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红
摘 要: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一直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新《存货》准则、《资产减值准备》等准则的颁布,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和可能。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的盈余管理手段和方法也会随之产生,文章针对《存货》准则、《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存货 资产减值准备 盈余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7-143-02
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在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对会计数据进行策略性的调整。盈余管理是一把双刃剑,恰当的盈余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发展平稳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吸引投资、获得公司未来生存、获利和长期发展的潜力,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但超过限度的盈余管理就会使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阻碍资本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中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并且在存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合并会计报表和金融工具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或重新制订。这些新的具体办法的实施必将对盈余管理产生较大的影响,盈余管理的手段也必将推陈出新。因此,有必要对新的条件下将要产生的盈余管理的手段进行研究、进行有效的预测和防范。
一、《存货》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1.《存货》准则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所谓后进先出法是指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原材料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原材料的价格。当购入存货价格在一段时间内的前期和后期有涨有跌时,采用不同的存货流转假设会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当存货价格呈现下跌趋势时,采用后进先出法会增加会计利润,从而多交纳企业所得税;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会减少会计利润,从而少交纳企业所得税;当存货价格呈现上升趋势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时会减少会计利润,少交纳企业所得税,而采用先进先出法时则会增加会计利润,多交纳企业所得税。在存货的整个使用期限内,无论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后进先出法,对会计利润的影响总额都是确定不变的,对纳税影响也是确定不变的,只是利润和所得税额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有不同的分布。
所以说,无论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后进先出法,其本质上体现的都是对未来存货价格趋势的预测。《存货》准则采用先进先出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更多的原因是假设存货价格会上升,这样企业当期的会计利润会增加而多交企业所得税,同时先进先出法也符合一般企业存货的实际流转情况。将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量限制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中,可以增加会计数据的可比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
2.《存货》准则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中,存货的估计售价易成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手段,有销售合同的存货可以按合同规定的价格确定,对于没有销售合同的存货,会计准则讲解中要求按产品或一般商品的销售价格确定估计售价,这就给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留有一定的空间。2008年,有色金属行业对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情有独钟,以铜企业为例,在公布的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中,云南铜业(000878)当年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8.14亿元,占存货期末余额的24.07%,江西铜业(600362)当年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80亿元,占存货期末余额为8.36%,铜陵有色(000630)当年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25亿元(含新增合并子公司转入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期末余额的14.11%。然而,上市公司年报中只披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作为计提减值准备的一个重要因素估计售价并没有披露,需要考虑的是存货的构成比例也会影响到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金额。
3.《存货》准则第十九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提供了一个可操控的手段。新准则规定企业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只有存货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拿铜企业来说,上海期货交易所2008年12月阴极铜结算平均价为26187元/吨,2009年1月为28063元/吨,2月为28245元/吨,3月为31656元/吨。从以上数据来看,2009年一季度铜企业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可能性较大。
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到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转销,对企业不同年度利润有较大影响。按照我国的有关证券法规规定,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将被冠以ST,如果第三年继续亏损,将被摘牌。为避免被摘牌的命运,上市公司可能在一个年度计提大量的存货跌价准备,在下一年度转回来增加下一年度的利润。
二、《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现以固定资产为例进行说明。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内,无论是减值损失的计提还是折旧的计提对利润的影响都是确定的,但是损失和费用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是不同的,因此会影响不同会计期间的净利润,产生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在新准则的规定范围内,企业可能通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来降低某一会计年度利润甚至出现巨额亏损,由于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并且在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要重新调整折旧的计提数额,在随后的年度内折旧额将大幅度减少,利润将大幅度增加。这种可能对亏损公司特别有利,新准则的实施有可能促进了盈余管理现象的产生,可以通过企业几个年度综合折旧率的变化来分析。
新准则的实施对盈余管理必将产生新的影响,盈余管理的手段也必将层出不穷。笔者只是对可能利用存货准则、资产减值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部分现象进行了预测,未知的盈余管理手段还可能存在。新准则不断深入地实施和会计实践的不断丰富一定会为盈余管理的研究提供更新颖的研究素材,这有待于我们去探索和发现,而这样的研究也一定会为我国证券法规、会计法律法规的建设提供科学的建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2006.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财政部.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3.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
4.公开披露的相关上市公司2008年度报告(巨潮资讯网)
(作者单位: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运城 0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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