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中一著名语段诠解辨误

2009-07-16 09:33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09年6期
关键词:孝悌仁政偏误

张 莹

《孟子》中有一著名语段在《寡人之于国也》与《齐桓晋文之事》中先后出现,仅个别字词有出入。二文选入高中语文教材经年已久。人民教育出版社每有配套诠解的教学参考书印行于世,社会上流行的注书也多。注家的诠解,条目大体相同,文辞粗细不一,但由于原文意旨不甚粘连熨贴,故有穿凿牵强,言未尽意之偏误。用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九·卷一》的话来说,这些偏误“皆缘词生训,非经文本义”和“望文生训而非其本指”之属。

关于这一语段诠解的偏误,具体表现在:一、把“五十者”解作“五十岁的人”,“可以”未训出古义,“七十者”解作“七十岁的人”;二、把“畜”解作“家畜”;三、把“孝悌”从“孝悌忠信”中分割出来,只言“孝悌”,不提“忠信”,犹如“只拣芝麻,不要西瓜”;“颁白者”解作“头发斑白的年长的人”,视“颁”与“斑”同声通假,不符定法与理义,“负”解作“背着”;“戴”解作“把东西放在头上顶着”;“道路”解作现代汉语中的双音节词“道路”;四、把“老者”解作“老年人”。

要纠正对这一语段诠解的偏误,笔者认为还必须明确几个问题。

首先,《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载“孟轲(前372——前289)”,《史记·六国年表第三》载“公元前342齐湣王元年”,“公元前342年齐宣王辟疆元年”,由此推算,孟子与齐宣王对话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342年齐宣王即位后三四年间。时值关东六国争战兼并,日益扩大,频繁激烈。跟许多“士”一样,孟子也先后游说梁惠王、齐宣王,兜售其政见主张,以求得到一方权柄和丰厚禄位,帮助他们扩展势力,称霸天下,但由于不利征伐,终不见用。在同诸侯陈述论辩仁政称王的利弊时,孟子总是站在诸侯的立场以“我们”的情感来喻事说理。孟子的这种情感在这一语段里也有反映。他认为,“衣帛”、“食肉”是贵族阶级的事,“黎民”只有争取“无饥”的权利罢了。在孟子心目中,“黎民”种桑养蚕织造丝帛,饲养家畜家禽,纯粹是为了供贵族阶级享用。事实上战国时期的农民大都是农奴,负担很沉重。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所说“魏李悝曾对农民的收支情况做过计算”一例,就是有力的证明。那时农民不仅常要给官僚地主从事种田、冶铜、作酒、舂米、做生意等无偿劳动,战时适龄男子还又多有可能要被征调去打仗,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战国策》说一次大战,仅以兵甲、车马的损失而言就“十年之田而不能偿也”。诸侯征战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大量耕地因失去劳动力而荒芜。

其次,作为战国中期儒家学派重要代表人物,孟子继承发展了孔子“孝悌忠信”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其核心是“仁”,出发点是强调家庭的尊卑长幼,贵贱亲疏,落脚点却是强化君主集权统治的绝对权威,具体反映在《论语》中,故素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传留于世,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利用它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因此,孟子提出了“性本善”、“民为贵”的主张,建立了以“仁爱”为核心,以“仁政”为主体的思想体系。其基础是“孝悌”,其旗帜则是“忠信”。在这一语段里,孟子把古代井田制土地分封与他所提倡的“仁爱”、“仁政”思想糅合在一起,构想出一种有别于过去和当时的社会形态,只不过旨在向梁惠王、齐宣王阐明实施“仁政”治国方略需要采取的措施,面授争得贵族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最高控制权机宜而已。孟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却是在于从根本上维护贵族统治阶级的利益。

另外,在这一语段里,孟子阐释己见所取的方法是:横向以假设句分条缕析,一一推断,陈述事理;纵向以排比句逐层深入,步步递进,阐述事理;整体上,在前一句“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总提之下,先分陈,后总结,综述事理;意念上,从日常生活基础的构架,讲到上层意识形态的建设,概述事理。于是,孟子阐明了一个完整的“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的思想理论,那就是:要达到实施仁政王天下的目的,就要采取“制民之产”和“谨庠序之教”的具体措施。

此外,我们知道,写文章,援例说理,必须为中心服务,翻译文言文,释词训义,也必须为原作中心服务;写文章,要确定好所表现的中心和叙事说理的思路、角度、层次,翻译文言文,也要把握住原作所表述的中心和叙事说理的思路、角度、层次;文章是反映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过程思维的语言表达形式,诠解文言文就必须瞻前顾后,把握文章叙事说理的全过程,反复推敲,细加揣摩,确定词义。这都是常理。其实,文言文的翻译,关键在于释词训义。我以为,文言文的释词训义必须古文训古义,才能符合词句篇的本义,才能有效地为原作中心服务;如果古文训今义,就势必要曲解词句篇的本义,要偏离原作的中心。文言文的翻译与即席口译外文不一样,却与异时异境笔译外文相同。汉语言,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变化发展过程。它具有时代、地域环境、阶级层次的特点,也具有文化职业、年龄情性等等特点。先秦两汉的语言绝大多数都是单音节词。其古义,对我们来讲,知之甚少,比较陌生;其今义,对我们来讲,知之甚多,比较熟悉。所以,读古书比较少,对古代的历史、文化、风情、习俗等等了解浅薄,往往是造成读解古典经文,产生歧义,发生谬误,错讹本义的主要原因。注家对这一语段的诠解产生诸多偏误,主要是对上述种种因素缺乏周详细密考虑所致。因此,古文必须古读,古义必须古训,古词古句必须古解,这是保证我们读懂读通读好古文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明白了这些道理之后,再来诠解这一语段就有头绪,有门路了。

