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冰洁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能人治村”已成为江浙地区农村基层自治的多数选择。本文以浙江省金村为个案,从权力分配的视角,对能人主导下的村庄权力结构进行了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了能人主导、高度集权、议行合一、缺乏监督、权威治理和类差序格局等结构特征,并就如何客观、公正地看待能人治理,如何加强对能人村治的监控与引导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思考。
[关键词]能人;能人治理;村庄治理结构;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3-0106-03
一、金村概况
金村行政隶属金华市金东开发区X1镇,地处X镇镇北开发新区,北靠杭金衢高速公路,南接国际商贸发达的义乌市,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全村总面积0.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49亩。10年前,金村村民主要以种植蔬菜、水果为生,产业结构单一,是x镇远近闻名的贫困村,村集体连村干部一天3块钱的误工补贴都发不出去。经过近10年的发展,特别是在2003年村庄土地全部被征用之后,该村产业开始全面转型。到2006年,该村村民人均年收入已近7000元(2006年12月全国农业普查的农业纯收入),已基本形成了以二、三产业为主、第一产业为辅的产业格局,成为金东区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
二、能人主导下的金村治理结构
(一)主导村庄治理的能人W某
在调查中发现,曾经贫困落后的金村之所以能够在短短10余年时间里实现跨越式发展,金村村庄“一把手”W某的个人素质和综合能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金村的村庄治理结构呈现如下特征:
1能人主导,众人配合
在担任村庄当家人的20年时间里,W某在领导金村实现经济社会诸方面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在事实上主导了村庄的权力结构,使金村的党支部与村委会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其一人手中。
2高度集权
在考察金村公共组织的实际运作时,金村治理结构的高度集权是最先进入笔者视野的。金村的5个主要村庄公共组织,统一在党组织特别是村书记的主导之下,共同实施对村庄的治理。村书记兼任村主任和集体经济合作社社长,村党支委和村委会交叉分工。如此一来,金村两委也统一于一体,成为村书记W某主导下的合二为一的村级领导机构。
不仅如此,金村的村党支委和村委成员还同时兼任其他村庄组织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按照“一个支委管理一个片,一个村委负责一条线”的原则进行明确分工,以便于村级领导集团决策的实施和执行。金村综合治理组织中,每个专项工作小组都由3~4人组成,负责人都是村两委成员。全村10个村民小组分为4个片,分别由一名村支委成员联系和管理。民兵连、妇代会、老年协会等各条线上的组织,都由一名村委会成员负责联系和管理。这样,金村的村庄公共权力高度集中,形成了集中统一型的村庄领导体制。
3议行合一
笔者在查阅金村2003年到2007年全部村议事会议记录中发现,村两委全体成员在村庄各类会议的共同出席率达到100%。由于金村两委成员都是党员,因而即便是原本应该由单独的党支委会议进行讨论决策的议题,也被并入村两委会议中。如:在2005年3月3日的会议上,村两委在讨论完年度创业目标之后,紧接着对建党积极分子SGQ进行民主测评。金村村两委成为事实上处理着村务和党务的唯一机构,并不存在村党支委与村委会的明显区分。虽然在名义上,金村按制度安排分立了党支委、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管委会等村级组织,事实上都通过一定的机制实现了有机整合,实行一体化运作。金村村两委组织在实际运作中并没有完全遵循《村组法》的制度设计作为两个各自独立、各司其职的村级组织存在,而是两个组织共同行使村庄治理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管理权,这与马克思论述的巴黎公社中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合一有相似之处。
4缺乏监督
就金村而言,书记、主任一肩挑,村两委对村庄治理实行一体化领导,其好处显见。经济能人甩手办事,少了很多制约和掣肘,提高了效率,同时避免了通常村治中遭遇的“村两委”关系困境。但是,这种做法也带来了负作用,即高度集权侵害民主监督。一体化运作的村两委往往在事实上包揽了所有的村务、党务,这必然影响民主监督的实现。
5权威治理
作为“能人村治”的典型,金村的村庄治理结构在权力的分配和行使方面呈现“权威治理”的明显特征,即克里斯玛权威。金村村民出于对致富的渴望以及对致富能人W某的羡慕、信任与期待,使W某在村庄治理中树立了相当的权威。正是由于这种村民赋予的权威,使得能人的治村行为表现出不受监督的特点。能人权威贯穿于金村村级组织运作的始终,并体现在村庄大小事务的决策、执行、管理和监督当中。
调查发现,W某在治村过程中,充分注意到了自身的权威的作用,在村庄中也非常重视权威资源的积累。他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累积权威资源,取得治理的合法性。根据金村的经济社会情况,W某主要借助于以下两种途径和方式争取其治理的合法性,不断巩固其权威:
一是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办实事来谋求实体合法性。
二是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程序实行村治,谋求形式合法性。
