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习成癖

2009-08-11 02:37彭广军
做人与处世 2009年1期
关键词:甘美唾沫随地吐痰

彭广军

看新闻联播,有宣传奥运的节目,其中市民积极投身奥运会学英语,而且还跟外国朋友交流,镜头中一个六十多岁老太太为了迎接北京奥运会,七年前就开始苦学英语。记者到她家采访的时候,她老人家挥手、耸肩动作做得很是地道,用英语说完“你好”,又来了一句“娃儿开门去北京”,给人感觉还挺像回事。

后面接着一个镜头:老太太在自己家里接待了美国的一个家庭。过程中好像要发一张宣传单之类的纸片,这老太太习惯地伸出右手食指在嘴里沾了沾唾沫,每发一张,沾一蘸唾沫……这个动作突然让我难过,不知美国游客一家怎么想,反正我看了以后心情有了变化。就好像见到一个声称自己很文明的人当众随地吐痰,我觉得这个数钱的招牌动作跟随地吐痰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只是形式上稍稍“文雅”点罢了。所以尽管我依然佩服老太太的恒心和毅力,但没有来由地觉得她的形象稍稍“负面”了一下,就好像一块白玉,有了黑点。我想不通电视台居然会把这样一个镜头展示在世人面前,提倡吗?恐怕不至于,那就是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所造成的。

我知道,对于一个几十年形成的习惯而言,要改也难,可一个有毅力从零开始学好英语的人,下决心改掉多年积习想必不会十分困难,怕就怕大家以为这是一个“正常”动作,或者看作纯粹的个人习惯,改来恐怕就难了。积习这玩意或许是人从娘胎里带来的,如左撇子之类,但很多却是后天养成的,比如随地吐痰,闯红灯一类。用手指蘸了唾沫数钞票,或许要追溯到从前读书人蘸着口水翻书,那实在是比较雅致的一件事情。而我们对雅致事情的认定历来多样化,闻鼻烟张着大嘴打个通天彻地的喷嚏,洋洋躺在肮脏卧榻上吸鸦片都曾雅致得很呢。至于沾唾沫数钱,也许是发行纸钞以后就会有了的,而黎民百姓眼里见钱本就不多,看见有钱人一五一十、十五二十数起钱来,大概觉得就像现在有钱人开名车那么时髦,于是蔚然成风,渐渐演化成为许多人的招牌动作。

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有人喜欢当众抠脚丫子,有人喜欢抠鼻子,有人边吃饭边伸着大手在嘴里掏来掏去剔牙。我曾受命与某人谈话了解情况,她非常坚定而且念叨着其他人素质太差,但她当着我们的面不停地朝地上吐痰,然后用鞋底使劲把地毯上的痰迹擦干净……这让我想起鲁迅笔下的阿Q与王胡在冬天暖洋洋的阳光下,从棉裤裆里,捉了虱子搁嘴里用牙咬了听响,声音不够嘎嘣脆还颇觉得没有面子。

习惯一旦成为癖好,癖好的主人当然以为很正常,大多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有人还会陶陶然感觉良好。譬如大文豪苏东坡在《上张道安书》中谈论养生诀时曰:“若鼻液亦须漱,使不嫌其咸,练久自然甘美。”梁实秋在自己的文章中议论了几句:“苏东坡好吃鼻液,称其味道甘美。又主张以口中津液漱口,是中国人漱口之最早者。”原本我很喜爱苏氏文章诗词,读过梁实秋的《杂说》后,竟然不大敢再读,一读就会想起作者将浓鼻涕或者清鼻涕吸进嘴里然后咕噜咕噜在嘴里倒腾的模样,他先生倒是觉得味道甘美了,我却有种暗中作呕的感觉。直至后来,餐馆“东坡肘子”一类的传统美食我也是远远避之,因为一听到菜名就不可抑制地想起老苏拖着鼻涕烹饪的情景,哪里还有胃口。

一个人有癖好不要紧,如果真喜欢嗅自己脚丫子的味道,尽可以躲在被窝里尽情享受。蘸唾沫分纸张是要面对他人的,因而还是克服掉才好。媒体尤其要善意指出来,让人知道不妥,从而改之。

■编辑 张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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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李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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