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目标。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远古时代低层次的“和谐”到今天的关系失衡,主要原因是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因此,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人类的活动。
关键词:人;自然;和谐发展;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包括政治和谐、发展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个古老而又现代的话题,人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还要继续延伸下去。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从有了人的同时便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关系既影响人及其所构成的社会的发展,也影响着自然界自身的演化。
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有四种情况。第一,二者和谐相处;第二,二者关系紧张;第三,自然适应人,但人不适应自然;第四,人适应自然,但自然不适应人。理想的,也是我们所期待的应该是第一种情况,它真正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第二种情况显然是我们所要避免的。第三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情况下,自然占主导地位,人只能被动地适应自然,自然界给人提供的生存条件极其有限甚至恶劣,人类无法从自然界中汲取太多。如果说这种被动的适应自然的情况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天人合一”,那么这也是一种低层次的“和谐”,一种低水平的“天人合一”。第四种情况表现在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越来越适应自然,能够驾驭自然,但某些自然物却随着人的活动而逐渐变质、退化甚至消失。如果人的活动只是对某一个体的伤害而尚未伤害到物种的生存,尚未违反生态平衡规律,那么人与自然还是处于和谐的状态,但如果自然界被人的活动大幅度大面积破坏与自然资源被大量地不可再生地消耗,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背离了生态平衡规律,最终会由自然不适应人导致人也不适应自然。
人与自然的关系大致经历了早期社会的自然适应人,但人不适应自然,到工业社会以后,人越来越适应自然,但自然越来越不适应人,直至今天人与自然越来越互相不适应的发展过程。所以,当今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既不是回归早期社会的自然适应人,人不适应自然的情况,也不是恢复工业社会的片面强调人适应自然,而自然不适应人的活动的场面,而应该是人与自然互相适应的辩证统一。
一、改变旧发展观,树立生态道德观
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有一条永远割不断的脐带,人不过是自然之子,我们无时无刻不受自然的恩惠,我们的生存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今天,我们不能再以一个征服者的面目对自然环境发号施令,而必须自觉成为维护自然界稳定、和谐发展的调节者,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这一角色的转换不仅需要外在的法律强制,更需要我们的科学知识、良知和内在的道德力量。目前,虽然我们对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严峻现实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但对如何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尚缺乏很好的对策。因此,我们要有正确判断人与自然关系中是与非、善与恶的素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严格控制人口骤增,鼓励使用可再生资源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地球上的荒漠化正以每分钟11 公顷的速度蔓延,在中国荒漠化土地已经占国土面积的1/3,而且每年还在以3436 平方公里的速度推进。因此,要制定与自然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计划生育意识,确保控制人口数量,确保提高人口质量。在鼓励使用可再生资源的同时,控制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不能超过其再生和自然增长的限度,提倡少用或不用不可再生资源。
三、加强生态建设,统筹资源的开发和整治
必须承认,13 亿人口的生存和发展要支付一定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关键是这个代价不能过大。我们要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经济体系。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生态建设,把生态建设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必须对资源的开发统筹规划,统一整治。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乱占耕地、非法采矿、滥伐森林、污染水源等各种破坏和浪费资源的现象;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司法部门要加强司法工作,提高执法效果;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的价格体系,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建立可再生资源的经济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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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漫琴(1976—),女,重庆师范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法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