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济星
近几年来,在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国债项目的拉动,全国农村沼气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山西省沼气用户保有量由2003年前的2万户快速发展到2008年底的59万户,可用五个“前所未有”来归纳我省的农村沼气建设,即: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前所未有、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前所未有、整体建设的数量和速度前所未有、建设模式的多样性前所未有。在这样一个大好形势下,国家又在2006年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将可再生能源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连续六年的一号文件均做了具体部署,要求长期、持续发展。回顾几年来的沼气建管规划和计划安排,我个人认为,权力部门之间一直以来只是将沼气建管作为一个项目在安排,没有从战略的高度考虑其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随着农村沼气事业前所未有的发展,暴露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并不是在否定过去的成绩,只是期望引发大家的思考,在安排“十二五”规划中能够引起高度重视。
一、政策的适时和适用性滞后。
比如补助标准问题。项目补助标准自2003年确定以来,至2007年不变,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提高后,导致项目实施困难。2008年扩大内需项目虽然已提高了补助标准,但又出现了一年执行的项目三种补助标准的问题(2008年国债项目中部县800元/户、享受西部政策县1000元/户,2008年扩大内需项目统一补助1200元/户,2009年扩大内需项目又分别补助1200元/户、1500元/户),项目区之间补助标准差距较大,造成农户间攀比,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项目的实施难度。还有项目申报和建设中的问题。沼气涉及农村千家万户,面对的群体差异性很大,实施的难度众所周知。项目一经批准到村到户,国家要求项目村不可调整、个别地区农民等待增加投资,观望提高标准。“一池三改”模式急需修改完善,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发展养殖业要求人畜分离,部分地区项目村、户出现报项目时盲目申报、项目实施中无养殖还得“改圈”,落实时出现推诿现象等问题。
二、项目投资与配套措施不同步。
兵法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项目在设计之初下列问题考虑不周。一是配套资金的落实问题。我省在发改委、财政厅的支持下,虽然到位时间相对较晚,配套资金基本都能落实。到了市、县两级,由于项目安排时对部门之间的职责规定不清,配套资金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落实没有明确,造成部门推诿,很多市、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二是管理工作经费问题。近年来实施农村沼气项目,各级农业部门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和委屈的泪水!由于没有管理工作经费,“粮草”不到位,许多市、县存在无差旅费、交通费、资料印刷费等问题,项目申报中出现了“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致使2006、2007两年申报均超9万户,2008、2009两年锐减至4万多户和1万多户。
三、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沼气项目从2001年开始安排,而服务体系从2007年开始安排,滞后6年。由于服务体系建设不及时、不健全,沼气用户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一定程度影2 www.ehome.gov.cn特别关注Special Reports响沼气使用率的提高,最终可能导致国家已投入的大量资金的浪费。
四、技术队伍建管水平亟待提高。
管理技术干部,持证技工,一户一个明白人这支建管队伍的数量、水平、能力是沼气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关键。近几年来,国家每年投入巨资安排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在技工力量的配套上,要求每50户1名持证技工,培训、鉴定一系列工作有工种和等级要求,但资金和政策支持不配套。特别是随着农村沼气的大面积普及,能够承担建池、管理、维护、服务、综合利用等多方面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短缺,虽然农业部为提高全国高技能人才的比例,组织实施了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全国看,农村能源系统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仍然只有5.5%,比农业行业低6.6个百分点,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沼气的稳步健康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农户的培训方面差距更大,由于农村沼气的最终用户是广大农民,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专业技术普及比较难,若不能使他们真正掌握日常使用和维护常识,安全问题就没有保证,也会影响使用率的提高。专业技术干部数量亟待增加、专业水平亟待提高,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中提出“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开设农村能源专业”,但未得到很好落实,全国大专院校中设置农村可再生能源相关专业的依然寥寥无几。就山西全省能源环保系统现有在编的643人员现状分析,仅有两名接受过专业系统基础教育,专业人才缺乏。更无法与种子系统编制1805人、植保植检系统编制2242人,70%以上为农大及专科学校毕业的专业人员相比。建设任务与人员数量、素质严重不相适应。
五、管理机构严重不适应当前的建管任务。
农村可再生能源行业相对于大农业来讲是一个弱势行业,在2003年国债项目安排以前,很难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在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上均属于弱势。据我们了解,全国从03年到现在,农村沼气项目投资占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15%~30%,而全国农村能源行业管理技术干部3.8万人,约占农业管理技术干部的3.8%,3.8%的人完成了15%~30%的任务,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从我省的情况来看,省、市、县三级农业环保能源机构是上世纪80年代初为上下对口成立的机构,而不是根据业务量大小来确定的编制,当时每年的业务量和工作经费也只有几十万元,全省省、市、县三级不足百万元。20年之后,国家逐步加大农业环保能源的投资力度,从2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1亿元、2亿元,到目前的4亿多元,工作量成几百倍、上千倍的增加,机构和人员数量还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状况基本没有改变。山西省2009年重点检查的农业建设项目中,总投资5.8亿元、中央投资2.6亿元,其中:农村沼气项目总投资4.2亿元、占71.5%,中央投资1.44亿元、占55.3%,
上述问题的提出仅供大家思考,同时提出如下不成熟的建议供参考:
一、适时修改管理办法和标准。
一是项目管理权限要适当下放。建议区域性调整权限在国家,县级调整由省级负责、报国家备案,乡镇及村级调整权限下放到市、县,以便于项目的操作。二是补助标准要“水涨船高”,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一池三改”要求中,改圈问题要因地制宜,可否改院、改水。
二、项目设计要进一步体现人性化。
建议在中央投资中适当安排工作经费,作为各级争取工作经费的依据。要明确配套资金的出资方,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为此建议在规划中予以落实。服务体系建设要主抓村级网点,建立健全省、市、县级服务体系,明确国家补助,调动和引导地方建设。
三、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
建议在大专院校设置农村可再生能源相关专业,培养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同时对于对口专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特别是农业系统子弟要优先安排对口就业。要制定政策支持对农村可再生能源管理技术干部、持证技工以及广大沼气用户的长期、持续培训。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
农业部孙政才部长提出“重视农业人才就是重视农业的未来,投资农业人才就是投资农业的未来”。近年来,农业部加大了农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实施了“农业高技能人才‘金蓝领计划试点”,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拓展试点职业,设法加大对人才培养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在“十二五”或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编制人才培养特别是高技能人培养规划,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村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持续的人才基础。
五、明确加强各级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管机构。
建议在规划中提出对各级农村可再生能源管理机构的要求,通过增加编制、充实人员、完善手段等多种途径,不断加强各级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机构建设,以适应国家能源战略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要求,从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