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强
人力资源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崭新的分支,是鉴别和计量人力资源数据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其目标是将人力资源无限变化的信息提供给企业和有关人士使用。
一、我国建立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
1.是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需要。
2.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使人力资源有更多的经济特征,要求确认人力资源的成本和价值。
3.是企业提高效益的需要。
4.财务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
二、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1.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首先,人力资源以人为本,通过生产活动可以体现价值,人力资源可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提供未来收益。我认为,提供的未来利益的确定性并非是一项经济资源被确定为资产的必要条件,事实上无形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无法事先准确确定的,但我们仍将其视作资产,那对人力资源为何就不能同等对待呢?其次,人力资源能够用货币计量。人力资源作为一种经济资源,就需要企业进行取得、开发与使用,而取得与开发需要发生相应的成本支出,使用要形成资源耗费,这种成本支出与资源耗费都是能以货币计量的。最后人力资源也是企业可以实际控制的。人力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劳动者个人,劳动者具有流动性,但是,一旦劳动者被聘用为企业员工,企业即取得了对职工受聘期间的劳动能力资源的使用权,企业并不需要拥有对劳动者人身的所有权。所以,人力资源是可以为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
2.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特点是通过单独计量人力资源招聘、选拔、安置、培训等成本,将有关人力资源取得和开发的成本进行资本化形成人力资源,然后按受益期转化费用。对于人力资源成本的计量主要采用三种方法。历史成本法。此法是以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安置、遣散等实际成本支出为依据,并将其资本化的计价方法,历史成本法操作简便,数据确凿,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但人力资源的实际经济价值与历史成本有较大差异,人力资源的增值或摊销并不直接与人力资源的实际生产能力相关联,拥有相同生产能力的职工所分摊的招聘、培训等历史成本可能并不相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力资源计价的可比性和真实性,此法运用于一般企业。重置成本法。此法是在当前的物价条件下,对重置目前正在使用人员所需成本进行计量计价方法。它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由于现在雇员离去导致的离职成本;另一个是取得、开发其替代者的成本。该方法提供的信息更具有决策上的相关性,但由于对什么是相同的人力资源,重置成本法到底有多大等问题的确定标准主观性过强,从而限制了其应用范围。机会成本法。此法是以企业员工离职使企业蒙受的经济损失为依据进行计量的计价方法。这种计价方法接近人力资源的实际经济价值,但与传统会计模式相距较远,导致和算工作量繁重。适合于雇员素质较高,流动性较大且机会成本易于获得的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3.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主要不是以投入价值而是以产出价值作为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基础。这使得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不可能绝对准确,而是只能采取推算的方法。目前常见的计量方法有经济价值法、商誉评估法、工资报酬折现法、拍卖价格法等。但不论哪种方法,不是主观判断及估计性较大,就是费力。例如,以未来工资贴现法确定人力资源价值,工资只是人力资源的补偿价值,与人力资源加之在数量上并非向等,且预期工资支出与效率比率完全凭主观判断而已。另外,人力资源价值还受到许多因素,如工作条件的好坏、职工工作态度的影响,所以除了货币计量外,还需要大量应用非货币计量的方法,方能较为准确地计量。
上面分别介绍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的基本内容,那么它们在实际实务中的相应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个人认为,通常情况下,对人力资源的资本化应采用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方法。这是因为,一方面,成本法数据的获得较为方便,获取的数据可观,能防止经营人员利用处理方法的主观性篡改数据,粉饰报表;另一方面,会计遵循稳健主义原则,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所含主观因素较多,结果也因人而异。而且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公平竞争所形成的人力资源价格能较大程度地贴近人力资源的价值,再者,人力资源会计需融入现行会计体系,根据目前会计制度,无形资产的计量是按实际取得成本计量的,人力资源是与无形资产,也应该按实际成本来反映。但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也并非一无是处,它能避免成本会计低估人力资源价值的弊端,同时也能促使企业管理当局更重视于人力资源 的开发和投资。因此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在财务评估、企业经营决策总的用途,较之人力资源成会计更为广泛。□(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