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我国群体性事件中群体心理及行为问题分析

2009-08-02 06:37
理论观察 2009年5期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防控对策

梅 琼

[摘要]群体性事件不仅蕴含着复杂的社会矛盾,同时还蕴含着复杂的心理因素,心理作用下的行为选择也成为影响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群体性心理主要表现为从众心理去个性化心理,造势心理。因此,应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广泛开展社会协商对话,关注公共空间的群体心理变化。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群体心理;群体行为;防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5-0070-02

群体即社会群体,原是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泛指一切通过持续的社会互动或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的共同活动,并有着共同利益的人类集合体。在社会心理学中,“群体”的含义则是指“各成员相互依赖、在心理上彼此意识到对方;各成员间在行为上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各成员都具有‘我们属于这一群体的心理感受等等特征的人与人之间的人群集合体。”群体性事件不仅仅蕴含着复杂的社会矛盾。同时还蕴含着复杂的心理因素,心理作用下的行为选择也成为影响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

一、群体性事件中群体心理及行为问题的研究意义

1研究群体心理及行为问题,有助于我们拓展对群体性事件治理问题的思考

改革开放使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道德观念深刻变化,改革开放在广度和深度上已经涉及社会所有领域,这种空前的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各种矛盾和问题。目前,以群体性事件为代表的社会冲突,已成为威胁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重要不稳定、不和谐因素,而群体性事件中群体心理及行为问题作为诱发、推进群体性事件发生演化的重要动力之一,它的不断演化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群体性事件的治理难度,迫切需要对其规律的研究。

2研究群体心理及行为问题,有助于为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妥善解决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以往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处理群体性事件,不能靠行政强制力控制群众行为解决问题。忽视带有普遍性的群体心理及行为更行不通。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因此,研究群体性事件中群体心理及行为,增强各级党政干部对群体心理及行为的敏感性,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纠正功能,形成和完善社会群体心理及行为的协同治理机制,可以为妥善解决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一种新的治理思路。

3研究群体心理及行为问题,有助于我们以社会群体的0理及行为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任何个人乃至群体的行为,都基于一定的心理,不存在没有心理基础的行为。在群体性事件中,一方面,参与人员对事件所涉及的问题具有相同或类似的心理,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失去独立心理特性,而表现为整体心理。另一方面,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往往是多种类、多层次的,其人员组成十分复杂,又表现为明显的个体心理差异。因此,不同性质的参与者必然有其特定的心理,需要加以区别研究,进而区别处置。只有准确把握事件参与人员心理,才能够理解其行为并对其行为趋向做出合理判断。进而有针对性的采取处置措施,以社会群体的心理及行为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体心理及行为机制探析

群体性事件中群体心理通常会通过一些外在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群体行为发生时的心理机制,一般来说,群体心理会出现以下几种表现:

1从众心理。从众心理是指个体在社会群体影响下,放弃改变其原有意见,而形成与大多数人一致的态度。“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具有跟从群体的倾向,这是群体得以形成并维持其整体性和保持其行动一致的基础性条件。”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个体被置于群体环境下时,他为了保持与群体行为的一致性,常常会不自覺地改变自己原有的看法和主张,而采取和群体所有人或群体中的大多数人相同的看法,这也是促使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深层心理因素。

2去个性化心理。“去个性化指个体在一个群体中与大家一道从事某种活动时。对群体的认同淹没了个人的身份,使个体失去通常的个性感。去个性化的效果常常使人们摆脱正常的社会规范的约束而表现出极端行为。”去个性化是群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也是使人们行为异化的深层心理因素。根据金巴尔的研究,去个性化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知觉自我和他人时,一系列社会条件都似乎发生了变化,人们降低了约束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正常时被控制的行为。如愤怒、侵犯、悲痛和兴奋等都可能无所顾忌地表现出来,往往成为推动群体性事件激化升级的背后动力。

3追势心理。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参与群体为扩大事件所能产生的影响,往往邀集众多人员参与来拉抬声势,特别是一些特殊利益群体,为了达到自己既定的利益目标,往往相互串联,成立相关组织。如:涉军群体,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营运车主群体等。这些群体存在一种“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企图通过增加人员故意扩大事态,制造不良的社会影响,“法不责众”的心理也从中作祟。

人们在群体环境中的特殊心理最终导致了群体行为的发生。但是在此过程中,群体心理和行为通常会经历一系列的变化,当心理情绪达到高潮时,才会出现急剧的行为。一般来说,群体心理和行为的变化会经历以下过程:

1人群聚集和接触。群体行为是众多人的共同行为,因此其首要条件便是要有人群聚集的环境,人们彼此之间形成结构性传导关系。当人群聚集并形成相同的情绪和感受时,才很容易接受相关刺激做出反应。这种反应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是冲动的、非理智的。人群的聚集和接触为情绪感染打下了基础。

2受到动员或者暗示。在群体行动中,组织者、领袖或者鼓动者的动员,常常发挥重要作用。它可以使人群中一些最初的旁观者,经过鼓动成为行动的参与者,使原来无组织的人群产生一致的情绪和行动的倾向。同时,“暗示者发出暗示信息的方式是不拘形式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种表情都可以向处于激情状态下的其他群体成员形成心理暗示。”一般来说,群体行为的参与者都处于情绪高涨的状态,认知和自我控制能力都较弱,因此很容易接受他人暗示,按暗示者的意图行事。

