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及其认知理据

2009-08-13 09:47邹智勇熊焱冰
关键词:句法结构

邹智勇 熊焱冰

摘要: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是指语言的句法构造符合人们的认知模式,即句法结构和人们的经验结构、思维模式以及思维惯势之间有一定的对应性;语义自然性主要由三个方面体现出来:认知常态自然性侧重于句法结构中的词语分布与人们大脑中的事物分布认知模式和层级认知模式相吻合;范畴典型自然性表明一个句法结构范畴中的典型具有人们对该范畴的最佳语感期待值,因而有较好的语义自然性;分布普遍自然性则显示语义自然性高的句法结构在使用时通常限制较少,其结构转换性和结构类推性或能产性也相应要高得多。

关键词:句法结构;语义自然性;认知理据;认知常态性;范畴典型性;分布普遍性

中图分类号:H030;H043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09.04.025

认知语言学自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以来,在理论和实际应用两个方面均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认知语言学各领域之间的研究却出现了失衡现象,认知语言学另外两个重要研究路向——背景与图形、框架与注意没有得到同等的重视;作为认知语言学重要研究课题之一的语言构造的自然性问题目前在国内外甚至还没有相关的著述出现。认知语言学将语言系统视为人的认知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们的概念知识和身体经验为语言现象提供了合理的解释,而对语言构造等的研究也揭示了人们的一般认知规律。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是客观存在的语言事实,对这类客观事实进行研究不仅可以加深人们对语言本质的了解,更为重要的是还能折射出语言使用后面的某些人类认知规律,从而更好地凸现出语言与认知的辩证关系。

一、句法结构的认知常态自然性

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是指句法构造符合人们的经验结构和思维惯势,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不同于句法结构的象似性。象似性最早见于Peirce的符号学理论,他将符号分为三种:象似符、标志符和象征符,后来Haiman对语言符号象似性进行了系统和详细的研究并对其进行了分类,如,顺序象似、距离象似、数量象似等。虽然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和象似性论及的都是认知和语言的关系,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语义自然性强调的是句法结构“符合”人们的认知模式,而象似性则着眼于句法结构和认知模式之间的“相似”。“符合”人们的认知模式与“相似”人们的认知模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与后者相比,前者将认知放在一个更重要的位置上,突出了认知的主观能动性,后者则不然。象似性的本原和核心就是相似,Ungerer&Schmid;认为象似性是指句法结构和认知模式的相似;Langacker指出象似性是“语言表达与想象的情形相一致”,国内也有学者在著述中强调象似性是“语言符号在音、形或结构上与其所指之间存在映照性相似的现象”,亦或“认知语言学中的象似性是指语言和思维的关系,即语言结构直接映照经验结构”。虽然在有些文献中,象似性被等同于理据性,但“相似”和“直接映照”这些字眼已经决定了象似性的本质,换句话说,在象似性中,语言结构只能被动地和简单地像镜子一样映照对象,认知的主观能动性被极大地弱化了,象似性对语言现象的解释力和解释面大大地降低和缩小了,因为尽管象似性论述的是现实一认知一语言三者之间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体现的还是语言和现实二者之间的相似,用有限的语言体系去“相似”无限的大干世界,其局限性可想而知,有关象似性的现有文献中所给出的象似性类型以及语言事实显示的都是语言和现实的相似,譬如顺序象似句“He opened the bottle and poured himself a glass of wine”所表达的顺序关系和现实中的事件顺序一模一样,认知在其中并没有起到什么重要作用;夸大这种象似性,就会使语言丧失其抽象性和概括性;如果将象似性解释为一切理据性、可论证性,其意义就被无限泛化了,象似性也就不成为象似性了。语言的句法结构和人们的思维惯势是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但这种对应并不等同于象似性,郭聿楷就提出:“每个民族的语言结构与思维规律都是相对应的,一致的,这是普遍规律。如果这也算是象似性,那么几乎所有语言结构形式皆可视为象似性现象了。”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探讨的就是结构与人们的思维惯势之间的这种对应性,而不是囿于结构和认知模式的相似,因此它对语言句法结构现象的解释力度和解释面就相应强得多和宽泛得多。

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可由认知常态性体现出来,认知常态性高的句法结构通常在语义上也有很高的自然性。句法结构的认知常态性首先表现为句法结构中的词语分布符合人们大脑中的事物分布认知模式,即分布对应性,图形一背景的非对称性在句法结构中的映射就是比较典型的分布对应性。“图形一背景的分离起源于完形心理学,后由Talmy引入认知语言学”。图形背景的非对称性对语言中表达空间关系的句法结构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例:(1)The bike is near the house.

