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许慎对“木”部字解说时使用了多种训释方法,在《说文解字》名物词训释方式中极具代表性。归纳整理这些训释方法,对系统掌握字的形义关系,学好古代汉语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字名物词形义训释方法
《说文解字》是我国语言学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说解字义、辨识声读的字典,它记载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学者甚至据此称其为汉代的百科全书。本文以“木”部字为例,探析许慎对名物词的训释方法。
一、训释方法的整理
将《说文》对”木”部字的解说方式作以归纳,可以得出以下10种小类:
许慎在对”木”部字字词说解时使用的10种训释方法,从性质上归纳,可以粗略归为5种。一是解物,如方法1、2、3、4。解物,是指描述其属性、形态、功用等。例如:
(1)果,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
(2)樹,生植之緫名。从木尌聲。
二是说名源,如方法5。解释该名物的得名缘由。例如:
(1)槇,木頂也。从木眞聲。一曰仆木也。
(2)楷,木也。孔子冢蓋樹之者。从木皆聲。
三是解释异名别称,如方法6、8。方言词就是某一个名物在正名之外的异名或别称。例如:
(1)楣,秦名屋聯也。齊謂之檐,楚謂之梠。从木眉聲。
(2),臿也。从木聲。一曰徙土纪,齊人語也。
四是用大类别词或上义词解释某一名物,如方法7。这里被释词是释词所代表的一类或一属中的某一个小类。例如:
(1)橙,橘屬。从木登聲。
(2)案,几屬。从木安聲。
综观以上这些解说方式,它们在《说文》对名物词训释方式中具有代表性的作用。在这10中训释方法中,倘若再加以分析,会发现第2、3、4、8种方法更具有优势:它们体现了名物词之不同于一般语词的特点。而第8种则反映了名物词一名多指的特点。
二、“A,B也”的训释方法
表面上来看“A,B也”的形式表示的是同义词,实际上“A”和“B”之间的关系是多重的。“李,果也。”是以共名训释别名。“A,B也。”“B,A也。”是互训“A,B也。”“B,C也。”“C,D也。”属于递训。“A,B也。”,“C,B也。”属于同训。本部分着重就互训和同训作进一步的探讨。
据统计《说文》共139对互训词,而木部共有16对。占1/9。
(1)枏,梅也。梅,枏也。
(2)梓,楸也。楸,梓也。
递训:(1)桃,果也。,冬桃。
(2)柀,檆也。檆,木也。
同训:(1)栟,栟櫚也。椶,栟櫚也。
(2)檵,枸杞也。杞,枸杞也。
当然,如果能跳出来看,说文中还有一些字的训释采用的是“混套”的出理方法,这种方法极易引起理解上的混乱。例如:
(1)檟,楸也。椅,梓也。梓,楸也。楸,梓也。
(2)株,木根也。柢,木根也。根,木株也。
用这种“A,B也。”的方式表达词语的同义关系,在训释方式上来看,同义关系的内部存在着差别。
互训的词语由于两个词语的意义是相同的,这就很容易产生同义复词。就“木”部字而言,今天在现代汉语中可以看到如下词语:“栋梁”、“桥梁”、“枯槁”、“根株”。这些词语是将意义相同或极为相近的词语组合到一起,来表达一个意思。
此外有些训释还带有语音方面的特点,例如:枯--槀、柭--棓有双声的特点。榮--桐、榖--楮、橿--枋、桃--、標--杪具有叠韵的特点。这里的音的、和义之间的关系还值得进行深入研究。
三、“木”部字中的争议之处
就“木”部字内部来说,《说文》中有些字的解释不准确,甚至个别字在收录过程中还没有认清楚所采用的是本意还是引申义。有的字许慎并没有认清楚它的形旁,例如:“梟”,“不孝鳥也。日至,捕梟磔之。从鳥頭在木上。”从许慎的解释上来看“枭”应该是一种鸟,即今天所说的猫头鹰,那么这个字应该归入到“鸟部”而不是位于木部,这个字和木部之间没什么关系,如果说有关系也只能是这个鸟习惯在树上露出头来。相关部首如“林部”、“东部”、“叒部”都应该归入到“木”部之中,因为这些部首下的字在意义上不光与树木有关,而且它们的形符也是“木”字,不必单独列部,划分太细。例如:
[1] 東, 動也。从木。官溥說:从日在木中。凡東之屬皆从東。
[2] 林,平土有叢木曰林。从二木。凡林之屬皆从林。
结语
学习古代汉语往往要注意的是它与现代汉语的不同点,尤其要从其音、形、义着手加以分析。由于汉字是语素文字,音、形、义之间往往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传统的小学力图找出三者之间的联系规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说文解字》就是其中的不朽之作。如果在学习过程中能对说文解字这类字书加以合理运用,就能系统的掌握字的形义关系,收到以简驭繁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曹先擢、苏培成:汉字形义分析字典[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作者简介:张沈园(1986-)女,辽宁辽阳人,渤海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对外汉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