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军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构成内容丰富而完备,问题范式鲜明而独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与构成内容不能以线性思维,解读为一一对应的关系。不同的问题范式是作为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之中。但在不同的历史方位下,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关键词:整体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成内容;问题范式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09)04-0005-05
任何理论总是围绕既定的问题展开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出场,也离不开自己的问题范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丰富而完备,其问题范式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从整体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是作为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之中,整体性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首要特征。但在不同的历史方位下,其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表现出鲜明的个性。整体性特征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也具有个性化色彩,整体是辩证的整体而不是机械的整体。
一、一种理论偏颇
当前学术界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著述颇丰,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深刻剖析其构成内容、理论渊源、问题范式等,见仁见智,这对我们科学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许多著述中,笔者发现存在一种理论偏颇倾向,现予以剖析,就教于学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1](p.11)从哲学意义上讲,每一种理论的形成都离不开它所探索和回答的问题。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是什么呢?胡锦涛指出:“30年来,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归结起来就是创造性地探索和回答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30年的历史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这些科学的论述,本应成为理论界推陈出新的思想资源和学术科研的动力。但是,许多学者却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其问题范式之间的关系大大“异化”了,出现了肢解倾向。突出的表现就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简单地划等号,用线性思维和一一对应的方式来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见下表)。
注:学术界出现的理论偏颇倾向多以这三个问题范式为参照系,因本文论题的需要,也以这三个问题范式为主要的论述对象。但这决不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可以省略“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这个重要的问题。
在上表这种一一对应关系的背后,反馈的深层次信息是:这种思维方式具有僵化性、机械性、孤立性,是形而上学的,而不是唯物辩证的。首先,该种思维方式用简单的数学线性方式来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的关系,用一一对应的形式来建构它们之间复杂的关系。虽然它反映了论者想要表述的主要思路,但实质上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狭隘思维。其次,该思维混淆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将问题范式的特殊当作问题范式的一般。这样做,看似突出了所要论述对象的意义,但实际上降低了论述对象的价值。它表面上抬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成内容的历史地位,实际上却降低了每项理论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中的独创性意义,消弭了每项理论成果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它本来是想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每项构成内容的科学价值,但由于采用线性对应的方式来处理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的关系,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似乎邓小平理论只是专门用来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只是专门用来探索和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问题的,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只是专门用来探索和回答“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问题的。如此,就会带来不良影响:一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两两相向地孤立起来,看不到构成内容的整体性特征,否定了构成内容之间的辩证联系。二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方式两两相向地孤立起来,看不到问题范式之间的整体性特征,也否定了问题范式之间的辩证联系。三是将每一层次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的关系孤立起来,忽视了作为整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作为整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之间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从而陷入前后逻辑思维不能自洽的困境,即主观上追求一种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关系的明晰思路和客观上却背离了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真实关系的辩证要求,前者不能为后者提供逻辑证明和理论支撑,陷入了思维悖论。理论和实践都证明,这种思维方式是不科学的,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力戒。
二、要从整体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一)整体性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成内容的首要特征。从构成内容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三大理论成果分别处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的不同阶段,但矛盾的性质和主要内容没有变化,社会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性质的稳定性,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成内容的稳定性,进而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所要探索和回答的问题的稳定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都是从整体上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逐步形成和发展完善的。三大理论成果的哲学基础都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决定了它们思维方式的同质性;它们的理论中心主题都是为了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决定了它们理论形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它们的理论渊源具有同质性,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这决定了它们内容构成的协同性和贯通性;三大理论成果具有共同的时代背景,即和平与发展,这决定了它们面临的时代任务是相同的而不是相悖的。除此之外,三大理论成果的实践基础更具有同质性,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为它们提供了丰富的现实材料;三大理论成果秉持相同的价值观,无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宗旨,还是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还是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都体现了鲜明的人民性原则。因此,无论从理论形态、思想资源上考察,还是从时代背景、实践基础、价值追求上考察,三大理论成果都是作为统一的整体性存在而反映转型时期的中国现实,它们的问题范式、概念体系、理论内涵,都没有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最大的主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它们首先是作为一个整体性的理论形态出现,而不是作为彼此孤立的理论形态出现,整体性特征是三大理论成果的首要特征。
(二)整体性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问题范式的首要特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稳定性及其不断发展决定了立基于此的理论体系,从而也决定了探究和回答社会主要矛盾的问题范式的稳定性。有学者会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提出的时间不同、针对的具体对象不同、确切的内涵不同,怎么能用整体性特征来概括不同的问题范式之间的关系呢?客观地说,这种质疑的确存在。整体性特征之所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问题范式之间的首要特征,是基于以下根据:
首先,从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有的问题范式都是围绕一个核心主题提出来的。这个核心主题就是立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个系统工程和整体工程,这决定了探索和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所有问题范式,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都是作为一个整体辩证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所以,“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范式,无一不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探索和回答,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脱离这个整体工程而单独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也就决定了探索和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范式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整体性特征理所当然地成为三大问题范式之间的首要特征。不把握这一点,就容易忽视不同问题范式作为整体存在的价值而将它们剥离开来。
其次,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成内容的整体性决定其表现形式的整体性。三大理论成果虽然产生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但它们是作为统一的整体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的。“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范式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凸显的侧重点不一样,但它们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整体性内容的反映。内容的整体性直接决定了其表现形式——问题范式的整体性。看不到这一点,就会主观地割断内容与形式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陷入形而上学思维的泥潭。
(三)整体性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特征。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是作为一个整体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这在本质上表现为两者的双向对象性运动和对象性关系。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成内容的完整性,为其问题范式的科学构建提供了雄厚的思想资源;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问题范式的不断更新,为其构成内容的推陈出新提供了拓展方向的针对性。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不能相互离析。这要求我们研究任何一个理论成果和任何一个问题范式,都不能脱离作为整体的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三大问题范式探讨和解决对象的稳定性,决定了它们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有机地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否则就很难判断三大问题范式的理论价值。