(2)The house is near the bike.

在这两个句子中,句(1)在语义上要比(2)自然得多,其原因就在于句(1)的词语分布符合人们大脑中的事物分布认知模式,具有很高的分布对应性,也就具有很高的认知常态性。

Talmy总结出了图形和背景的各自特征:图形通常是指具体位置不是那么固定,体积较小,流动性较大,结构上比较简单、比较突出,最近才意识到或感觉到的物体;而背景的特征则正好相反,它所表示的物体一般有较为明晰的和固定的空间位置,其体积也要大一些,结构复杂一些,不那么突出,在场景中存在的时间以及在记忆中储存的时间均比图形早。句(2)自然性不高就是因为在该句中本该充当背景的词语却充当了图形,从而违反了认知常态性。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句法结构的语义认知常态性通常是通过物体之间的空间关系在句法结构中的映射体现出来;就两个物体的空间关系而言,人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较小的,或运动着的,或比较突出的一方;而比较大的,静止的那个物体一般不是人们注意的焦点。

客观世界的各个物体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个的系统,每个系统又有自身的子系统,如此延伸下去。系统与子系统并不处在同一个层次上,它们之间无疑存在着层次性,而这种层次性必然会反映到人的大脑中,正因为有了这种层次性,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才具有整体性和结构性,而不是杂乱无章的。在使用语言来描绘客观世界在大脑中的映像时,人们也就自然遵循这样一个层次对应原则。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分析,语言使用中的层次对应实质上就是认知常态性的另一种体现。任何意义的形成和理解都离不开一个背景或背景知识,这个背景或背景知识Fillmore,Lan-gacker和Lakoff等称之为框架,基础或域;正如Taylor所指出的那样:“无论多简单或多复杂

的概念或知识结构都可以成为意义形成和被理解的认知域。”值得一提的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都认为语言形式的意义是依赖于语境而形成并被人们所理解,而不是什么独立的实体,但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结构主义的语境依赖是指依赖于语言系统内部符号之间的横组合关系和纵聚合关系,即:对一个意义下定义所需的语境存在于语言的内部。而认知语言学家却认为“给意义下定义所需的语境存在于语言系统之外。意义是认知结构,内嵌在人的知识结构和信仰之中”。结构主义语言学家Bickerton就声称对toothbrush一词的理解离不开对语言系统内部其它相关词语的理解,譬如:naiibrush,hair-brush等。然而一个不知道nailbrush和hair-brush意义的人对toothbrush的理解和那些知道这两个词语意义的人对该词的理解会有所不同吗?显然toothbrush一词意义的获得主要取决于这个器具保护牙齿卫生的角色和功能,而不是取决于语言内部该词和其它词语的纵聚合关系。一般来说,人们主要是借助上位层次的认知结构来理解某一个语言形式的意义,譬如,人们借助对week的认知来理解Monday;凭借对bird或aer-oplane的认知来理解wing的意义。但是作为背景的认知结构是分层次的,并且理解某一个词语所需的认知结构应该是与该词语最接近的认知结构,而不是其它较远的认知结构,Langacker称这类认知结构为“直接辖域”。人体各部位的关系就可以通过“直接辖域”体现出来,如KNUCKLE的直接辖域是FINGER;FINGER的直接辖域是HAND;HAND的直接辖域是ARM;而ARM的直接辖域则是BODY;它们之间所构成的关系为KNUCKLE→FINGER→HAND→ARM→BODY;这种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认知层次性。人们在使用语言时如果遵循这种认知层次性,其句法结构就具有较高的认知常态性,也就有较高的语义自然性。