3情绪感染。感染理论认为群体行为是人们情绪感染的结果。参与群体行为的人,其有意识的人格已经丧失。无意识的人格占据主导地位。在一定的社会心理基础上,又受到暗示的影响,人们的情绪朝着特定方向发展,并具有将这一情绪立即转变为行动的倾向。在人群密集的场合,人们的情绪极易相互感染,而且这些感染是连锁式循环式反应过程。在情绪感染过程中,人们缺乏理性分析判断的能力,主要为情绪所左右,他们会摆脱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束缚,产生偏激行为。

4行为模仿。行为模仿是个体在没有外界控制的条件下。通过自身的心理过程所引起的一种反应性行为。在群体行为中,虽然没有正式和明确的规范,但面临突发事件时,

人们之间通过互动会产生一种“紧急规范”。一般而言,在群体中最先出现的行为会迅速被他人模仿,成为“紧急规范”。“紧急规范”一旦形成,会对其他人形成规范压力,促使他们去效仿和遵从,从而产生群体行为。行为模仿发生于群体行动的组织成员之间,尤其是行动的组织者和领袖的行为,更容易被他人模仿。

三、群体性事件防控对策

1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保持群体心理及行为的理性与可控

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的群体,往往情绪激动,悲伤、烦躁、焦虑、怀疑、过分敏感或警觉。甚至愤怒,绝望,往往会做出非理性的举动。这时,除了及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外,还应适时安排专业心理医生或经过培训的社会工作者,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心理干预作为一种心理问题治疗的手段之一,可以通過寻找规律,统计相关数据,总结以往的经验等寻找出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处于危机中的群体心理状态,改善或改变不良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从而为良性沟通创造条件,以避免事态升级扩大。而所谓心理疏导,就是从客观角度找到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和精神需要,通过适当的引导,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施加影响。心理疏导过程中,可以针对群体开展公开对话、座谈等,做到与整个群体或其代表们的直接沟通,也可针对个人,如起因事件的当事人,群体中表现突出的人,通过个人的转化带动群体的分化。

2广泛开展社会协商对话,建立社会群体心理的“安全阀”机制

一是要畅通诉求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主对话活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从政府到社会组织,再到公民个人,都应当展开深入广泛的社会对话和民主协商活动,积极构建一个可持续的对话平台和协商机制,以此疏导群体心理不满,满足群体心理需求。党和政府要敢于直面事件中的矛盾问题,坚持以民主的方法、对话的方式来理性平和解决争端;通过发挥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能动性,深挖深究事件的冲突根源,把矛盾挑明,把问题解决;应根据群体性事件演化的态势,通过民主对话方式,缓冲社会矛盾,释放负面社会心理情绪,努力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要要加强利益表达团体和体制建设。群体行为不仅符合人的群体性,而且使个人又消失在群体之中。从这个方面来说,政府应该尊重人结群的本性,逐步减少对结社的控制。允许人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如籍贯、行业、兴趣、处境等结成各式团体,通过正式建立的利益表达团体,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使人们能够在正当的社会活动中找到集体感和归属感,更有理性和责任感,从而更好地约束社会成员的失当和过激行为。三是要建构社会群体心理的“安全阀”机制。在许多情景下,堵塞社会情绪,会对社会群体产生“黑洞心理”,也就是看不到前景和希望,使人绝望。而一个成熟社会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利益诉求机制,必须要建立一个社会安全阀机制,在维护社会核心价值和和谐稳定的前提下,让社会情绪得到更为充分宣泄,有力避免“蝴蝶效应”的形成,让群体心理及行为取向在体制内诉求并加以解决。

3关注公共空间的群体心理变化,加强对群聚场所中群体行为的管理,避免非理性的心理传染和行为模仿

一是,监测管控信息传播,避免非理性“情绪传染”。对于群体聚集,鉴于它不仅有利于各种流言传播,而且最容易产生“情绪感染”,少数人受流言影响后,通过网络、手机等形式,可以人传人,很快形成心理群体,所以必须对公共空间的群体心理实时予以关注,避免反动的、负面的以及偏激的心理情绪感染。二是加强群聚场所管理,控制并分化群体。从最近几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所有的事件,案发现场最容易成为群聚场所。如瓮安事件中女学生死亡变成一个似乎铁板钉钉的冤案后,出于上述各种心理,群众不断到现场聚集,并最终让个人意识逐步丧失于群体意识之中,行为不断转向暴力。“警察可以驱散群众,但是效果只能是暂时的,就像用手驱赶蚊群一样”。因此,要想有效地控制躁动中的群体,不能单靠从外部施压,这会导致群体的进一步团结,也不能依靠以暴制暴,这会导致恶性循环让冲突升级。较为可取的途径之一,就是要加强对群聚场所的管理,要采取果断的措施让非中坚分子离开群体,并打消其它人加人群体的念头。

[责任编辑:李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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