客观地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三大成果共同探索和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客观上要求它的问题范式与之形影相随,须臾不可分离。脱离社会实践和构成内容的问题范式极易流变为纸上空谈和教条主义,这样的历史教训很多。习近平说:“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要清醒认识和科学回答三大基本问题,这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对这三大基本问题的认识程度和把握程度,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的创新程度、丰富程度和深刻程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探索和回答这三大基本问题展开,从实践到理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创造,用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化和丰富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3]
面对十年“文革”造成的危难局面和“两个凡是”的“左”的影响,邓小平带领全党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解放思想运动,就是要在弄清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如何开启改革开放的伟大航程、如何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开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此,邓小平首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邓小平理论的逻辑起点和探索回答的首要问题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看不到邓小平理论的首要问题,就无法科学地解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基。但邓小平的党建思想和社会发展思想也同样不容忽视。他多次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必要性,认为执政党自身建设搞不好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在发展问题上,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加强经济建设,强调“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指出发展不能顾此失彼,发展是全面的,要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统筹兼顾。他指出:“应当把发展问题提到全人类的高度来认识,要从这个高度去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4](p.282)可以说,邓小平理论时刻都关注着“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和“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因此,邓小平理论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性形态。
邓小平理论通过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范式、历史观和方法论的时代性转换,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基础,初步探索和回答了我国在经济文化落后的条件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形而上学地将邓小平理论和“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范式之间简单地划等号的做法,不仅是错误的,也是有害的。同样道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除了创造性地探索和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之外,还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且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做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和战略规划。简单地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问题范式之间划等号的做法同样也是错误的和有害的。同样道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与“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问题范式之间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单向性关系。
三、整体性并不否定个性
从整体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还要求我们在强调其整体性的同时,必须关注其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的特殊性与个性。只看到前一面,而看不到后一面,就会陷入机械整体性,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不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法,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的发展进步。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强调的整体性是辩证的整体而不是机械的整体,其整体性并不否定个性,整体性的统帅功能正是通过个性的灵活作用实现的。
从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视角考察,三大理论成果除了整体性的首要特征之外,还具有各自独特的理论价值和历史使命。整体是由部分构成,没有部分也就没有整体。我们在充分肯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整体性特征之外,也不应忽视其构成内容的个性化色彩。三大理论成果的个性化色彩,不是由于自身逻辑的原因,而是由于它们各自所处的历史方位的变化所致。恩格斯指出:“我们只能在我们的时代的条件下去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才能认识到什么程度。”[5](pp.337-338)历史方位的变化主要体现为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呈现出不同的价值需要和理论需求。“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6](p.4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特殊表现,因而要求有不同的理论形态来反映和解答特定历史时期的矛盾要求。同时,三大构成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位置并非并驾齐驱,而是有着逻辑和历史的递进关系。“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开创之作,是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3]它的历史地位和理论价值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所不能代替的。但这并不能说明邓小平理论可以取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因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为今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承上启下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3]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地回答了发展的价值要求、方向选择、执政理念等,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思想的科学继承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创新成果。”[3]这样,三大理论成果的个性化色彩和各自的特殊贡献就凸显出来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都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总结改革开放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新鲜经验,注重探索和回答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在理论创新和理论发展上都作出了各自的独特贡献。它们既相互贯通又层层递进,体现了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理论创新成果的科学性体系、阶段性成果和发展性要求的内在统一。”[3]
同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问题范式的整体性并不否定它们之间的递进性和连续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发展,要求它的问题范式也必须与时俱进,并呈现出一脉相承的递进性特征。三大理论成果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理论内容的一脉相承性决定了其表现形式——问题范式的递进性和连续性。三大问题范式不断递进的深度,体现了它们在各自的理论阐述中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度,递进性和连续性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问题范式的应有之义。看不到这一点,就会忽视每个问题范式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从而抹杀它们各自特殊的理论特色和理论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从不同的视角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范式之间存在差别。这个差别不是问题范式的主题差别,不是问题范式的目标差别,也不是问题范式的立基差别,更不是问题范式的品质差别,而是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在不同时期的表现不同造成的。毛泽东曾说:“旧过程和旧矛盾消灭,新过程和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7](p.311)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分析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历史方位下的矛盾表现形式,进而采取灵活的措施疏导矛盾、解决问题,也即马克思主义倡导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运动的表现形式是丰富多彩的,但有条件限制。当制约矛盾运动的时间、地点、条件发生变化时,矛盾运动的表现形式也必然会发生变化。用一成不变的观点看待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形式,是形而上学思维的表现。同样,试图用一种问题范式来概括中国的所有问题也是不科学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同阶段,必定会出现不同的问题和矛盾,这些特殊的矛盾和问题必定会通过不同的问题范式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三大问题范式,分别从个性化的角度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要求。当然,三大问题范式之间的递进性和连续性并不能脱离整体性而存在,递进性和连续性是在整体性统帅之下实现的。脱离整体性的递进性和连续性是历史虚无的表现,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整体性要求。
总之,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整体性,不仅是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本真精神的需要,更是反对、纠正、澄清错误理论倾向和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整体性特征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首要特征,也是它的生命力所在,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的关系,肢解为一一对应的线性方程形式,这在认识上是根本错误的。上述的理论偏颇就在于缺少了辩证思维,而没有看到它们之间的整体性特征。我们要从整体的观点来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之间的关系,同时要高度关注构成内容与问题范式的独特鲜明个性而不能消弭它们各自的历史性贡献,应将个性与整体性辩证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8-12-19.
[3]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J].求是,2008,(7).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岳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