二、句法结构的范畴典型自然性

对范畴的研究由来已久,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到维特根斯坦时期,范畴的“经典理论”或称“亚里士多德理论”一统天下。该理论认为:范畴是由必要和充分的特征联合定义的;特征是二分的;范畴有明确的边界;范畴内的所有成员地位相等。然而这一理论却受到了来自实用主义哲学和认知科学的挑战。Rosch在其研究结果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典型理论”,她提出大多数自然范畴不可能制定出一套必要和充分的标准;可以公认为必要的标准往往不是充分的标准;一个范畴的成员之间地位并不相同,某些成员(典型成员)具有特殊的地位,被视为该范畴的中心成员,非典型成员的相似程度则被赋予不同程度的范畴隶属度。

在Hampton看来,“典型理论”有两个版本,“虽然语言学家们并不倾向于明确地区分这两个版本”,然而就如何表征一个概念的确有两种不太相同的观点,Croft和Cruse对这两种观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尽管它们彼此间有差异,但都是将中心递增性和最佳范例置于极其重要的位置上。一种观点提出概念是通过范畴成员的特征集合而表征出来的,这个提法和概念的经典定义有相似的地方,但是,其根本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将这个特征集合视作是范畴的典型特征,而非必要和充分的条件。一个范畴成员的中心性取决于它拥有多少相关的特征,拥有的特征越多,它的中心性就越强,也就越有可能成为该范畴的最佳范例。如果一个范畴中没有任何成员拥有全部的典型特征,那么,范畴的核心将由具有特征最多的成员来表征,而典型可由一个理想化了的,拥有全部特征的假设事物体现出来。典型理论的另一个版本建立在相似的原则基础之上,即:一个概念可由一个理想的范例表征出来,其它成员的范畴隶属度和中心性则根据它们和典型的相似程度来定义。Hampton强调两个版本并不等同,相似模式比较适合用来定义简单概念,而特征集合模式则适合于复杂概念的定义。Tay-lor。也认为对于“典型”一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较为具体的理解,另一种则是较为抽象的理解。他指出:“我们可以把这个词语应用于一个范畴的中心成员或中心成员集,因此,人们可以将某个具体的物品视为‘茶杯的典型。另外,‘典型也可以被理解为某个范畴的概念核心的意像图式表征。根据这种理解,我们可以说某个具体的实体不是典型,而是典型的具体实例。”Ungerer & Schmid。则对这两种观点展开了更加深入的论述。一种观点认为自然范畴的典型是该范畴的“最佳实例,突显实例,范畴成员中最清晰的例子,一类事物中最具代表性的事物或中心和典型成员”;另一种观点则将范畴的典型视为一种“心理表征,一种认知参照点”,他们还提出“认知范畴的典型成员与本范畴的其它成员范畴之间有着最大量的共同特征,与临近范畴的成员之间有着最小量的共同特征;这就意味着就特征而言,不同范畴中的典型成员彼此间有最大化的区别性”。王寅就国外学者对典型的这两种论述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概括,并根据其他学者的观点补充提出了典型“具有无标记性”特征,是一种“原型样本或焦点样本”。

“典型理论”无论是抽象学说还是具体学说,对语言研究,尤其是语义研究均有相当高的解释力,在这个领域有很多相关的著述出现,但是这些著述都没有将语言项目的典型性和自然性联系起来。就语言研究而言,典型性虽然是语义范畴的基本特征,但句法结构也普遍存在着典型效应。Taylor在其著作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一书中对过去时、所有格、及物结构等句法项目的典型效应作了全面和系统的分析。实际上,句法结构的典型性和自然性有非常紧密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典型性就是自然性最理想的认知表征。就客观世界的自然范畴而言,其典型通常具有认知上的“显著性”,它们最容易被储存和提取,在形成概念的过程中它们也最接近人们的期待或预料,另外,范畴的典型还是人们最为熟悉的事物,在我们的心理图式中非常清楚明晰;而那些我们不太熟悉,在我们的心理图式中较为模糊的事物就成为范畴的非典型成员。和客观世界的事物分类一样,句法结构也可以被分成一个个的范畴,而且在自然范畴和句法结构的语言范畴之间存在着很强的可比性和类似性。在一个句法结构的范畴中,有的成员同样是范畴的最佳实例和突显实例,是该范畴最具代表性的成员,是一种认知参照点,人们可以根据这个认知参照点来判断其他成员的范畴隶属性和范畴隶属度,正因为如此,在日常的语言使用中,它们的自身结构,所承载的语义及其分布最符合人们大脑中的经验结构、认知模式和思维惯势,它们最容易被储存和提取,使用频率也最高,因而也就具有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

例:(3)The boy broke the window.

