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华
“减负”一直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症,可谓老生常谈、一波三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大小小的“减负”在全国历经数十次,往往是一阵风过后半途而废、不了了之,最终却是积重难返、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既是整个社会大环境特别是用人机制和导向在教育上的综合反映,也是教育内部急功近利、无序竞争、发展失衡、违背规律所致。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这个问题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再次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减负”增效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纷纷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探索出了一些“减负”增效的好做法。但是,全面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变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更不能浅尝辄止、无所作为。需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我们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提高民族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减负”增效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
总结反思以往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就教育内部而言,要使“减负”增效工作真正取得突破,观念更新是前提,学生发展是目的,教师素质提高是根本,课堂教学是核心,掌握学情是基础,规范办学是保证,评价机制是导向,配套措施是关键,社会实践是平台。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克服“五种心理”、处理好“五个关系”、实现“五项新突破”。
需要着力克服的“五种心理”:一是从众心理。一切随大流,你补我补大家补,有效无效责任到,习以为常,法不责众。处罚措施不力,“雷声大雨点小”,学业负担屡减屡重,对“狼来了”的喊声已失去应有的警觉,形成了“温水煮青蛙”效应。二是吃亏心理。谁减谁落后,谁减谁吃亏,相互攀比,层层加码,恶性循环,特别是在高考、中考指挥棒的高压下,不敢越雷池半步。终归升学才是硬道理。三是躲猫猫心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施化整为零的游击策略,校内不补校外补,集体不补个体补,变明补为暗补。每逢节假日,校园内可谓“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校外家教市场可谓“这里的生意真红火”,为补课名师开辟了滚滚财源。四是畏难心理。实施素质教育前怕狼后怕虎,怕冒风险、怕担责,怕“减负”导致成绩下降、引来非议、有损声誉,还是时间加汗水可靠。五是齐步走心理。“减负”面前人人平等,要减大家减,条件成熟,措施具备,统一行动,谁敢输在起跑线上?如果不同步“减负”,就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
要消除这些模糊认识,使“减负”收到实效,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政绩观,着力处理好“五个关系”、实现“五项新突破”:
一是正确处理“减负”与提高质量的关系,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有新突破。“减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负”只是还原教育的本来面目,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是学校的生命线,两者并不矛盾,关键是要抓好提高课堂效率这个核心。实践证明,靠加班加点来提高教学质量的做法是有悖于教学规律、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学生“减负”,并不意味着教师也“减负”,教师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去钻研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备课堂、备学生、备作业,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下工夫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确保“减负”不减质。
二是正确处理“减负”与学校管理的关系,在规范办学行为上有新突破。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是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要坚持“五严”、“三不”,即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总量,严禁占用节假日补课,严格控制教学辅导资料,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不布置超量作业,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给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体罚学生和驱赶后进生。“减负”决不意味着降低对学生应有的管理要求。要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实施全过程管理,既要通过平时的管理和检查,及时进行质量跟踪记录,又要分析班情、学情,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保证学生应有的自主支配时间和自主发展空间,把“减负”增效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的始终。
三是正确处理“减负”与主动学习的关系,在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上有新突破。“减负”不是单纯地减少学习内容,减少作业,而是应该对学生的课业数量、内容和结构形式进行优化组合,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在提高教学效益上做文章。仅靠限制作业量、限制作息时间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不能真正实现“减负”。“减负”的根本出路在于像重视智力因素一样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开发,下工夫抓好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情商开发、兴趣培养、身心健康和人格塑造,激发学生的内在需求和责任意识,善于赏识和激励学生的成功,引导学生对自己负责、对父母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未来负责。只有当学习成为学生的内在需要,再加上教师因势利导、循循善诱,达到师生之间配合默契、教学相长的境界时,“减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学生的发展也才会更充实、更有内涵。要结合“三生教育”,开辟学生展示自己特长的舞台,培养学生主动学习、锲而不舍、严谨求实的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不求个个升学,但愿人人成才”的目标。
四是正确处理“减负”与增量的关系,在评价机制导向上有新突破。“减负”要在减掉那些机械、重复、不必要、不合理的课业负担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以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改革,深入实施以学生学业成绩、教师发展、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改革。我们在丰富教育内涵、培养学生个性特长上要用加法,在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作业量和考试测验次数上要用减法,在提高教师素质、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综合素质上要用乘法,在减轻学生心理压力、精神负担和纠正学生不端行为上要用除法。要通过改革单纯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制度,还原考试评价的本来面目。要减掉那些频繁的理论基础测试,增加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测试。要建立和完善过程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综合性评价、多元评价的机制,使教育教学活动更具有针对性。要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探索教考分离、高考和中考报名社会化、鼓励发展教育评价社会中介机构等做法,淡化考试分数和升学竞争,为中小学松绑解压,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选拔高素质优秀人才的考试评价导向。
五是正确处理“减负”与校内外教育并举的关系,在打造社会实践这个平台上有新突破。“减负”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事情,需要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归其位、各负其责,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减负”增效合力,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要尽快构建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堵疏并举、整体推进的运行机制,确保“减负”增效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实施“减负”,学生课余时间增多,校外活动的空间拓宽,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对校外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的新考验。要认真研究并制订完善学生课外、校外活动管理的措施,广泛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防止学生沉溺于网吧或其他不健康场所,切实加强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加大对校外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减负”增效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作用,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生活,在活动中增长才干,在感悟中净化心灵,在实践中服务社会,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当然,“减负”增效还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有待研究解决。要将“减负”增效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减负”增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摸实情、出实招;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减负”增效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检查指导到位,寻求对策,推动工作;教育科研部门和学科教研员是“减负”增效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深入实际、深入教学第一线,超前指导,引领教改,增强教学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把教育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减负”增效的推动力;其他各相关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减负”增效、人人有责的合力。教育督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专兼职督学的作用,将实施“减负”增效情况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搞好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要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将“减负”增效纳入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奖优罚劣,在职称评聘、晋级评优上向“减负”增效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要将“减负”增效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学习调研、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深刻认识“减负”增效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是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者的厚望,也是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实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真心诚意、全力以赴投入到“减负”增效中。要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献计出力,努力营造校长安安静静办学、教师兢兢业业育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浓厚氛围,办好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责任编辑矣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