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药业开路 新股发行重启

2009-09-02 06:44肖彦明
证券导刊 2009年23期
关键词:新股药业管理层

李 斌 肖彦明

三金先拔头筹

桂林三金药业日前披露的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拟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45400万股的比例不超过10.14%,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向1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63412万元,公司将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最终筹资额,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中小板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002275。根据保荐人招商证券安排,三金药业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不超过9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下发行时间为6月29日9:30-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6月29日的交易时间。

选择三金药业成为IPO重启第一单,可见管理层在减轻投资者恐惧心理压力方面是进行了很多考虑的,其呵护市场的用心显而易见。我们有理由相信管理层会继续使用政策工具为IPO保驾护航,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IPO重启不会是阻碍行情趋势的决定性因素。在实体经济环境向好的背景下,无论是市场制度改革的成功还是新的上升趋势形成都会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投资者应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对国家经济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把握上。

短期来看,在管理层的支持下上升行情有望延续,中期则可能因政策导向与市场预期间博弈、大盘股发行节奏等问题刺激展开调整行情,但长期来看,A股市场投资价值不变。

凸现呵护市场之用心

自08年9月16日博云新材过会后,证监会发审委就再没进行过新股发行审核;而在二级市场上,自08年9月25日华昌化工在中小板上市时隔9个月,IPO再度起航,三金药业成为第一单。

管理层呵护市场用心良苦。现时IPO重启只走了一半,即开始解决已核准未上市的33家待发公司,而未启动发审委的审核,由于这批公司通过审核已近6个月,从发行制度上考虑,也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但即使这样,管理层对于IPO重启的时机、方式选择仍是慎之又慎。三金药业于2008年6月19日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08年6月23日通过发审委审核。按过会时间排序,三金药业并非是排在最前面的,之前还有中国建筑和遵义钛业等公司。前期也有传闻,中国建筑会是IPO首单。跳过中国建筑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中国建筑作为超级大盘股,其IPO对市场资金、心理的影响难以预料;其次三金药业作为中医药行业的公司是以整个医药行业在国家医改政策扶持下获得重大发展机遇为背景的;最后医药生物类个股近期也是市场的热门品种。此时推出三金药业作为IPO第一单,可见管理层在减轻投资者恐惧心理压力方面是进行了很多考虑的。我们有理由相信管理层会继续使用政策工具为IPO保驾护航,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IPO重启是开始而非终结

中国证券市场近20年历史上共有4次较重要的IPO暂停一重启事件,时间区间分别是:①1994年8月1日~1995年1月6日、②1995年1月13日~1995年12月23日、④2004年8月20日~2005年1月17日、④2005年4月30日~2006年5月25日。纵观历次IPO重启,我们认为可以把IPO重启分为试探性的重启和成功的重启。我们的划分标准是该次IPO重启是否能在较长时间内维持融资市场的连续性,95年12月和06年5月的IPO重启后融资市场能在较长时间内持续运行,所以应被视为成功的IPO重启。两次IPO重启也是两次大牛市(1996-2001、2006-2007)的开端。试探性的IPO重启则出现短暂的上涨行情。

成功的IPO重启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过去,经济有回暖迹象;二、流动性环境好转,市场成交量上升;三、有来自最高层次的政策扶持。目前来看,本次IPO重启具备成功重启的两个特征,即宏观调控已过,流动性环境向好,唯一但重大的变数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进程。我们认为,制度改革的渐进和其中各方利益博弈特性决定了行情的反复,但是如果改革最终在各方面取得均衡,将会由此缔造一轮大级别的行情,该行情的时间、空间格局将由当时的经济背景、市场环境决定,并不一定遵循某种模式。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IPO重启不会是阻碍行情趋势的决定性因素。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涉及到新股发行“去行政化”,定价“市场化”和“去泡沫化”以及利益分配“公平化”等诸多证券市场建设的根本性问题。这注定了本次改革意义深化而道路曲折,必然要经过一段反复博弈的震荡时期,IPO的重启只是其中的一个过程。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其中关于“适时调整发行制度”、“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等表述彰显管理层对于市场制度建设的决心不变。而在我们认为制度改革和IPO的重启与否不会成为阻碍长期行情趋势的拦路虎。在实体经济环境向好的背景下,无论是市场制度改革的成功还是新的上升趋势形成都会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投资者应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对国家经济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把握上。

投资者应谨慎但不必恐慌

本次IPO重启是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推进密切相关的,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牵涉面甚广,其推行难度可能更甚于06年的股权分置改革,这决定了改革路径必然是在各方利益不断冲突、妥协间渐进武地推进。在改革渐进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则势必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并且这一过程的时间长短、负面影响的程度目前还难以预计。目前市场处在阶段性高位,投资者对于IPO重启之后市场资金面、心理面以及政策面的判断应保持谨慎态度,密切关注IPO制度改革的进程,并不断调整投资策略。但“IPO=大跌前兆”或“IPO=管理层调控股市泡沫”的恐慌心理则不必要。从历史上来看,IPO不同于再融资。从下图中可以清楚看到,再融资密集出现于市场阶段性高点的特征更为明显,可见再融资被更多用于调节股市泡沫,而IPO在市场上涨初期密集出现则可看作是管理层对提振市场和维护融资能力两者通盘考虑,统一规划的结果。

从行业投资角度来说,投资者可以关注券商股。IPO重启以及可以预期的创业板的启动对券商股投资银行业务、直接投资业务等都是一个正面的消息。虽然本次IPO重启以中小板股打头阵,但从长远来看,IPO若能持续进行,还是对有能力做利润更丰厚的大项目的券商有利。我们更看好中信、海通等资本规模大、有直投资格的大型综合类券商股。

从事件性的投资角度来说,对已审核未上市的个股有较大参股比例的上市公司有投机性机会,尤其是参股招商、光大两家拟上市券商的个股更为活跃,大众公用等已有所表现。另外,一些借壳上市的概念股如广发证券的影子股等也可能受到IPO重启的利好刺激,从而有所表现。

从新股认购的角度来说,建议投资者适当参与。本次IPO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后的第一次发行,很多制度是否实际有效将在这一次发行中得到部分验证。由于询价制度对“真实报价”要求更严,且采取网上、网下申购分开等政策,预计资金量较小的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中签可能会上升。IPO重启之初,新股发行定价较为合理,投资者获利可能也较大,建议适当参与。但由于制度改革的效用究竟如何孰难预料,投资者仍需密切关注新股发行询价的结果。

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深交所《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规定,“新股网上申购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投资者需注意发行公告中关于申购上限的规定。

二、根据新规,“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也就是说,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时间缩短一天,将来新股开始密集发行后,投资者应根据新规制定自己的申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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