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青
摘要本文从纳税服务的思想和法律制度基础、纳税服务形式、纳税服务社会化体系等三个方面探讨了优化纳税服务的途径。
关键词纳税服务 以人为本 纳税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89-01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纳税服务逐渐成为税务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如何优化纳税服务,成为各级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印发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事项和措施。然而解决提供何种事项、采取何种措施开展纳税服务的问题,就需要我们转变思想观念,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摒弃以税务机关的需要作为纳税服务依据的错误做法。
本文认为,虽然优化纳税服务是个庞杂的系统工程,但究其根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纳税服务的思想基础和法律制度基础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首要问题是转变观念,彻底抛弃官本位理念,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为优化纳税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纳税服务的思想基础,实现“两个转变”
第一,树立平等观念,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长期以来,我国强调纳税人义务,忽视纳税人权利,税务机关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官本位”意识对征纳税关系的认知局限于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层面。而西方理论认为,纳税人缴纳税款,是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等价交换,双方地位平等。我们应借鉴这一理论,树立平等思想,使税务机关在提供纳税服务过程中,把纳税人看成是服务对象,让每一个纳税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来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各项税收服务。
第二,树立诚信观念,由单纯注重形式向内容和形式相统一转变。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对纳税人不信任的现象依然存在,税务机关应树立诚信观念,充分尊重纳税人在国家税收中的主体地位,将“无罪推定理论”引入纳税服务领域,纳税人假设由“恶纳税人”转向“善纳税人”,在保证提高征收服务厅硬件水平、实现微笑服务等浅层纳税服务的基础上,从纳税人需求出发,使得纳税服务“供求对路”,将纳税人需要的项目列入服务重点,完成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服务体系。
(二)确立纳税服务的法律制度基础
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只靠思想观念的转变,缺乏有效约束力,因此,需建设法律制度体系,为其提供法律依据。
首先,建立并完善纳税服务法律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修订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纳税服务法制体系,使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建立公平税制。我国现行税制虽然对调节收入、公平分配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制度设计仍不完善,贯彻实行仍有弱化,监督执法仍有不足,社会两极分化继续加大,因此,我们应适时进行税制改革,公平税制,为优化纳税服务提供基础。
再次,完善税务机关内部制度。税务机构部门设置、业务流程设计、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等,都要建立在以人为本的理念基础上,使之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最后,建立纳税服务考核监督机制。将纳税人满意度指标引入考核标准,通过量化、细化各项纳税服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对纳税服务情况定期考评,建立纳税服务的奖惩和监督机制,加强责任追究,把纳税服务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为纳税服务提供机制保障。
二、实现纳税服务形式多样化
(一)改善纳税服务环境,提高纳税遵从度
要规范、提升办税服务厅功能。办税服务厅要按照纳税人需求,合理布局、统一功能,实现办税服务厅的标识化。通过开设“绿色通道”等方式,照顾特殊需求纳税人,提供人性化服务。通过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简化审批流程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各项规范有效的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要加强税收宣传力度。除了通过报纸刊物进行宣传,还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 开办多种专题节目, 增加宣传渠道。在充分满足大多数纳税人基本需求的同时,采取送税法上门、送税法下乡等方式,做到“服务进一户,税法讲一处”,实现零距离宣传,不断拓宽纳税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规范信息服务体系,强化现代服务手段
坚持科技加服务理念,加快信息系统整合。税务部门必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才能为纳税人构建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
首先,加强税务网站的建设,提高电子政务水平。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简明便利为原则,设立涵盖税务咨询、税务登记、税务辅导、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政策审批等所有涉税事项的模块,开设纳税人反馈渠道,以此作为进一步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为广大纳税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
其次,精心打造“12366”服务热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12366”服务热线功能,实现为纳税人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受理纳税人投诉,接受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功能。
最后,完善多元化申报和缴款方式。我国已初步形成网上报税、税银联网等多种申报方式,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支持,扩大受益范围,积极探索新的申报方式,以期达到节约纳税成本,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的目的。
三、构建纳税服务的社会体系
第一, 建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互动体系。税法的制定、税收管理服务、纳税人投诉等环节都要建立起有效的纳税人反馈机制。
第二,增强不同区域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由于我国实行属地管辖的原则,同一企业在不同地区的分公司由不同税务机构管理,不同区域税务机关应建立起联系渠道,沟通纳税人信息,降低征纳成本。
第三,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国地税、工商、金融体系等各部门之间联系,实现纳税人的信息共享,节约纳税成本,提高总体服务质量。
第四,完善和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纳税人的需求多样化,税务机关应改变过去“保姆式”管理服务模式,培育中介市场,完善税务代理等中介行业,降低税收成本。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媒体单位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
参考文献:
[1]靖树春.对纳税服务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税务研究.2007 (9).
[2]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课题组.对完善贵州国税系统纳税服务的思考.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