例一、“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五亩之宅”,古井田规定一个男丁可封得面积五亩的住宅地;句中“之”解释为“的,结构助词”,“宅”解为“住宅地”;依文意可解释为“每户封得五亩住宅地的人家”,是“树之以桑”、“鸡、豚、狗、彘之畜”、“百亩之田”的主语。“树之以桑”中“树”解作“种树”,为动词;“之”调音节;“以”作介词,解作“用”;桑植何处无须确指。“五十者”书中注为“五十岁的人”,这种注解不明发端,无由根蒂,于文神浊气塞意也憋,如果译为“五至十棵的样子”则脉络清晰,于文神清气爽意也明。“者”,《说文》称其为“别事词”指代事物整体的一部分,此句中指代桑树中的一部分;“五十”当属表数级范围的约略数,可译为“五……”或“五至十”。“可以”当训作“所以”,名词性词组,下文中的“可以”亦然;王引之说“可,犹所也,《礼记中庸》:‘体物而不可遗,郑注曰:‘体,犹生也”。《文选》中“所”作“可”,“可”与“所”同义,故“可”得训为“所”,“所”亦得训为“可”(见《经传释词》·卷五)“所以”于文意解为“……的保障”。“衣”,读“yì”,解作“穿……的衣服”;“帛”,“丝织品”。

例二、“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句中“之”使宾语前置。畜,读“xù””畜养”;“其”代词,指代“鸡、豚、狗、彘之畜”;“时”,“养殖时机”。“七十者”与“五十者”释解相类,岁月滚进,“桑”会枝壮叶茂,“畜”会衍生增殖,所以“七十者”可解为“七到十只的样子”;“食”,动词,“吃”。

例三、“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百亩之田”,古井田制规定一个男丁可封得面积百亩的耕地;“百亩之田”中的“之”使宾语前置;“田”,动词,“耕种田地”;“夺”,“挤占”。“其”,代词,指代“百亩之田”;“数口之家”中的“之”是结构助词,“的”;“饥”,挨饿。

例四、“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谨”,“郑重”;“庠序”,名词,殷时称序,周时称庠,为统治阶级培养人才的机构,泛指学校,唯贵族富家子弟方可进。“谨庠序之教”中“之”,结构助词;“教”,教育;“申”,“申述,反复讲清楚”;“申之以”中的“之”起调音节的作用;“以”,介词,“把”;“孝悌”与“庠序”对举,形成音韵美,行文便从“孝悌忠信”中截取“孝悌”二字,但释解须全体,方合真意;“孝悌之义”中的“之”结构助词;“义”,涵义;“颁”,发布;“白”“告”,引为“告示”、“文告”。“者”,特殊代词,“……的时候”;“负”,“违背”,“戴”,动词,“拥戴”引为“尊奉”;“道”,指“实施仁政称王天下之道”;“路”,套路,指称王天下的方式方法、技能技巧、原则规范等。

例五、“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七十者”指老者,老者为尊,老者为贵,引为尊贵。“黎民”,“百姓普通”;“未之有也”中“之”,代词,事情,指代称王天下。

至此,要准确的诠释这一语段就不难了,现序列于后:

如果每户封得五亩住宅地的人家,能种桑养蚕,只要种上五至十棵的样子,那么,我们就有穿丝织品衣服的保障了;能饲养一些鸡、狗、猪一类的家禽家畜,不要使它们失去了繁殖的时机,只要饲养七至十只的样子,那么,我们就有吃上肉的保障了;能耕种好封得的百亩耕地,不要挤占了耕种百亩耕地的时令,那么,几口人的家庭就有不挨饿不受冻的保障了。如果我们能郑重地办好学校教育,把儒家“孝悌忠信”的义理反复讲情楚,那么,颁发文告政令的时候,就不会违背我们尊奉的仁政王天下的思想套路了。如果尊贵的人能穿上丝织品的衣服,吃上肉食品,普通百姓能不挨饿不受冻,这样还不能称王统治天下的事情,是未曾有过的。

笔者认为,这样诠释这一语段,才比较切合原文中心及叙事说理的思路、角度、层次,才比较与原文意旨粘连熨贴,才比较符合经文的本义。

张莹,语文老师,现居浙江宁波。本文编校: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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