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民
摘 要:文章结合企业实际和多年工作经验,提出了有效防止冒领养老金的具体措施。对于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和参保职工的根本利益,以及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实际工作 防范 冒领养老金
中图分类号:F84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7-289-01
近年来,随着离退休人员的数量急剧增加,管理难度的增大,冒领养老金的种类和手法,越来越多、越来越隐蔽。对此,如何做好防范,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不流失,已经成了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中原油田为例,现有全民离退休职工2万多人(含供养直系亲属),其中易地安置人员300多人;非全民退休人员2.6万人。油田是个没有围墙的企业,二级单位分布点多面广。这些离退休人员分布在油田10多个矿区及全国一些省、市居住。由于管理幅度大,人员居住分散,出现了个别离退休人员,已去世多日仍然每月继续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冒领现象的发生,主要在于以下几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一是由于家属隐藏实情,人死之后不报告,继续领取养老金,此种情况多为职工离退休后,回外地原籍与单位很少直接联系造成的。二是由于单位原因漏报、迟报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三是养老金发放机构生存资格审查管理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冒领行为。四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户籍管理、民政殡葬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协调一致、信息沟通的有效机制,未能及时了解离退休人员存亡状况。因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两个确保”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防止和杜绝瞒报、冒领养老金,对于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局面十分必要。防止冒领养老金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做好事前防范
防止养老金冒领关键要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形成预防机制。社保机构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存亡情况,定期组织生存调查,堵住冒领漏洞,同时注重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冒领的可能性。一是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动态报告制度。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后,大量繁重的管理工作落到了社会保险机构身上,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站在离退休人员和社保机构之间的纽带作用。二是建立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制度。巧妙地把慰问活动与宣传活动和生存资格调查结合起来,以化解离退休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定期审核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对不配合、不参加审核的离退休人员暂时停发养老金,待审核确定领取资格后予以补发。对年龄偏大或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定期上门走访。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向发放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一份生存证明。并且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或由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认定手续进行反馈。三是建立公示制度。把领取养老金人员及金额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防止冒领养老金,杜绝基金流失的重要意义,让退休人员及其家属认识到冒领养老金是可耻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保障基金安全的认识,使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都懂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尊严。
二、做好事中控制
一是建立长效监控机制。(1)建立完善的稽查制度,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加强对养老金发放的稽查,对冒领者除追回冒领金额外还要予以严肃处理。(2)建立协查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三个层次的密切配合:即地区间社保机构对异地发放养老金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查;社保机构与各部门之间如与公安、民政、医院取得联系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存亡状况;社区服务机构在社区内聘请或选举社保监督员,群防群治,共同做好防范工作。(3)健全举报制度。设立专门的举报箱及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冒领事件对举报人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二是建立反馈机制。养老金发放管理各环节、各地社保机构应加强定期沟通、互相反馈、协调联动的机制,及时制止冒领行为。互相联系反馈,还应充分发挥网络这一先进“武器”的作用,采取计算机联网查询服务等办法。
三、加强事后处罚
惩前才能毖后,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减少和杜绝冒领养老金行为的有效手段。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处罚要有威慑力,起到惩处违法者,教育旁观者,震慑企图以身试法者的作用。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专项监查、举报专查、日常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认真查处冒领违法行为。三是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冒领者不仅给予相应处罚还要使其受到道德、良心和社会的谴责,通过各种形式将冒领者的姓名公诸于众。《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了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者,社保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项规章的出台为防止养老金冒领,打击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根据,应该充分地加以利用。
四、定期定时审核养老金领取资格和条件
一是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普查认定,是否具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防止冒领养老金。养老保险科每年对全民、非全民离退休人员打印一次养老金发放花名册,由各管理科按花名册发放“健康卡”,并通知本人亲自签字领取,离退休人员领取健康卡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并按要求粘贴照片,由局委会和户口所在派出所盖章确认后返回。各区域管理科认真核对其待遇并对生存情况进行备案,对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健康卡”的即次月起按停发养老金处理,对确有病不能亲自领取者可由区域管理科送到退休人员手中,并约定时间收回备案。对8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由区域管理科协同退休管理站、局委会每半年上门走访一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停发养老金处理。(1)对不配合、不参加普查或身份证明材料不全的离退休人员暂时停发养老金,待确定其身份后再予以发放。(2)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健康卡的。(3)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回健康卡的。二是对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利用发放“健康卡片”的形式搞调查,每年向居住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寄送一次“健康卡”,要求参保人员如实填写并经当地政府部门认定,佩带“健康卡”照相,并在规定时间将照片寄回。对没有按规定及时返回照片的,即暂停其领取养老金资格,经做进一步调查后,待确定身份后再予以发放。三是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各管理科每半年从报销死亡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名单中核对冒领养老金人员;定期到矿区居委会及离退休管理站等单位走访、核实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及时停发死亡离退休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金。此项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依据之一。四是对虚报、匿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的,一经查实,及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并按冒领金额处以50%的罚款,并入养老基金,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设立奖励基金,实行举报冒领养老金的奖励制度
防范冒领养老金需要群策群力,面向全社会鼓励举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冒领养老金属实的当事人给予冒领金额的20%的奖励。对于举报数额巨大有一定影响的,经审核审批后予以重奖。
六、加强协调配合
以矿区居委会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确保防范冒领养老金工作落到实处,各管理科应建立起有效的防范冒领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总之,只有多项措施有机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覆盖,方能不断完善油田社会保险体系。
(作者单位:中原油田社会保险统筹中心 河南濮阳 4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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