(二)类差序格局
在考察金村治理结构的过程中,笔者发现,金村这种依赖于村庄领导人的个人魅力和权威并实行权威治理的能人型村庄治理模式,其治理结构在权力主体的互动过程中也呈现出费孝通先生曾指出的中国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基本特性。笔者将其称为“村庄权力结构的类差序格局”。根据差序关系,金村的村庄权力结构主要由以下行为主体构成:
1村庄权威核心,即能人
在金村表现为W某。能人在事实上掌握着村庄的公共权力。
2权威核心支持者
是指对W某极为拥护、对其工作相当支持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即通常所谓的“村两委”。
3外围拥护者
外围拥护者指的是在权威集团之外对村庄权威的决策是拥护的,但与村庄权威核心的关系不如权威核心支持者密切的一个群体。
4外围中立者与外围反对者
所谓权威中立者是指村庄主体中除了权威集团之外的外围群体中依据“趋利避害”的原则,考虑到村庄的某项决策既不给其带来好处,也不会对其利益产生损害,而对村庄领导权威的决策采取中立态度的人。
三、思考与讨论
金村的发展过程说明,能人治村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治理成效,但其强势的个人权威主导的村庄权力结构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隐忧,即能人谋利的消极影响巨大;能人的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等。因此,如何客观、公正地看待能人治理,如何加强对能人村治的监控与引导?这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的课题,有待人们深入探讨。这里,依据本项研究,提出几点思考。
(一)坚持“适应-合理”原则,正确看待能人村治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通过对照金村村两委的实际运作与《村组法》关于村两
委性质、职能的定位,不难发现能人主导下的村庄治理结构和制度构建的不一致,相关制度的实施与制度构建出现了偏离。对此,我们不应恐慌,甚至不分青红一概否定,而应当以实际的治理绩效为标准,去分析这种偏离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景跃进教授认为,“制度化”包含着两个不同层面的要素:一是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行为实践,这是生活的河床,也是任何可以被称作“制度”的东西的源头;二是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机制将生活实践中的行为“制度化”。这种“制度化”的程度有高有低,或者以惯例的形式存在,或者通过“上层”的操作,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在这两个层面中,前者是基本的,后者只有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才是具有生命力的东西。每一项制度的建立都是为着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对应于实实在在的社会基础,任何本本主义在实践中都是行不通的。在调查中,笔者注意到金村的这种偏离并没有造成社会的动荡或者村庄各方面的损失,反而使村庄在因地制宜的发展过程中变得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一方面,金村村党支委与村委会实行一体化运作的方式,在事实上完全跳出了学者们争论不休的“村两委关系困境”,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节约了组织运作的成本。另一方面,在社会日趋多元化发展和民众自主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能人在村级组织权威日渐式微的情况下,依据其个人权威,将分散的村庄资源重新整合在一起,实行“再集体化”运作,显示出巨大的治理绩效。因而这种偏离是一种“正效偏离”。
(二)扩大民主,以制治村,降低能人权威主导村治的风险
在金村,类差序格局的村庄权威主导了村庄治理的实践。绝大部分村庄的公共事务是由W某主导下的村两委干部决定的,又由于村两委干部对W某权威的高度认同,村民的参与,尤其是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途径的制度化参与的程度很低,村庄的公共权力高度集中在W某的手中,带有明显的精英政治色彩。但是,能人治理潜在的巨大风险不是单个村庄所能够承受和化解的。综观金村治理的实践,能人主导村庄治理的积极效应和负面影响清晰可见。这种权威的人治特征决定了它比较脆弱,不可能持久地延续。因此,如何提高村民的公共参与能力和水平,以降低能人治理的风险,是当前摆在农村发展道路上的重大难题。
(三)尊重实际,固势利导,构建能人主导村庄治理结构的良性互动模式
不同村庄由于村情民意不同,对于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的选择也必然不同,因而寻求具有普适性的村治模式是徒劳也没有意义的。能人治村作为一种村治模式的选择,具有自身的社会基础与合理性。因此,有必要在把握其结构特点的基础上,尝试构建能人主导村治的良性互动模式,以期实现能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以及政府有效的监控。
1尊重实际,在现阶段充分发挥能人治村的优势
评价一种村治模式的好坏,无疑要看它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否符合村庄的实际情况。金村的治理研究表明,能人主导村庄治理的能人村治模式,在现阶段中国农村显示出了巨大的生命力。能人主政村庄的发展建设是广大村民基于当下村情民意作出的自主选择,是基层政治的自主创新。因此,在举国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有关方面需尊重地方的实际创造,充分发挥能人型村治模式的优势。
