现由于前期工作不实导致的调整2009年中央预算内农村沼气项目投资计划的情况,并于7月8日前将农村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