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 红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都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以此为前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基层文化馆、站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面向市场,努力降低产品和服务成本,增强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扩展发展空间,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利益,面向社会为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坚持把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放在首位,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空间,普及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内容,提高文化生活质量。
文化发展的社会效益,只有在文化的现代转型过程中才能实现。事实证明,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凡是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国家和地区,都经历了一次又一次重大的文化转型,实现了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换。青海省属于多民族聚居地区,其社会、经济、文化相对处于较落后状态。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即各民族的传统社会文化是与低下的生产力,与封闭式的、低层次的自然经济相适应。虽然其间包含着可与现代经济接轨的某些文化因素,但总的来讲,它自身难以导致现代经济的产生,难以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文化是经济的一个内在的、深刻的促进或者制约因素。与现代化经济相适应的文化,便可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文化,便会成为经济发展的阻力。
因此,如何促使传统文化向现代化转换,提升未来小康社会的文化品格,为经济和政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西部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是基层文化馆、站面临的历史使命。
文化馆(站)在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方面的主导作用是多方面的。大力抢救和保存民族的文化遗产,是文化馆(站)的主要任务之一。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是该民族的根。民族的传统文化既是一个民族生活历史的生动写照,又是一个民族存在身份的标记和展示。青海的藏族、汉族、蒙古族、土族、回族、撒拉族等各民族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创造了江河源头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在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青海的民族文化有着丰厚博大的历史蕴含和高原风格的文化品位。在现代化生活浪潮不断冲击传统生活方式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历史文化不断消亡的严峻现实面前,我们只有及时抢救和保存民族的精神财富,才能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实现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在国际文化的激烈竞争中,我们只有凭借自身优势,充分展示了民族和地域文化风情,推出富有民族特色和充满时代精神的文化艺术作品,打造民族文化品牌,才能在世界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格局中,始终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特品格和主体地位。
青藏高原精神是青海各族人民立足高原、不断进取、无私奉献的斗争实践中形成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在开发西部,建设青海的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保持和弘扬的精神动力。青藏高原精神内涵丰富,意义深远,既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族人民焕发出来的新的时代精神,又有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团结协作等传统美德。体现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就要挖掘民族传统文化中这些积极、健康的精神因素,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建设先进文化注入新的活力。
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还体现在发掘文化资源优势、开拓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品方面。
青海地处高原,壮美的自然景观,得天独厚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多姿多彩的民间文化、民族歌舞,别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服饰,多样化的民俗、民情,民族节庆文化等,是发展青海民族文化的优势资源,并且潜藏着巨大的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保护和发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提升特色文化的品位,扩大民族文化发展规模,既能够丰富和满足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可以有效地增加地区经济的文化含金量,推动青海经济发展,从而使文化馆(站)真正实现以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提升社会效益,使“文化的经济功能”与“经济的文化取向”形成互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文化影响,促进整个社会的综合发展。
发掘、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加强民族艺术创作活动,繁荣文化公益事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冲突时,必须首先坚持和服从于社会效益。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味追求经济收入,而让那些污染社会精神环境、毒害人们灵魂的文化垃圾充斥市场,必将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文化资源中往往精华与糟粕并存,需要我们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分析,慎重对待。在文化资源的区分和选择上,看它是否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是否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发展。对那些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的东西要严加限制和剔除,比如宣扬封建迷信、宿命轮回、算卦占卜等愚昧落后的东西,有碍民族团结、伤害民族自尊心的艺术作品,宣扬暴力和色情、诲淫诲盗的文化垃圾等等,绝不能让这样的东西占领我们的文化市场。文化馆(站)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桥梁,必须在发展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渗透和毒害方面作出示范。
文化事业的社会效益,最终必须落实在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上来,具体到提升人民群众的审美趣味上来,从而营造出一个健康向上的文化大环境。因此,积极推动地区群众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方位、多层面的精神文化需要,是坚持文化发展突出社会效益的关键。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一直呈上升趋势,潜在的文化消费能力将随着小康社会的建设,逐步形成巨大的文化市场,培植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针对青海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现实,文化馆(站)应当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转变经营和管理方式,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需要,把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发展和壮大群众性文化事业和民族文化产业中去,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抓好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把发展群众性文化事业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结合起来,坚持以地方民族特色为主,通过普及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广泛开辟文化宣传场所,建立社会主义文化阵地,传播健康文化艺术发展活力,推动文化艺术创新。
群众文化活动作为人民群众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具有宣传教化、普及知识、凝聚人心等社会功能。因此,加强文化场所建设,突出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既体现了文化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提高群众文化艺术修养、加强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各级文化馆(站)开展的普及性的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各种层次的艺术培训班,丰富了文化艺术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有效地加强了群众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建立起了支直群众文化艺术骨干队伍,形成了文化馆(站)的基本工作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化艺术活动,促进群众性艺术教育活动的蓬勃开展,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发挥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普及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可以让更广泛的社会成员参与其中,通过潜移默化的熏陶、教育和引导,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文化大环境,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文化市场,把巨大的精神力量转变为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进步的物质力量。
总之,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大力发展文化公益事业。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馆(站)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制度建设,推动文化创新,挖掘和发展民族文化,努力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工程,不断开拓群众文化的发展空间,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的需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作者单位:青海省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