2因势利导,在制度框架内推进能人村治健康发展
“类差序格局”是金村个案体现出来的能人主导下的村庄治理结构的典型特征之一。村庄不同权力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其互动过程在类似“差序格局”的模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因而构建其良性互动模式也可以从能人村治的结构特征入手,因势利导,促使能人治村模式在制度框架内健康发展。
首先,政府要加强对主导村庄治理的能人的控制。这种控制不同于以往的种种具体限制,而是强调政府对能人思想的时刻把握与引导,使能人在制度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是相反。
其次,启发和扩大民众对能人治村行为的监督。要真正实现金村等村庄的村民自治,就必须启发村民,尤其是村民代表对自身权力及其意义的自主意识,摆脱能人权威的控制,在事实上行使起村民自治的主体职能,发挥对能人主导村治行为的监督与制约作用。
再次,加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在能人及其权威支持者构成的村庄权威对村庄发展进行决策、治理的过程中,作为权威外围的普通村民面对“能人权威”的感召与扩散,必须在考量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行为抉择。拥护权威的决策,除了要有心理认同和自身权益的考量之外,还必须建立在对该决策合法性的认识上。
(四)能人治村是对传统精英政治的超越和发展
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村庄治理方式由原先单一注重道德操守、政治威望的能贤治理、乡绅政治转向现在多元化的治理模式。注重治村者的能力与水平的能人村治模式日益成为村民自治的新亮点,新时期的乡村精英政治逐渐显现。
通过对个案的调查,笔者认为,当下江浙地区,如金村那样实行的能人治村与传统的精英治理、能贤政治相比较,有一脉相连的地方,更有创新发展之处。
首先,与国外经典作家笔下的精英治理相比,金村的能人村治凸显了精英与普通群众利益一致性的可能。这是对传统精英政治的新发展。在传统精英政治理论中的,少数人的统治和权力的非均等构成了精英政治的主要特征。相关思想家都认为在所有社会,只要存在一个政府,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的就总是少数人,即所谓的统治阶级,而多数人事实上并未能参与政府的治理行为,只是被迫服从罢了。马克思等社会主义思想家更把治理精英与被治理阶层的关系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认为政府不过是上层阶级压制和剥削下层阶级的工具罢了,两者的关系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具体到金村的治理范畴,特别是在阶级斗争退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舞台,经济要素日益重要的今天,村庄结成了自己的阶层社会与利益共同体,政府与国家不再是单一的精英活动舞台。村庄的政治、经济等方方面面利益召唤着有突出能力的精英来领导村庄并与村庄之外的各种利益实体展开博弈。金村的实证研究证明了村庄精英政治,即能人村治的出现是精英和普通民众双向选择的结果,不存在强迫,更没有不可调和,双方在村庄共同体利益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并实现了良好的互动。此时主导村庄治理结构的能人,即所谓的精英不再是作为普通民众的对立面存在,而是通过普通民众自主的选择成为村庄的领袖精英,是代表着村庄共同体的利益与外部的其他利益共同体展开博弈。这是金村能人村治赋予精英政治新的诠释。
其次,与中国传统的乡绅治理、能贤政治相比,金村的能人村治更具有时代特征,体现了经济的主导作用。由于封建礼教长期统治中国传统社会,道德与伦理纲常被赋予空前神圣的外衣,体现在村庄治理方面,就是由在地方上拥有良好的道德口碑与人格信用的人,即所谓的乡绅与能贤管理村庄。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村民自治的推行,经济因素日渐取代道德因素成为选拔村庄领导人的标准。在广大的农村,渴望发家致富的村民纷纷自主地把具有突出业绩的经济能人选为村庄领导人,体现的正是这个时代、整个国家正在经历的巨大经济变迁。精英政治在当前的村治环境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精英主导村庄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然,如何在经济因素主导村庄治理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传统道德的作用,以至兼顾精英的治理能力与贤能的道德意识,将是摆在村民自治面前一个长期的课题,有待学界的积极探索。
总之,村民自治是一个需要逐步探索和推进的进程,“能人治村”以其独特而突出治理绩效显示出其巨大的现实意义,适应了当下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和显见的必然性。当然,对于能人的治村行为以及能人主导下的村庄治理结构尚需进一步的规范和引导,不能因为其具有积极的治理效应而忽视对其行为的规制。否则,也有可能导致难以估量的后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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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福营,论能人治理型村庄的领导体制——以浙江省两个能人治理型村庄为例分析[J],学习与探索,2005,(04):68-71。
[责任编辑唐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