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 杨晓霞
摘要本文指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承担着道德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等多方面的教育任务,对其准确定位和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基础 课程定位 教学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14-01
一、基本概念
思想道德与法律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而道德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来调节控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非强制性社会规范的总和。
从教材整体上看,思想部分形成的主要是人的思想品质,道德部分形成的主要是人的道德品质,法律部分主要形成的是人的法律品质。这样才能形成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质以及法律品质的完整的统一,形成大学生的优秀思想品德。
二、课程定位
现今的社会是全球化,多样化的时代,学生的价值取向也是多元化的。那么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样一门课的目标就不仅仅是向学生灌输纯理论的知识,而是发挥它意识形态的功能,指导和帮助学生塑造理想人格。思想理论教育不是单纯的知识课,而是具有价值倾向的课程。
但是,目前就高校本课程的教学存在一个主要的倾向就是强调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却对它的“意识形态性”不够重视。大学生处于思想意识基本成熟阶段,他们一般具有自己的审视行事标准,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要更多地发挥理性的规导力量。
所以其课程设置目的并不在于引导学生学习、掌握知识以及应用知识,它需要学生个体对相应知识的掌握而生成健康向上的精神世界,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坚定的信心和信念,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相结合,其直接目的是要使人们将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结合起来,做到“循规蹈矩”。那么课程设置就应该突破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简单叠加的思维,把思想道德和法律两部分的内容有机地统一起来。
我认为,法律基础应该不仅仅是教授具体的法律内容,而是给学生讲述法的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而不是将书本上的知识“填鸭式”的灌给学生。
三、教学探析
教材是阐述该门课程知识内容的理论体系,教材内容具有系统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理论性的特点;实践教学则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以教材为蓝本组织的课堂讲授内容,教学内容具有针对性、灵活性、适应性和现实性的特点。因此,教师应当在教学中将书本的内容和精神潜移默化的渗透在教学过程,努力是这么课程达到说理而不说教、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教材是教学的遵循和依据,但是它不是唯一的一部分。图书馆的丰富藏书,互联网的相关信息等等都可以为教学服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始于知识,但是不局限于知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开设是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对高层次人才素质的需要,也是适应大学生在成长和成才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而开设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切忌纯理论的宣讲和演绎。
(一)课堂功能的转变
一切知识都需要受教育者主动接受和体验,内化成他们的精神食粮。外部的教育只是外在影响,只有通过个人主观努力和躬身实践,才能把外在的影响内化为心灵的品质、落实为自觉的品质。“我讲你听”“我写你记”“我考你背”的陈旧模式教学无法把握课程的灵魂和真谛,达不到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鼓励学生以随笔、故事、诗歌、调查报告或者小小说的形式把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与同学分享他们对问题的分析、观点、建议和一些感动。
(二)教师的知识和实际经验的积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可以说是上知天文 下知地理,社会学、心理学、法律、哲学等等各个方面的知识都要了解,才能开阔视野,如果又有实践经验,将两者融合起来,教学效果自然就好。
本门课程是一门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课程,作为讲授该课程的教师必须言传身教,在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同时,努力提高自己。
此外,教师与学生在心理上和谐一致、感情上交流融合、互相尊重信任,才能把“基础”课的理与情有机结合,也才能使本门课程入耳、入脑、如心。教师要对学生投入更深的情和爱,以高尚的情操和人格魅力去感化学生,既做传授知识的“经师”,更要做善于育人的“人师”。
(三)典型案例教学
1.案例辩论法
这是一种由教师结合讲课内容,通过精心挑选和设计,对有影响或者有明显分歧的案例,特别是社会上反响大、与学生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例进行教学。让学生分为正方和反方,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进行辩论。这些案例现实感强,道理寓于故事情节中,分析起来形象直观,引申发挥的余地大。实施案例辩论法可以最大限度的挖掘学生的潜能,而且不同的观点往往会形成思想交锋,在辩论中,学生通过引经据典,唇枪舌战,激发学生的创作灵感,锻炼他们的敏捷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从参与辩论的对象来看,可以在双方之间展开,也可以在多方之间进行。
2.案例考试法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学生进行再教育的重要机会。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考试应多采取一些案例分析题,这种题型能够考察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且灵活性大,主观性较强,能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不需要死记硬背,既可以缓解学生的考试压力,又有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
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面临着一个新的起点,要树立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把教育人于关心人结合起来,把塑造人与服务人结合起来,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教学紧紧围绕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这个根本任务来进行。教师要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内容、方法和手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求提高教学效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以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本门课程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祖嘉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应关注的几个问题.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增刊).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
[3] http://www.haolawyer.com/wiki/view_19894.html.
[4] http://iml.pspm.whu.edu.cn/dispArticle.Asp?ID=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