(4)My gutitar broke a string.

这两个句子都是及物结构,但是,句(3)的及物典型性要比句(4)高得多,因为在句(3)中,broke的主语是施事,宾语是受事,施事对受事作出了带有意志性的行为,受事经历了某种变化,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典型的及物结构。句(4)的宾语可以被视作是受事,并且也经历了某种变化,然而,其主语并不是施事,而是一个类似于事件发生的范围或者场所的成分,该句不是一个典型的及物结构,如果将及物结构视作一个范畴的话,句(4)则是其中的边缘成员,正因为如此,句(3)的叙事结构,所承载的语义及其分布更符合人们大脑中的经验结构和认知模式,更符合人们对及物结构的最佳期待值和语感要求,人们对其进行信息加工时所需的努力也要少得多,故而具有更高的语义自然性。

三、句法结构的分布普遍自然性

句法结构的分布普遍性在自然语言中是一个常见的现象,所谓句法结构的普遍性是指某一种结构在使用时所受到的限制较少,并具有较好的结构转换性和结构类推性。分布普遍性取自于标记理论的分布标记,该理论首先由布拉格学派语言学家特鲁别茨柯依创立于上个世纪30年代初。标记理论起先是被用来研究音位,后来逐步被应用到语言其它层面上的研究,发展至今已渐渐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英国语言学家Ly-ons对词汇语义的标记现象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探讨,提出了与词项的结构和使用有关的三种标记模式:即形式标记、分布标记和语义标记。Leech认为对立中的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并不完全等量,通常有标记项在分布范围上要比无标记项受限制,譬如有标记项young就要比无标记项old在分布范围上受限制得多。句法结构同样也有有标记和无标记之分,一个句子的主动态就是无标记项,其被动态就是有标记项。虽然标记理论对许多语言现象作出了合理的解释,对语言研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该理论却没有对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的划分及其使用时的差异从认知方面给予系统的研究,更没有提出无标记项,尤其是句法结构无标记项的分布普遍性与它们的语义自然性在认知上有紧密的联系。实际上,句法结构的分布普遍性是其语义自然性的一个具体体现,也就是说,一个句法结构如果有较普遍的分布性,它所承载的语义也就要自然得多,因为句法结构分布普遍性的前提是结构中的词语分布符合人们大脑中的概念结构和经验结构,符合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模式和思维惯势,从而有较好的认知凸现性、熟悉度和较高的使用频率。

例:(5)The boy kicked the ball.

(6)The fifth day saw our departure.

句(5)的句法结构和它所体现的叙事结构为主语(施事)+及物动词+宾语(受事),这种结构明显与人们的经验结构有很好的对应性,自然也就有很好的语义自然性,而句(6)的句法一叙事结构为主语(时间)+及物动词+宾语(主题),这个结构有悖于人们大脑中的经验结构和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其语义自然性无疑就低得多。分布普遍性是句法一叙事结构语义自然性的重要表征之一,而分布普遍性就是指某种语言项目或结构在使用时所受到的限制较少。句(5)所体现的句法一叙事结构可以被视作是一个模版,人们可以不断地向这个模版中的各个空位填充词汇,这种类型的结构就可以获得无限的复制,如我们分别用The man,killed和the mouse来充当主语(施事),及物动词和宾语(受事),就可以造出一个新的句子来The man killed the mouse。然而句(6)所代表的句法一叙事结构就不能如此自由地进行复制,Midnight heard the explosion就不是一个在语义上可以接受的英语句子,尽管hear和see都属于感官动词。

除了限制较少这个特征外,分布普遍性还可以体现为结构转换的可操作性。与句(6)相比,句(5)的结构转换的可操作性要高得多,它可以转换成不同的句法一叙事结构,而句(6)则不行。

例:(7)a. The ball was kicked by the boy.b What the boy did was to kick the ball.

c. It was the boy that kicked the ball.

