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达
摘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是人民检察机构设置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队伍。这支队伍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人民检察院的建设和执行检察院特定的司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颁布与实施为全面建设一支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司法警察队伍提供了法定的依据,对司法警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司法警察;道德建设;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255-02
近几年,东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有力地保障了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有效提高检察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该院从2006年开始,就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文化“充电”,4名司法警察人员中两名取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另两名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与此同时,该院还特别注意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素质。2009年初,该院司法警察大队还在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了“拓宽渠道促履职,突出管理抓规范,着眼素质建队伍”的目标,要求全体司法警察人员都必须做到“履行职责,树好形象,让领导满意;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让干警满意;维护稳定,构建和谐,让社会满意。”
健全和完善司法警察各项制度,强化训练,严格科学管理,全面推进司法警察正规化、专业化、科学化建设,为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用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加强法警职业道德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关系到新世纪检察法警事业能否深入发展的重要问题。司法警察处在协助检察官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接触犯罪等社会阴暗面多,受影响和腐蚀的危险性也较大,职业道德失范是一些法警发生违法违纪的重要原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指导司法警察在工作岗位上确立崇高的生活目标,选择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正确履行法警工作职责。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担负着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特定的司法保障任务,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其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近几年来,东宁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政治合格、品德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要求,抓好司法警察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观念;增强人权意识,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观念。认真制定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依法执勤、文明执勤、热情高效、公正廉洁,以新作风展示新形象。
二、坚持科学的正规化管理标准,依法从严治警
一是警务工作正规化。为了使法警工作及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既能保证安全,又能展示法警的形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等各种制度和规则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尤其要严格坚持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的时,严禁发生犯罪嫌疑人脱逃、自杀、自残等事件。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补充和完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同时,根据最高检察院要求,凡属法警及各级法警部门职责和权限,要全部不折不扣地承担起来,并认真贯彻履行和实施,凡不属于法警工作范围的,则不能越权。
二是警务训练规范化。应认真贯彻实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上级检察院的年度训练计划。要紧密结合本院和法警工作的实际搞好训练工作。坚持集中训练与岗位训练相结合,以岗位训练为主,同时重视集中训练。根据训练计划,坚持普遍训练与重点训练相结合,以重点训练为主,每两年组织一次法警系统专业技能大比武。坚持教材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以实际操作为主,每半年进行一次法警业务技能大检查,并进行考核和评比,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和业务水平。
三是形象养成规范化。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职业形象,培养严谨的作风纪律,注重司法警察职业形象建设、职业礼仪建设。一要严格制度,制定司法警察着装管理制度,仪表礼仪规范到位;二要严格要求,注重口才能力的培养,做到语言礼仪常抓不懈;三要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从行为、举止、着装、礼节、礼貌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法警良好职业形象的养成。
四是警用装备现代化。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以及省检察院达标评分细则中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为法警队配备各种警用装备和通讯工具,使其逐步达到办公自动化。要重视办案工作区的建设,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建造讯问室、监控室、值班室等,以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数字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配备警务车辆和必配的警用装备,为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正规文明、业务精通、装备精良、威武雄壮”的职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五项有效措施,狠抓司法警察正规化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近年来,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了《警务值班制度》、《警务训练培训制度》、《干警月报表制度》、《法警夜间执勤巡逻制度》、《警械具使用管理制度》等十几项制度,对法警值班、训练培训、工作实绩、执行职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司法警察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管理。启用备勤室,印制了《使用警务区讯(询)问室申请卡》、《进入警务区登记表》、《警务区暂扣物品登记表》、《法警执行看押交接登记表》,制定了《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警察的安全和管理意识,保证办案期间不发生任何事故。
三是加强监督。要采取考核考察、民主测评、通报反馈、明查暗访等多种方法对法警专业行为进行监督,广泛地动员社会群众和当事人积极参与监督。司法警察必须按章办事,按规定作为,一切有损于法警专业形象的行为都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时刻牢记自己不仅代表着人民警察,还代表着人民检察院,自觉维护法警的公众形象。
四是经常训练。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业化建设最根本的目的仍然是不断提高法警的战斗力,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因此,必须下大力加强司法警察的专业技能训练。专业技能是法警的“看家”本领,司法警察要想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这也是法警专业化素质的标志之一。司法警察要从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的高度认识体能训练与体能积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是创新机制。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唯有创新才能推动司法警察工作不断发展。近年来,我们在司法警察工作中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推动了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步伐。例如,为提高派警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我们与技术部门密切合作,开发了“网上派警”系统,使得派警工作能够在网上完成,从而转变了传统派警工作的模式,提高了派警的效率,克服了以往工作中的脱节和效率不高的弊端。
通过五项措施,有效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为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