(8)a. Our departure was seen by the fifth day.

b. What the fifth day did was to see our departure.

c. It was the fifth day that saw our departure.

Taylor从句法结构的典型性以及动词本身的本质出发探讨了句法结构的可转换性,他认为就一个句法结构的范畴而言,其中的典型成员可以转换成不同的结构,而边缘成员则不可以,动词是决定一个句法结构是否是其所属范畴的典型成员的关键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句法结构的可转换性,但是为什么某个句法结构范畴中的典型成员有较好的结构转换性,而边缘成员却没有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回答。实际上,一个句法一叙事结构是否可以转换成其它不同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结构所承载的语义是不是有很好的自然性,也就是说,该结构所表达的语义是不是符合人们大脑中对某个特定动作或事件或状态等的经验结构、认知模式和思维惯势以及该句法一叙事结构在使用时是不是有较少的限制性和较高的分布普遍性。另外,熟悉度也在其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沈家煊提出:“人类认知的一个特点是,对越是熟悉的东西越能感觉其内部的差异,越容易分出不同的种类”,而且“越悉熟的事物,内部成员越多样,结构越简单;越生疏的事物,内部成员越单调,结构越复杂”。上述提法实际上隐含着这样一个命题:即,人们对熟悉的事物进行转换的可能性要大于他们所生疏的东西。譬如,人们对自行车的熟悉度高于电脑,因此将自行车改装为三轮车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就比将电脑改装为电视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大得多;句(5)可以转换成不同的句式,而句(6)不能,这充分说明了人们更熟悉句(5)所抽象出来的句法一叙事结构,作为一个句法一叙事结构范畴,其内部成员的多样性要高于句(6)所代表的句法一结构范畴内部的成员,所以就有更高的结构转换性,最终也就有更高的语义自然性。

分布普遍性和语义自然性高的句法一叙事结构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们有较好的结构类推性或结构能产性,譬如根据上文句(3),人们可以类推或产生出其它的句子来,但是句(4)就没有这样的功能或特征:

例:(9) The boy broke the window. →The girl burned the newspaper.

(10) My guitar broke a string.→The window cracked a pane.

结构类推性或结构能产性是认知模式和熟悉度相互作用的结果,“认知模式是大脑所储存起来的有关某一个领域在认知上,尤其是在心理上的知识表征”,对于每一类事物,人们都有自己的认知模式和熟悉度;在对信息进行加工时,尤其是对信息进行类推加工时,人们总是以认知模式为基础,以熟悉度为依据,语言使用上亦存在着类似现象;和认知模式相吻合或相近的句法-叙事结构通常有较高的认知熟悉度,正因为如此,人们可以利用它们作为平台进行句法-叙事结构的类推;那些和认知模式不太相吻合的句法-叙事结构一般不为人们所熟悉,人们一般也不会以它们为根据来进行结构类推。

四、结语

有些句法结构有较高的语义自然性,有些则不然,这是客观存在的语言事实;语言外的大千世界包罗万象,浩瀚无穷,是一个纷纭复杂的、连续的多维结构,而语言则是有限的、非连续的符号系统,因此,语言的句法结构无法像镜子或照相机那样绝对真实地映照或临摹客观世界,人的认知必然在二者之间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人们或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依据自己的认知模式来使用语言,那些和认知模式相吻合或相近的句法结构有相对高一些的使用频率,有较高的语义自然性;因为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主要针对结构是否符合人的认知模式,而非简单的结构与认知模式乃至现实的相似,所以,对句法结构的语义自然性进行研究不仅能揭示现实、认知和语言三者的实质关系,揭示语言中句法结构的真正本质,更重要的是可以凸现人的认知能力在其中的主观能动性,拓宽认知语言学对语言现象的解释面,从而为句法结构的认知语言学研究另辟一条新的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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